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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保靖县石漠化现状与综合治理策略

作者

田可星 魏晓峰

保靖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湖南保靖 416500

1​​保靖县石漠化分布现状及存在问题

1.1 区域概况

保靖县(28° 24′—28° 55′ N ,109° ′—109° 50′ E),位于湖南省西北部,湘西自治州中部,县域面积 1760.65 km2 ,下辖 2 乡 10 镇。全县平均海拔 472 m ,属中亚热带山地季风湿润气 候,年平均气温 10.8—14. 1℃。因居湘鄂渝黔 4 省市交界处,是中国西南部重要交通要道。

1.2 石漠化分布现状

根据国家林业草原局《岩溶地区石漠化监测技术规定》,将石漠化划分为无明显石漠化、潜在石漠化、轻度石漠化、中度石漠化、重度石漠化和极重度石漠化 6 级。详见表 1。

 表​1​​石漠化程度划分标准表

1.2.1 保靖县石漠化分布现状

保靖县岩溶区总面积 104331.4767 ha ,占全县国土总面积的 59.46% ,石漠化土地面积11859.4997 ha , 占岩溶地区面积的 11.37%。

1.3 保靖县石漠化形成的原因

保靖县石漠化形成的原因主要为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两个方面。

1.3.1 人为因素

长期以来的原始农垦行为,造成大面积的水土流失,人为因素使得石漠化变动的面积有 2231.0117 ha,其中人工造林占 41.6656 ha,毁林(草)开垦占 360.3332 ha,过度放牧占 0.0228 ha ,过度樵采占 39.1855 ha ,不适当经营方式占 1761.0064 ha ,其他破坏因素占 6.5139 ha。

1.3.2 自然因素

石漠化主要发生在岩溶山地生态脆弱地段,坡度越大,侵蚀程度的区域面积比例越大, 土壤侵蚀与坡度等级存在比较强的正相关关系 [1]。 由于保靖县特殊的地形地貌,导致生态 脆弱进而引发生态破坏,使得石漠化变动的面积有 2.2843ha。

2​​保靖县石漠化调查情况及治理对策

2.1 石漠化治理动态变化情况

据湖南省第四次石漠化调查数据显示:全县石漠化土地总面积由25198.8490 ha 减少到11859.4997 ha ,减少比例为 52.93% 。其中轻度石漠化减少 098.6677ha ;中度石漠化减少3692.6361 ha ;重度石漠化减少 1517.2148 ha ;极重度石漠化减少 30.8307 ha ;潜在石漠化增加 10992.9732ha 。相较前期调查数据,保靖县岩溶区石漠化情况有较大的改观,详见表 2。

表​2​​保靖县岩溶土地石漠化状况及程度变化面积统计表

单位 :​ha

 

结果表明,保靖县岩溶地区石漠化程度显著降低,土地石漠化发展趋势得到了很好的遏制。

2.2 石漠化治理现状

保靖县 11859.4997 h a 石漠化土地中,有治理措施的区域共计11309.7965 ha ,其中封山 管护 1019.2207 ha 、封山育林 876.3900 ha 、人工造林 060.5868 ha 、森林抚育 274.492 ha、禁牧 3.8310 ha 、保护性耕作 182.2773 ha 、坡改梯工程 66.2076 ha 、客土改良 6.7911 ha。

由于保靖县自第三次石漠化监测以来,后续没有专项治理资金,治理进度开始放缓,尤 其是局部地区,不但没有得到很好的治理,石漠化现象还在进一步加剧。

2.3 石漠化综合治理策略

2.3.1 治理对策与建议

(1)重新启动保靖县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自 2020 年保靖县不再纳入石漠化综合治理 项目后,治理进度开始放缓,重启已刻不容缓;

(2)加大对潜在石漠化土地的保护力度。应加大资金投入,采取封山育林、补植、森 林抚育等方式稳定潜在石漠化土地的林草植被结构,使其不发生逆向演替;

(3)优化产业结构,开展石漠化特色生态旅游。科学合理发展石漠化公园,充分利用 酉水湿地沿岸与石漠化的显著岩溶地貌景观,带动当地经济持续稳定发展,巩固治理成果;

(4)多方筹措资金,拓宽石漠化治理投资渠道。遵循“ 中央投资为主,地方配套、社 会投资为辅 ”的投融资思路,解决石漠化地区治理过程中的资金短缺问题。

3​​石漠化地区的造林技术分析

3.1 确保树种、苗木选择优良

溶岩地区生态系统结构简单,很容易被打破,因此石漠化治理要做到恢复生态,逐步形 成适宜石灰岩地区的植物群落。石漠化造林成败的关键就是树种选择,重要的一环就是把关 苗木质量,必须使用精心圃地管理的良种、且根系发达、主根明显的乡土树种,如:

枫 香(Liquidambar formosana)、 麻 栎(Quercus acutissima)、 闽 楠(Phoebe bournei)、 香椿(Toona sinensis)、柏木(Cupressus funebris)等,且不合格苗木严禁上山进行造林。

3.2 造林整地科学、合理

在用造林方式解决石漠化问题时,整个造林过程中,严禁开展炼山活动,植被较多的区 域可带状砍渣,要最大限度地保护有培育前景的山地植被。造林时应在保护原有植被的同时 不妨碍树木的健康生长,选择合理的造林密度,通常控制在 7002500 株 / ha 以内为佳,在 进行石漠化治理时,要坚持因地制宜的重要原则,根据当地现状、客观情况进行一定的调整。

参考文献:

[1] 杨译 , 余祝媛 , 邓冬冬 . 喀斯特地区不同坡度下水土流失与石漠化相关性分析——以龙里 县为例 [J]. 贵州科学 , 2023, 41(2): 5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