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治理与生态修复协同模式探讨
夏四红
湖南省生态地质调查监测所 湖南长沙 410119
一、地质灾害治理与生态修复的关系分析
(一)地质灾害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地质灾害的发生会对生态环境造成多方面的破坏。首先,在地貌形态方面,滑坡、崩塌等灾害会直接改变地表的地形地貌,形成大量的松散堆积物。这些堆积物不仅破坏了原有的地貌景观,还可能引发后续的水土流失问题。例如,山体滑坡后形成的松散堆积体在降雨的作用下,容易被冲刷侵蚀,导致土壤流失,进而影响植被的生长。
其次,地质灾害会对植被系统造成严重破坏。大规模的泥石流灾害可能会将区域内的植被全部摧毁,形成裸地;滑坡也会掩埋大片的森林和草地,导致植被覆盖度急剧下降。植被的破坏又会进一步引发一系列生态问题,如水土流失加剧、土壤肥力下降、生物多样性减少等。
此外,地质灾害还可能对水资源和水环境产生影响。崩塌、滑坡等灾害形成的堆积物可能堵塞河道,改变河流的水流方向和流量,影响水体的循环和更新。同时,灾害过程中产生的大量泥沙和污染物进入水体,会降低水质,对水生生态系统造成危害。
(二)生态修复对地质灾害治理的作用
生态修复在地质灾害治理中发挥着重要的辅助作用。植被恢复是生态修复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种植适合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植物,可以增加地表植被覆盖度。植被的根系能够固定土壤,提高土壤的抗侵蚀能力,从而减少水土流失,降低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发生概率。例如,在边坡治理中,采用植被护坡技术,不仅可以稳定边坡,还能起到美化环境的作用。
同时,生态修复可以改善区域的生态环境,增强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抗干扰能力。健康的生态系统具有较强的自我调节能力,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抵御地质灾害的影响。例如,森林生态系统可以通过截留降水、涵养水源等方式,减少地表径流,降低洪水和泥石流的发生风险。
此外,生态修复还能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提供良好的生态基础。在一些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中,如挡土墙、护坡等,结合生态修复措施,可以提高工程的耐久性和稳定性。例如,在挡土墙的建设中,通过在墙后种植植被,可以减少土体的压力,同时美化工程景观。
(三)二者协同发展的内在逻辑
地质灾害治理与生态修复之间存在着紧密的内在逻辑联系。从本质上讲,两者的目标具有一致性,都是为了实现区域的可持续发展。地质灾害治理的目标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基础设施的稳定,而生态修复的目标是恢复和改善生态环境,两者相辅相成,共同服务于区域的可持续发展大局。
在工作过程中,地质灾害治理和生态修复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为生态修复创造了安全的环境条件,例如,通过滑坡治理工程稳定了山体,为植被恢复提供了安全的场地;而生态修复措施又能增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效果,如植被的根系可以加固土体,提高边坡的稳定性。
此外,两者在技术方法上也存在着交叉和融合的可能。许多地质灾害治理技术和生态修复技术可以相互借鉴和结合使用。例如,在边坡治理中,既可以采用工程措施如锚杆、锚索等进行加固,又可以结合植被修复技术,实现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的有机结合,提高治理效果。
二、地质灾害治理与生态修复协同模式的构建
(一)协同模式的目标与原则
协同模式的构建首先需要明确目标。总体目标是实现地质灾害的有效治理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恢复,通过两者的协同作用,提高区域的地质安全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具体目标包括:提高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生态效益,增强生态修复措施的防灾减灾功能,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建立长效的协同工作机制等。
在构建协同模式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系统性原则。地质灾害治理与生态修复是复杂巨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需突破传统“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碎片化治理模式。通过构建“灾害 - 生态 - 人类活动”耦合系统模型,统筹考量地质灾害类型(滑坡、泥石流等)、生态系统结构(植被、水文等)、社会基础设施布局及人类开发强度等要素。例如,在山区治理中,需将边坡加固工程与水土保持林建设、河道整治工程与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同步规划,通过系统要素间的协同作用,实现灾害防控与生态功能提升的整体最优。
