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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简《耆夜》《周公之琴舞》礼制研究综述

作者

王晓双

哈尔滨师范大学 黑龙江哈尔滨 150500

一、清华简《耆夜》礼制研究

清 华 简《 耆 夜》 公 布 时 间 较 早, 关 于 其 礼 制 内 涵 的 研 究 成果 较 多, 主 要 集 中 在《 耆 夜》 中 的 周 代“ 饮 至 礼” 与“ 宴 享 礼”的仪式还原、“ 监饮酒” 礼制分析与《耆夜》歌诗的劝诫功能。

《耆夜》与周代“饮至礼”以及“宴享礼”的仪式还原:田旭东学者在《清华简〈耆夜〉中的礼乐实践》中将《耆夜》所展现内容与西周“宴享之礼”和“饮至礼”相联系,反映了周人的礼乐文化。 李家浩学者在《清华竹简〈耆夜〉的饮至礼》中系统解析了“饮至礼”中的角色设置与席位安排,体现出周初“饮至礼”融合军事庆功与宗庙仪典的特点。2 王少林学者在《清华简〈耆夜〉所见饮至礼新探》中通过系统考辨提出新见:清华简《耆夜》记载的“饮至于文太室”本质上是一种具有宗教神圣性的报祭仪式,虽承认李学勤等学者注意到饮至礼与军事活动的关联性,但明确指出其将饮至礼窄化为军事庆功仪式的观点存在误判,强调该礼制广泛适用于农事、田猎、出行等各类事务,其神圣性本质在春秋战国时期因理性主义兴起而逐渐隐退,导致后世学者对其原始功能的误解。3 这一论述既厘清了《耆夜》“饮至礼”的宗教属性,又揭示了礼制演变中神圣性与世俗性的消长关系。蔡雨彤学者在《先秦仪式文学纂辑与研究》中认为《耆夜》中武王、周公等人所赋的《乐乐旨酒》《輶乘》等诗篇是饮至礼仪式中饮酒赋诗环节的产物,其功能在于颂功纪事,属于典型的仪式文学作品并且皆为“饮至礼”用乐。并认为强调该文献完整呈现了周代饮至礼“献俘告庙—祭祖酬神—燕饮赋诗”的三段式结构。4

“监饮酒”的礼制分析:孙家洲学者在《由“清华简”〈耆夜〉篇看西周酒宴的文化内涵》一文中提到:“《耆夜》所记载的 “饮至”典礼是商周之际规格最高的贵族酒会,其中 “监饮酒”的出现,应该给予高度重视。”吕佩珊学者在《战国楚系简文的酒文化》中指出:《耆夜》中司正监饮酒的记载印证了《诗经·小雅·宾之初筵》中“既立之监,或佐之史”的周代监酒制度,表明宴饮活动中设有司正负责监督礼仪规范,司正监的设置既保障了宴饮活动的秩序性,也体现了周代酒礼中“乐而不淫”的节制理念。6

《耆夜》中的诗歌劝诫功能:李零学者在《诗与酒—从清华楚简〈耆夜和北大秦简〈酒令〉想起的》一文中特别强调《乐乐旨酒》《鞧乘》《蟋蟀》等诗篇的仪式功能:《乐乐旨酒》通过“宴以二公”的起兴暗合毕公、周公的功绩,《鞧乘》以战车意象褒扬武将勇略,而《蟋蟀》则被解读为周公在宴饮高潮时即兴创作的劝诫之诗,其“康乐而毋荒”的结句既呼应今本《唐风·蟋蟀》,又折射出周人“胜而不骄”的政治智慧。7

综上可得,学界对《耆夜》中反映周代礼典的仪程并未论证完整,有待我们进一步论证并还原,其中通过《耆夜》与传世文献的互证,可以进一步论证了周代“饮至礼”与“宴享礼”中诗歌创作与仪式进程的密切关联。

