考虑来水流量改变条件下的水闸防洪标准复核研究
摘 要:基于《水闸安全评价导则》(SL214-2015)开展防洪标准复核研究。研究表明:(1)渠首设计洪水标准(20 年一遇)与校核标准(50 年一遇)符合SL252-2017 对Ⅲ级水工建筑物的规范要求。(2)渠首可安全下泄哈拉吐鲁克水库50 年一遇设计洪水(144.88m3/s),闸前水位(1224.35m)低于校核洪水位(1224.48m),水库千年一遇校核洪水最大下泄流量(281.98m3/s)远超渠首校核洪峰流量(171m3/s),存在过流能力不足风险。(3)闸顶及两岸堤顶高程(1226.35m)满足挡水、泄水工况下安全超高要求,进水闸引水能力符合设计要求。综上所述:渠首现状结构安全性达标,但需重点关注上游水库极端洪水(千年一遇)下的过流能力。
李运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