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审计与纪检监督协同机制研究
袁委淑
新化县供水服务中心 湖南新化 417600
摘要:本文对企业纪检监督和审计部门的运作现状展开分析,得出企业的内部机构单一、业务相对独立、缺少有效的沟通和交流机制。基于此,文中根据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和纪检监督协同机制实施的必要性,提出融合监督管理内容、确定定位审计和纪检监督职能、融合监督手段等措施,以期为企业内部审计和纪检监督协同机制的推进和实施提供参考。
关键词:内部审计;纪检监督;协同机制
企业在日常运营和发展过程中,通过审计工作的有序开展,有利于提高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保证企业资金在使用时的安全性、可靠性,为企业的各项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作为支持。企业实施纪检监督,其目的是推动企业的长效稳定发展。尤其是在现代企业日常管理中,要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提高自身的综合竞争力,保证内部审计与纪检监督之间的有效结合。这样才能够在审计监督管理中,将有关纪检监督的工作内容体现出来,同时还可以将最终的审计监督结果,直接上传到对应纪检监督部门。在两者的联动下有利于体现出监督的有效性、针对性和可靠性,对企业的改革和创新发展具有实质性意义。
1.企业内部审计和纪检监督的发展现状
1.1机构绝大多数单一
虽然目前企业的纪检监督与审计部门在开展业务工作时,两者之间的协调发展,对反腐工作的推进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和作用,但是在现实工作开展时,多数企业纪检监督机构、审计机构较为独立。从业务角度来看,纪检监督比较看重政治素质,同时其主要是受上级纪检机关、同级党委组织的双重领导。而在审计部门方面,审计业务比较看重专业能力,是以上级业务的专业领导为主。由于机构性质不同,所以企业的纪检监督以及审计机构之间无法形成有效的沟通和交流,很难实现职能的融合。
1.2业务较独立
企业在日常运营和发展中,纪检监督以及审计之间的业务较独立。结合纪检监督审计工作的职责内容、职责范围,纪检部门在日常工作时,主要是面对党组织、党员干部。而监察工作在开展时,其主要面对的是行政机关或者与其相关的任命人员[1]。审计部门在开展各项工作时,其主要是针对与财务相关的部门或者个人展开各项业务的办理,多数情况下不同的部门职能作用划分较为明显,各部门都是忙于自己的专业业务内容,所以经常会出现疲于应对的情况。企业当中的纪检监督人员、审计人员数量并不是很多,各项业务具有独立性的特征,更多的是考虑自己部门的工作内容,并没有形成与其他部门的衔接、交流,这也是纪检监督以及审计部门职能作用无法得到更好发挥的原因之一。
1.3缺少有效沟通和交流
企业在设置纪检监督以及审计部门时,基本上都是单独设立,业务也比较独立,各自的工作绩效目标以及考核机制等都具有明显的差异性,所以各部门之间无法形成有效的沟通和交流[2]。由于缺少可靠的沟通机制,所以各部门信息很难实现及时地共享和利用,纪检监督以及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也无法发挥出来。
2.企业内部审计与纪检监督协同机制的必要性
2.1有利于突出内部审计的优势特点
在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时,必须严格按照规范化的流程和标准要求,保证审计工作的有序开展。针对被审计对象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等行为进行全方位的审计和分析,保证审计工作在开展时的针对性、合理性。纪检监督工作在企业内部的推进,其是在审计监督后开展,纪检监督部门对现有的审计资料进行整合,结合资料数据信息,对数据档案进行合理的创建,保证审计结果可以将各级干部的思想建设以及作风建设等全部都真实地反馈出来[3]。更为重要的是要对目前现有的廉政档案进行合理的创建和利用,保证纪检监督工作可以在实践中得到全面有序开展,加强对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为企业的长效稳定发展打下良好基础。内部审计管理框架,如图1所示。
2.2有利于内部审计和纪检监督部门更好地配合
传统形式下的企业在运营和发展中,审计监督以及纪检监督都是独立存在的部门,相互之间无法实现有效的信息共享,缺少可靠的沟通和交流机制,所以在现实工作中,很有可能会导致企业的人力资源、物力以及资金成本浪费,监督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也无法得到提升,很难将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发挥出来。双方在合作时,审计部门通过纪检监督制度的应用,有利于对被审计对象的业务行为展开规范化管理,也就是两者的协调配合,可以为审计部门的监督管理计划实施提供保证。纪检监督部门也可以根据审计部门提供的数据信息,与各级干部之间形成有效的沟通和交流,对干部的思想进行及时转变,保证企业作风建设等各项工作可以全面有序开展,避免出现违法乱纪的行为[3]。如果在各项业务工作开展时,发现审计监督中存在违法乱纪的行为,要将纪检监督部门的职能作用发挥出来,加强惩处力度,对其他人员也可以起到良好的警示效果,逐渐形成高效的监督管理工作模式。
3.企业内部审计监督与纪检监督职能融合的策略
3.1融合监督管理内容
为了从根本上及时转变过去审计部门以及纪检监督部门各自独立运行的情况,企业管理人员必须意识到两者深度融合的重要性,在监督管理内容方面可以实现融合。由于审计部门以及纪检监督部门都具备监督管理的职能,所以将两个部门的监管内容进行整合和优化,是实现两者职能融合的重要举措。同时加强双方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可以实现业务上的协调配合。企业内部审计监督部门和纪检监督部门职能融合过程中,将重点放在监督管理内容的融合上,有利于保证监督管理工作的全面性、客观性和有效性,不断完善和优化廉政档案的建设[5]。结合最终监督结果,可以对各级党员干部的工作能力、综合素质等各方面情况进行客观合理地判断和分析,为工作人员的管理提供可靠参考依据。更为重要的是可以直接根据监督结果,对领导干部的思想变化形势等进行合理的判断和分析,这样有利于为其提供准确、可靠的指导,将监督工作的作用发挥出来,起到良好的预防效果。
3.2确定定位审计和纪检监督的基本职能