二、清华简《周公之琴舞》礼制研究

清华简《周公之琴舞》所记载的乐诗是在周公还政,成王嗣位的背景下所做,内容涉及西周重大礼典活动,《周公之琴舞》的乐舞仪式与礼制内涵成为学界的重点关注方向。

《周公之琴舞》的乐舞仪式:李学勤学者在《论清华简〈周公之琴舞〉的结构》中指出:周公所作诗篇以儆毖朝臣为核心,而成王所作九篇则通过“元入启”至“九启”的交替,形成君臣口吻交错的模式,推测该文本原为十八篇,因流传缺失及实际演奏需求,被整合为现有结构,其功能类似于《大武》乐章,专用于新王嗣位等重大典礼。8 姚小鸥与杨晓丽两位学者在《〈周公之琴舞·孝享〉篇研究》中认为:周公所作《孝享》契合《周颂》以“舞容”为特征的传统,但简本命名选择“琴舞”而非“颂诗”,凸显其表演形态的特殊性。9 黄甜甜学者在《〈周公之琴舞〉初探》中认为楚人抄录时虽可能遗失部分乐舞背景,但仍保留“周公之琴舞”的题名及“乱曰”标记,凸显其作为毖经类文献与礼乐实践的双重属性。10 王志平学者的《清华简〈周公之琴舞〉乐制探微》一文在解析“九絉”时,质疑整理者将其释为“九奏”或“九终”的合理性,认为周公诗仅四句无法对应“九奏”或“九终”,转而提出“九絉”应读为“九肆”推测周初或沿袭商代“九佾”之制,体现礼乐制度的连续性,11 这一研究不仅修正了传统训诂的局限,更通过商周礼乐实践的互证,揭示了《周公之琴舞》作为诗、乐、舞三位一体的仪式文本。方建军学者在《论清华简“琴舞九絉”及“启、乱”》中指出:“启”作为每章起始,可能对应乐曲的序奏或独唱部分,而“乱”则为高潮或合唱段落,与楚辞中“乱”的用法一脉相承,凸显音乐的情感升华与仪式功能。

《周公之琴舞》的礼乐思想内涵:马楠学者在《试说〈周公之琴舞〉“右帝在路”》中认为“右帝在路”与《大雅·皇矣》“帝遷明德,串夷載路”有密切联系,“路”并非实指道路,而是象征天命转移与政治正当性,实为周初宗教仪式中帝王承天受命的象征表达。13 李守奎学者在《清华简中的诗与〈诗〉学新视野》中认为简本将“天命”改写为“文德”,反映了战国时期对周初政治伦理的重构——从强调天命转向依托文王之德的伦理训诫。14谢炳辉学者在《清华简〈周公之琴舞〉与两周“礼乐文章”——兼论之关系》中认为周公与成王通过琴舞创作调和君臣矛盾,借助“琴”的象征意义与乐章程式,在宗庙仪式中完成政治伦理的协商与天命正统的确认,折射出周王室权威衰落与礼乐文化世俗化的双重轨迹。15 凌彤学者在《断裂与重建:清华简“诗 ”类文献的文本与礼乐关系》中强调《周公之琴舞》的“乐章标记”体现了儒家对古礼的想象性重建,保留了诗篇的德教内核。16李韶华学者在《清华简〈周公之琴舞〉文本结构及其乐舞体制》中认为《周公之琴舞》反映了周代乐官以“乐家《诗》”形式传承仪式乐歌的独特样态,为研究早期诗乐一体文化及乐舞体制提供了重要线索。17

《周公之琴舞》作为记载周公还政于成王嗣位重大典礼中所作乐诗的歌诗文献,我们应重视其中诗歌的仪式功能,以及诗歌与礼乐制度的融合互动,深入挖掘《周公之琴舞》中的礼制内涵。

总结

学界对清华简《耆夜》《周公之琴舞》的礼制研究各有侧重,前者聚焦饮至礼、监饮酒制度及诗歌劝诫功能,仪程论证仍待完善;后者围绕乐舞仪式与礼乐思想展开。二者均需进一步挖掘诗歌仪式功能及与礼乐的融合互动。

参考文献

1. 孙家洲 . 由“清华简”《耆夜》篇看西周酒宴的文化内涵 [J]. 酒史与酒文化研究 ,2012:1-11.2. 吕佩珊 . 战国楚系简文的酒文化 [J]. 古文字研究 ,2020:531-535.3. 李零. 诗与酒——从清华楚简《耆夜》和北大秦简《酒令》想起的[J].湖南大学学报 ( 社会科学版 ),2015,29(3):5-7.4. 李学勤 . 论清华简《周公之琴舞》的结构 [J]. 深圳大学学报 ( 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3,30(1):58-59.5. 姚小鸥 , 杨晓丽 .《周公之琴舞·孝享》篇研究 [J]. 中州学刊 ,2013,(7):148-152.6. 黄甜甜 .《周公之琴舞》初探 [J]. 深圳大学学报 ( 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3,30(06):7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