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法实施后的思考
秦浩 王婉悦
威海海事局 威海市岗山镇人民政府 264200
一、研究背景
2024 年 6 月 28 日,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会计法 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近年来,在全球经济形势复杂多变的背景下,我国经济发展受到不同程度的挑战。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以及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既需要法律法规的完善,又需要良好的社会伦理规范。从商业角度而言,社会伦理主要体现为社会信用体系。会计作为商业通用语言,其诚信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更具现实意义。新会计法的修改不仅回应了新时代的要求,而且与此前国家发布的相关规范和文件相呼应。
二、新《会计法》的修改要点分析
2017 年《会计法》进行了一次修改,随着会计智能化发展水平的不断提升,会计核算方式、财务会计报告等要求也不断提升,2024 年,结合会计行业发展情况,对《会计法》 再次进行修改与完善,并在 2024 年 7 月 1 日正式施行。两个版本的《会计法》,其内容方面的主要变化如下:
(一)会计法总则的修改要点
《会计法》第二条中增加条款内容为“会计工作应贯彻
落实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切实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服务”。在《会计法》修改后,将相关条文中的“帐”修改为“账”。同时,在会计法(2024 版)的第二条中增加一款,会计工作需要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第八条中增加一款,强调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
展相关会计工作,具体的办法则可通过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其他相关财务部门一起进行制定并执行。
(二)会计核算方面的修改要点
会计核算对会计工作以及会计监管等会产生直接的影响。因此,在对两版会计法进行对比研究中,则需要对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进行对比。例如,在会计法(2024 版)中,将第二十六条改为第二十四条,明确细化会计核算要求,增加净资产的会计核算要求,并将资产的增减与使用、负债情况、净资产(所有者权益)情况纳入核算要求中,进一步提高会计核算的全面性,通过会计核算要求的细化,提高会计核算管控的综合水平。
(三)会计监督的修改要点
会计法(2017 版)、会计法(2024 版)的对比分析中,针对会计监督方面的修订,重点是将会计监督纳入单位内部
控制制度中。会计法(2024 版)中,将第三十三条改为第三十一条,并明确财政、审计、税务、金融管理等相关部门的法律职责、行政职责,并对相关单位的会计资料、财务会计报告等进行监督与检查。新会计法的执行与落实,为会计管理服务工作的数字化转型提供了法律依据,在解决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违法追责等问题中,可根据新会计法的相关要求,对会计工作全过程进行管控,明确法律实践中的注意事项,可推动新会计法在会计实务中实现创新发展。新会计法进一步明确了财务会计报告编制的要求,并对会计档案的保存、使用、管理等相关工作进行细化,这对会计智能化的管理与发展等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依据,也为后续的会计实践、会计改革与发展明确了方向。
三、新会计法在会计工作中的实践困境
新会计法虽然对会计职能等提出了新要求,但是,在实践中,会计工作的规范性、法律风险等仍然存在一定的难点。
(一)会计工作规范性问题分析
从会计数字化转型的角度分析,新《会计法》以及会计
智能化转型已经成为主流发展趋势,在这一过程中,会计工作因缺乏规范化标准,会计核算不规范等,对财务核算效率以及会计审计工作的开展等会产生负面影响。本次会计法修改的重点是明确会
计核算的相关内容,但在会计核算的相关工作中,部分企业或单位都是以会计部门作为记账单位,并没有将会计核算与经济效益以及会计准则规范的执行结合在一起,这对会计工作的规范性以及核算准确性等会产生直接的影响。
(二)会计工作法律及廉政风险问题分析
从法律风险的角度分析,虽然新会计法具有监督作用,但是,会计工作者虚增收入、虚减成本、虚增资产等行为,会误导投资者。逃税、漏税以及知识产权被盗用等问题会增加公司的法律风险。会计行为风险对会计工作的创新、规范化发展等会产生直接的影响,尤其是在财务信息披露方面,仍然会出现法律适用不足的情况,影响会计行业的规范化发展。
四、新会计法在会计工作中的实践建议
(一)践行“三坚三守”,切实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
财政部发布的解读中明确指出“本次会计法修改,首次将信用记录写入会计法律条文中”。会计诚信首先来自财会人员,有效的财会监督受到提供会计信息质量的财会工作人员的重大影响。“三坚三守”围绕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能力框架设计,体现了新时代会计人员应该具备的综合素养。一个胜任的会计人员需具备以下专业能力:专业技能、数字技能和优秀的职业道德。会计领域的专业知识是立身之本;数字技能反映了数字化时代的新要求,会计人员应该具备数字思维;职业道德则是会计人员实现职业发展的基础,也是所在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保障。
(二)防范风险隐患,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体系
提升单位财务管理成效,需要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既包括单位内部设计层面,又包括来自内部控制执行层面。无论是行政事业单位还是企业,设计和执行有效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相融合的管理体系是加强财会监督的基础,也是推进业财融合的抓手。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完善以及践行“三坚三守”都需要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的大力支持,主要体现在所在单位的会计工作环境方面。以企业为例,“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是近年企业加强风险管理的主要理念,通过建立“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内部控制为抓手、合规管理为目标”的整合式管理体系,可以形成积极向上的企业文化和良好的会计工作氛围。
(三)强调信息安全,防范错报以及舞弊风险
新会计法修改后对会计工作方式、会计监督形式等会产生直接的影响。新会计法相关内容进一步加大了违法违规操作的惩处力度,不仅上调了罚款限额,还提高了刑事惩处力度。例如,新会计法将单位罚款的上限十万元修改为“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这增加了打击伪造会计账簿、虚构经济业务、违规使用会计准则等行为的力度。在这一视角下,企业需要重新审视以及分析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相关制度的有效性,强化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机制,规范财务核算,从而提高企业财务信息质量,达到防范错报以及舞弊的目的。
五、结语
综上所述,《会计法》的修订体现了我国法律的与时俱进。随着这些新法条的深入实施和不断完善,将会对会计行业产生深远影响。修订后的法律有助于促进会计行业规范发展,推动各单位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提升会计监督的信息化水平,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透明度,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和大众利益。这也有利于监管部门加强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提升相关法律责任条款的威慑性, 降低单位和个人违法行为,有效遏制资本市场和经济社会中的造假行为,保证各类市场主体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作者简介
秦浩,硕士研究生,现就职于,从事固定资产、会计核算、非税收入等相关工作。
王婉悦,硕士研究生,现就职于威海市崮山镇人民政府,从事党建、会计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