科学性原则。依托地质学、生态学、环境科学等多学科理论,结合地理信息系统(GIS)、遥感(RS)、全球定位系统(GPS)等现代技术手段,构建区域地质 - 生态综合评价体系。在制定协同模式时,需对区域地质构造稳定性、岩土体特性、生态承载力等关键指标进行科学量化分析。例如,针对岩溶地区塌陷灾害,需结合水文地质条件分析地下水运动规律,采用注浆加固与植被重建相结合的技术方案,确保治理措施既符合地质力学原理,又契合生态演替规律。
可持续性原则。协同模式的设计需以地质安全与生态健康的长期稳定为目标,避免短期效益导向的工程行为。一方面,在灾害治理工程中优先选用耐久性强、环境友好型材料,如采用生态混凝土进行边坡防护,既满足工程稳定性要求,又为植物生长提供条件;另一方面,建立动态监测与反馈机制,通过长期跟踪地质灾害隐患点变化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演变,及时优化调整治理策略。例如,对矿山修复区实施 5-10 年的生态监测,根据植被覆盖率、土壤肥力等指标动态调整养护措施,保障生态系统的持续健康发展。
因地制宜原则。我国幅员辽阔,地质灾害类型与生态环境差异显著,需建立“分区 -分类 - 分级”的精准治理体系。在西北干旱区,针对黄土滑坡灾害,应采用“截排水 + 固坡 + 耐旱植被恢复”模式;在南方红壤丘陵区,对崩岗侵蚀灾害则需结合“工程拦挡 + 生物措施 + 土地整治”进行综合治理。同时,需充分考虑区域社会经济条件,在人口密集区优先保障民生安全,在生态保护区强化自然修复,在资源开发区注重生态补偿,确保治理措施与地方发展需求相适配。
(二)协同模式的组织架构与运行机制
为了确保协同模式的有效运行,需要建立合理的组织架构。可以成立由地质灾害防治、生态修复、环境科学、工程管理等多领域专家组成的协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同时,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负责具体的实施和管理工作。
在运行机制方面,需要建立健全以下机制:
沟通协调机制。构建多层级、跨部门的定期沟通会议制度,建立由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机制,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作协调会,针对重大项目或突发问题可随时召开专题会议。运用数字化协同平台,实现工程进度、监测数据、技术难题等信息的实时共享与动态更新。同时,设立联合办公小组,派驻专业人员开展现场办公,确保问题发现后 24 小时内启动会商机制,48 小时内形成解决方案,有效破除部门间的信息壁垒和权责交叉难题。
资源整合机制。立地质灾害治理与生态修复专项基金,采用“财政拨款 + 社会资本 +生态补偿”的多元化融资模式,探索 PPP 项目合作机制,吸引环保企业、科研机构参与项目建设。搭建技术共享平台,整合地质勘查、生态修复、监测预警等领域的专利技术与创新成果,建立专家库资源共享机制,定期组织跨领域技术交流会。推行人才联合培养计划,通过项目实践、学术交流、技能培训等方式,培育兼具地质灾害防治与生态修复能力的复合型人才队伍。
绩效评估机制。构建包含生态效益(植被覆盖率、水土流失治理率)、社会效益(群众满意度、防灾减灾能力提升)、经济效益(成本节约率、资源利用率)等维度的三级指标体系,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估方法,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年度绩效评估。建立动态反馈机制,针对评估得分低于基准值的项目,要求责任单位在 30 日内提交整改方案,对连续两年评估不达标的项目负责人实施问责,确保协同模式持续优化升级。
公众参与机制。制定公众参与实施细则,设立线上线下意见反馈渠道,通过问卷调查、听证会、社区宣讲等形式广泛征集公众建议。开发“地质生态卫士”小程序,设置灾害隐患举报、生态保护打卡等功能,建立积分奖励制度,积分可兑换生活物资或参与生态保护实践活动。定期开展“地质灾害与生态修复科普周”活动,组织专家进社区、进校园开展科普讲座,将生态保护与防灾知识纳入中小学地方课程,形成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的协同治理新格局。
(三)协同模式的技术体系整合
协同模式的技术体系整合是实现两者协同发展的关键。需要将地质灾害治理技术和生态修复技术进行有机结合,形成一套完整的技术体系。
在地质灾害治理技术方面,除了传统的工程措施如挡土墙、护坡、锚杆等,还应注重引入生态化的治理技术。例如,采用生态混凝土护坡技术,这种技术不仅具有良好的防护功能,还能为植被生长提供条件,实现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的结合。
在生态修复技术方面,应充分考虑地质灾害防治的需求。例如,在植被恢复过程中,选择具有固土、护坡功能的植物种类,如根系发达的草本植物和灌木等。同时,结合地形地貌特点,采用合理的种植方式,如在边坡上采用阶梯式种植,提高植被的固土能力。
此外,还应加强信息技术在协同模式中的应用。利用地理信息系统(GIS)、遥感技术(RS)等,对地质灾害和生态环境进行实时监测和评估,为协同工作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持。同时,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数据共享和信息互通。