根据上述研究,审计以及纪检监督功能都具备监督管理的作用和效果,基于此,为了促使双方之间形成有效的配合,必须加强对其监督管理职能范围的界定,保证工作内容的合理划分。从整体角度来看,纪检监督部门本身具有非常浓厚的政治色彩,在各项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时,主要是依托现有政策来发挥职能作用,可以促使其自身的监督管理效能和作用体现出来。在企业各部门职能作用发挥过程中,要根据企业自身的环境和要求,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审计监督以及纪检监督部门会受到环境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在针对企业审计以及纪检监督展开职能融合时,要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结合目前 监督管理环境中提出的基本要求,保证纪检监督工作可以按照规范化的流程和标准要求逐一推进,对整个作业流程可以起到良好的控制效果,促使岗位工作效率得到提升,对廉洁风险也可以起到防范效果,以此来推动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审计工作是针对企业的金融进行审查,保证企业内部资金在使用时的安全性、稳定性。从目前现有的诸多工作内容角度着手,一般都是以防范腐败作为其中的核心要素,这样能够将企业在规范经营管理时的职能作用发挥出来。只有清楚地认识到其自身的职能定位,才能够实现对各项业务的监督和管理,保证业务的协调发展,在利用企业现有资源的基础上,可以保证监督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3.3监督管理手段的融合
众所周知,在企业内部发展中,审计监督以及纪检监督的职能具有非常明显的差异性,所以两者在监督管理手段方面也存在明显的不同。内部审计工作在具体开展中,有利于不断强化纪检监督的职能作用,特别是在监督的针对性方面。对审计监督评价信息展开客观合理的分析,对企业内部工作人员自身的思想变化情况展开深入了解,这样能够突出纪检监督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在现有监管资源下,可以提高监管效果,将企业内部出现贪污腐败的事件概率降低到最小。除此之外,纪检监督部门在各项工作开展时,需要完善和优化举报制度,这样有利于为审计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提供准确方向。如果纪检监督部门对其他部门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意见,那么可以为审计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提供保证。监督管理手段是否合理,会受到监督管理工作实施质量的影响。所以在企业内部审计以及纪检监督职能融合过程中,需要注意监督管理手段融合的重要性,有利于保证企业监管职能水平的提升。
3.4合理设置监督管理机构
要想保证企业内部的审计监督部门以及纪检监督工作能够实现协调配合,就需要将企业目前的运营发展情况作为出发点,综合分析企业的贪污腐败等问题,确定引起这些问题的原因,根据原因可以为各部门的职能提供准确定位,保证双方可以协作处理各项任务。通过两者之间的职能融合,不仅有利于实现部门的优势互补,而且还可以提高各项业务的办理效率和质量。根据监督职能,合理设置专业的监督机构,避免出现机构重复等问题,尤其是在纪检监督部门方面,其自身的主要基本职能作用就为了处理各种案件,为企业责任机制以及奖惩措施的实施打下良好基础。企业内部出现的各种案件基本上都与经济业务具有联系,所以在部门职能执行过程中,要将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发挥出来,保证双方的信息互动得到强化。比如对专门的监督管理信息机构进行创建,将其作为审计部门、纪检监督部门在沟通时的重要桥梁,这样不仅有利于保证信息数据的及时共享,而且还可以将其作为各种业务开展的前提。经过一系列的实践研究后,发现企业内部机构的合理设置和利用,有利于将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发挥出来,促使监管工作全面有效推进。
3.5保证案件移送资料的完整性
企业内部审计监督以及纪检监督部门之间要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交流关系,实现各种不同类型数据信息的及时共享,以及彼此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互相借鉴、学习,掌握更多关键性的证据。需要注意的是所有移送的资料必须保证完整性,避免由于审计缺失,而导致后续事件调查工作无法开展。基于此,必须做好企业的离任审计工作。离任审计工作是指针对企业内部的管理干部或者一般职工由于退休、调任等,对其在职期间的责任、义务履行情况展开审查和评价。离任审计工作的有序开展,能够促使企业内部逐渐形成良好工作氛围,保证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管理,同时还可以对人员起到良好的约束效果。内部审计部门可以与纪检监督部门之间形成有效配合,加强对离任审计工作的重视,从中获取到各种不同类型的数据信息,以审计对象个人名义生成报告,及时抄送到企业内部核层,根据报告内容,可以判断人员在职期间是否存在问题。
4.结语
企业内部审计监督以及纪检监督的职能融合,对企业内部监管具有实质性意义,不仅可以提高内部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和质量,而且还可以针对企业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解决对策,对企业的稳定、持续发展具有实质性意义。所以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要从监督机构、职能、监督手段以及监督内容等方面着手,实现内部审计监督部门和纪检监督部门之间的深度融合,以此来推动企业的稳定、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陈丽.内部审计与纪检监督协同对企业治理创新的动力机理和实施路径研究[J].企业改革与管理,2024,(21):127-129.
[2]中建三局绿色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课题组.国企“巡纪审”联合监督机制的路径探索——以某大型建筑国企为例[J].审计月刊,2024,(11):43-45.
[3]李敏.浅析报社纪检监督与内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机制[J].现代审计与会计,2024,(05):21-22+48.
[4]熊玮.科研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与纪检监督协同机制探索——以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实践为例[J].经济师,2023,(06):98-99.
[5]杜英华.数字化转型背景下企业内部审计探讨[J].商场现代化,2023,(07):114-116.
作者简介:袁委淑(1976.3-)女,湖南新化,本科,政工师,主要从事行政管理、企业管理、纪检、工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