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略图

种子市场法治化治理监管与执法问题的深度透视

作者

李志刚 刘高利

陕西省宝鸡市千阳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陕西宝鸡 721100 陕西省宝鸡市太白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陕西宝鸡 721600

引言:

农业现代化发展推进背景下,种子市场规范运行成为保障农业生产稳定发展关键环节。随着《种子法》及相关配套法规实施,我国种子市场逐步迈入法治化治理阶段。然而,实际执程中,仍存在监管职责不清、执法标准不一、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等现象,严重影响种子质量与市场秩序。如何通过健全法治手段提升监管效能,构建统一、规范、透明的种子市场环境,已成为目前农业法治建设重要课题。此背景下,深入分析种子市场监管与执法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1 种子市场法治化客观要求

种子市场法治化是现代农业发展客观要求,更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基石。随着农业科技进步与市场改变,种子作为农业生产核心要素,其质量与合法性直接关乎农作物产量及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球化背景下,种子市场的开放性与流动性增加,非法转基因种子流入、假冒伪劣种子泛滥等问题时有发生,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农民利益。因此,建立健全完善的种子市场监管法律体系,成为确保种业健康发展的迫切需求。

法治化种子市场监管旨在利用严格的法律法规约束市场主体行为,规范种子生产经营全过程,从源头杜绝问题种子进入市场。同时,强化执法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保护合法经营者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此外,还需加强跨部门协作,整合监管资源,实现信息共享,提升监管效率与透明度,为推动种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唯有如此,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种子市场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助力农业现代化进程稳步推进。

2 种子市场监管和种子执法种存在问题

2.1 种子经营者缺乏相关知识、经营个体混乱

种子经营者多数是附近村镇的农民,大多是高中以及下文化水平,文化水平偏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缺乏种子相关知识,而且法律意识淡薄,没有认真学习《种子法》,守法经营意识不强,没有按规定进行备案,存在销售标签不的种子等违法违规行为。例如 2023 年 4月山东省淄博市农业农村局在执法检查的过程中发现了经营者销售了未经审定的农作物品种的行为。另外,目前种子市场销售网点都较为分散,再加销售人员文化素质不高,造成相当一部分经营者没有按规定流程进行销售,甚至未按照规定备案,销售去向不明也比较常见。例如 2023 年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在检查中发现闽侯县南岭镇高岐村经营的“武皇白沙南畔洲晚萝卜”并没有在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管理系统”进行备案。此外,也有些小商贩为了赚取更多利润,购进一些来历不明的种子,直接到农村进行销售,有些农民也图省事省钱,自身对种子安全的防范意识也较差,这也就造成了一定的农业生产安全隐患。

2.2 农民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较差。

在种子市场监管中,还普遍存在着农民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的问题。不少农民为了贪图便宜,或受利益驱使等,从一些无证的种子商贩手中购买种子,而通常这种交易较为隐蔽,且手段和形式多样,对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使工作难度加大。例如 2023年西充县4 家种植户向四川某农业有限公司购买无标签的大豆种子 6109kg ,经检查该种子发芽率为达到标准值,田间鉴定大豆减产 70% ,让农户蒙受巨大损失。因种子质量出现纠纷,农民的合法权益往往无法得到有效保证,对农村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造成严重制约与影响。

2.3 农作物种子质量与进货渠道问题

种子进货渠道和种子质量问题主要体现在包装、标注、标签、标识等存在不规范现象。不少种子生产企业全面销售的种子需要在包装上对种植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产地检疫证编号等进行标注,但缺少生产日期及包装日期的标注,另外通过拆包的方式,不少商户在较为落后的山区进行销售。同时种子货源较为混乱,劣质种子充当品质优良的种子进行销售情况较多,不少经营者更注意种子价格,而忽视质量,例如涡阳的邓某销售从外地人手里收购的“冀酿二号”种子是白皮包装的“三无”种子,却冒充合格的虫子销售给他人,导致马某等种植户蒙受经济损失。此外,由于监管经费缺乏,导致执法人员监管力度不足,调查取证难度加大,对种子市场监管职能的有效发挥造成制约。

2.4 种子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不足

查处力度直接影响种子违法行为的处理结果,更影响生产经营者的态度,以及农民的切身利益。现阶段,虽然加大对种子生产经营的监管力度,但是发现违法行为后,其查处力度不足。首先是基层执法人员数量少,执法经费不足,缺乏专业的设备,难以应对复杂的种子违法案件。其次是种子上市后才进行抽检,从产品的抽检到送检,再到出具检测结果,需要经过一段时间,检测结果送达执法部门时种子已销售过半。最后是部门协作不畅,种子市场监管涉及到农业、市场监管、公安等多个部门,信息不共享。

3 加强种子市场监管和种子执法的有效措施

3.1 严格市场准入

加强种子质量监管需要从品种、生产、销售等过入手,高度重视对种子生产企业的监督和检验工作,确保生产企业能够根据《种子法》的相关规定,规范自身种子生产全过程,严禁伪劣种子流入市场,对销售的企业及门店负责人,加强销售的责任和法律意识,加强对种子质量的抽检工作,提高市场的准入门槛,淘汰一些不具备继续发展的企业及销售门店,并加大对相关违法违规人员的惩罚力度,打击各种恶意竞争现象,构建规范的种子市场,以保障农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