三、协同模式的实施路径
(一)政策保障与制度建设
完善的政策保障和制度建设是协同模式实施的重要基础。政府部门应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明确地质灾害治理与生态修复协同工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为协同模式的实施提供政策支持。例如,出台关于加强地质灾害治理与生态修复协同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
同时,应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体系,如协同工作制度、资金保障制度、技术标准体系等。协同工作制度应明确各部门之间的工作流程和协调机制,确保协同工作的顺利开展;资金保障制度应建立多元化的资金投入机制,保障协同工作的资金需求;技术标准体系应制定统一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确保协同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二)技术创新与人才培养
技术创新是推动协同模式发展的动力源泉。应加大对地质灾害治理与生态修复协同技术的研发投入,鼓励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开展联合攻关,研发出更多适合我国国情的协同技术和产品。例如,研发新型的生态化地质灾害治理材料和技术,提高治理工程的生态效益。人才培养是保障协同模式实施的关键。应加强对地质灾害治理与生态修复复合型人才的培养,通过高校教育、职业培训等多种方式,提高人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同时,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投身于协同工作中。
(三)公众参与与社会监督
公众参与是协同模式实施的重要支撑。应通过多种渠道,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防灾减灾意识。例如,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开展科普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和生态保护志愿者活动,提高公众的参与度。
社会监督是保障协同模式实施效果的重要手段。应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鼓励公众和媒体对地质灾害治理与生态修复协同工作进行监督。例如,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及时受理公众的举报和投诉;定期向社会公开协同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实施效果,接受社会监督。
四、结语
尽管本文在地质灾害治理与生态修复协同模式的研究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例如,协同模式在不同区域的适应性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研究,不同地质灾害类型和生态环境条件下的协同技术方案还需要进一步优化。此外,协同模式的长期效果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也需要进一步完善。未来的研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一是加强对协同模式在不同区域的应用案例研究,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模式的适应性;二是深入开展协同技术的研发和创新,不断完善技术体系;三是建立健全协同模式的长期监测和评估机制,为模式的优化和调整提供科学依据。通过这些研究,有望进一步推动地质灾害治理与生态修复协同模式的发展和应用,为实现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辛勃 , 耿盼瑶 , 张蕾 . 生态系统恢复与生态环境治理的关系研究 [J]. 皮革制作与环保科技 , 2024, 5 (20): 164-166.
[2] 魏鹏 , 刘云 , 史歆晔 . 基于多学科交叉背景的生态保护修复研究 [J]. 世界有色金属 , 2024, (06): 143-146.
[3] 宋才发. 生态环境损害修复与补偿机制研究[J].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 2024, (01):31-40.
[4] 成超男, 李锋, 杨锐, 吕婧. 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修复研究进展与修复策略[J].中国园林 , 2022, 38 (12): 6-13.
[5] 姚文静 , 孙述海 , 于巾萃 . 矿山地质灾害治理及生态修复研究 [J]. 中国金属通报 , 2021, (10): 185-186.
作者简介:夏四红(1980.11)男,汉族,湖南省宁乡市,本科,高级工程师,从事水工环地质、地灾治理、生态修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