3.2 加强种子法律法规宣传及培训,提高种子经营者的法律意识

加大《种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定期对深入到种子销售企业进行现场指导,并对种子销售企业、门店负责人等通过各种科技培训会、推广会、现场观摩会进行相关培训,以提高种子经营者的法律观念,增强其诚信、守法经营理念;加大对农民群众在涉及到农业种子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培训使农民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并且能辨别种子质量,更懂得如何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3 严厉打击种子违法行为

监管单位在查处有问题的种子后,要严厉打击种子违法行为,要形成威慑力,确保种子市场健康可持续发展。首先是加大执法力度。一旦发现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行为,要依法查处相关单位和个人,对于构成犯罪的行为,要追究其刑事责任,杜绝以罚代刑的现象。其次是健全种子执法联动机制,鼓励公众进行举报,多部门联合参与,既增加执法的人数,也让各部门充分发挥专业特长来处理违法犯罪行为。再次是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各部门要共享信息资源,提高解决问题的速度和效率。对于重大、疑难的案件,要成立专门工作组,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让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让种子生产经营者诚信经营,守法经营,也让每个农民都购买到货真价实的种子,推动种子市场良性发展。

3.4 提高公众监督种子质量的意识

为了确保进入市场的种子质量,让农民放心购买种子产品,就要提高公众监督种子质量的意识。首先是加强对生产经营者的宣传力度,让他们认识到制假售假所产生的危害,其不仅严重损害种植者的经济利益,还对土地造成一定的影响,甚至部分农民因种植劣质的种子而颗粒无收,导致家庭面临生活危机。其次对农民开展培训工作,教农民如何鉴别种子,提高农民自我保护技能。再次是鼓励农民参与到种子市场的监管工作中来,一旦发现假冒伪劣的种子,立即向有关部门举报,依法保护自己和合法利益。最后是鼓励农民通过正规的渠道购买种子,例如在有着多年经营历史的店面购买产品,或者是购买口碑好、渠道有保证的种子,避免向不熟悉的人或企业购买种子。在购买种子的过程中要索要相关凭证,一旦发生问题或纠纷,作为购买的依据,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利。通过宣传推广的方式来提高公众的思想意识,积极参与到监督种子质量的工作中来,不断完善种子市场监管和执法的工作内容,让农民种植高产的种子,实现增产增收的目的。

3.5 推动社会协同监督

鼓励农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和农技推广站面向基层农户搭建种子质量举报网络时,首先明确责任分工。当地政府向各合作社下发详细指南,说明举报平台的使用流程、监管职责和奖励机制。合作社内部要设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安排定期巡访农田,观察种子生长情况,并妥善记录农户在生产中遇到的任何不良苗情或播后杂交现象。一旦农户反映异常,包括发芽率低、纯度不符或外包装信息有误,合作社工作人员应当立即将具体情况录入中央数据库或手机应用,连同图片说明、现场调查记录和农户联系方式一起上传到平台。一旦系统接收到信息,自动发送提醒给当地农业执法部门,提示工作组尽快介入核实。

就龙头企业而言,应承担更多示范带动作用,首先对下游合作社和零售商进行定期培训,掌握最基本的种子品种识别方法、外观鉴别要点与质量检测常识。培训资料可以包括简明文字说明、现场照片案例、视频演示,以及专家在线答疑环节。企业内部质量管理部门需与执法机关保持联络,一旦接收平台警报,应第一时间派出技术人员前往现场抽样检测,并将结果以报告形式反馈给合作社和农户,内容涉及检测方法、测试数据和处理建议。若检测表明企业自身存在质量把控漏洞,应迅速进行召回或补偿,并对源头生产流程开展技术整改,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农技推广站借助当地村社网络优势,在村委会或农业大棚附近设立固定咨询点,同时调配巡回技术员定期深入田间地头走访。推广站人员要认真倾听农户诉求,现场检查种子外包装信息与种子批次是否一致,检查播种前的预处理是否符合规范。若发现违规经营或质量投诉,与执法部门联动,及时进行行政介入。为便于农户参与,推广站在乡镇集市或村庄公告栏张贴举报电话、二维码及联系人信息,以保证农户能够便捷提交线索。乡镇政府还可在每季度例会上公布举报情况统计,让村干部将典型案例向村民宣讲,使越来越多农户参与到监督工作之中。

4 结语:

随着农业现代化的推进和种业市场快速发展,种子市场监管与执法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种子市场品种繁多,流通渠道复杂,假冒伪劣种子、未审先推等问题依然存在,对农业生产和农民利益构成潜在威胁。为应对这些挑战,相关部门不断完善种子法律法规体系,强化市场监管力度,推进种子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效率。在执法方面,各地积极探索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种子质量抽检和品种权保护,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同时,鼓励种子企业加强自律,建立健全内部质量控制体系,从源头上保障种子质量。此外,通过开展普法宣传和技术培训,提高农民识假辨假能力和维权意识,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随着种业科技的进步和市场环境的不断优化,种子市场监管与执法工作将更加注重精准化、智能化和协同化,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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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李志刚(1981—)男,汉族,市人,大专,农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