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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课程建设的目标、内容及实现路径研究

作者

马涛

郑州轻工业大学 政法学院 河南郑州 450002

法学专业是高校开设的、以法律为教学内容,培养具有良好的科学素养、法治精神、职业道德能、理论基础和职业技能,能够熟练运用法律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一门重要专业。

物权法课程是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物权法教学对实现法学专业培养目标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如何做好物权法课程建设是高校法学专业建设不可回避的问题,物权法课程建设也能为法学专业其他课程建设提供借鉴意义,笔者就如何做好物权法课程建设发表一些浅见。

一、明确课程目标

课程目标是课程建设的前提,没有目标的课程建设无异于无的放矢,物权法课程建也是如此,物权法课程目标包括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

第一,要确立总体目标。物权法课程以讲授物权法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制度为核心内容,讲求理论性和应用性相结合。既注重理论知识传授的系统性和全面性,又注重物权法具体制度和实际应用的实践性。因此,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能够了解国内外物权法学科发展的前沿动态,掌握物权法的基本法律术语、基本原理和学说、基本法律制度和规则,熟悉我国现行物权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立法和司法解释,学会分析和解决物权纠纷的方法和技巧,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法律人才应成为物权法课程的总体目标。

第二,明确具体课程目标。高校培养的学生应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丰富的专业知识,强大的实践操作能力,进行物权法课程建设,还应确立思政目标、知识目标和能力目标等具体的的课程目标。

首先,思政目标。通过教育和教学,使学生具有正确的政治信仰和价值观念、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以及高尚的道德品质,成为德才兼备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是高校专业教育的必然要求,法学专业教育更是如此。因此,法学专业课程建设首先要解决思政建设目标问题,物权法是关于财产权保护的法律,涉及物权的设立、运行和保护,在学习物权法过程中,应将深度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认识社会主义法治对个人财产的保护,深刻解读我国的社会主义物权制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物权法课程的思政目标。

其次,知识目标。知识目标是指通过教学使学生掌握和理解学科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应涵盖学科的概念、原理等基本理论以及具体规则、规范。物权法教学涉及对物权法规定和基本理论的传授,物权法课程的知识目标应为,使学生能够了解物权法的功能、物权法在民法当中的地位,建立物权法的知识体系,系统地掌握物权法的基本原理和重要制度。

再次,能力目标。法学专业的核心目标是培养高素质应用型的社会主义法律人才,能力目标是法学专业教学的至关重要的目标。物权法作为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更应注重对学生能力的培养,物权法课程建设要具有明确的能力目标。使学生学会理论联系实际,能够具有运用所学物权法理论和法律规定,熟练处理物权法律问题、正确解决物权法律纠纷的实践技能,应成为物权法课程建设的能力目标。

二、设置课程内容

课程目标的实现,需要依靠设置科学、合理的课程内容,因此,完成课程目标,必须做好课程内容建设。物权法课程内容设置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注重课程思政融入。物权法是关于物的归属和利用的法律,涉及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应通过物权法教学和学习,强化学生社会主义法治意识,认识到社会主义法治的优越性。具体可以通过案例分析、课堂讨论等形式,使学生认识到法律的普遍性、权威性以及文化差异,激发学生的社会主义法治意识。通过所有权制度,尤其是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教学,使学生认识到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优越性。应使学生明白社会责任和道德底线,既追求个人利益,也要注重社会公共利益,具有公民意识,成为守法、诚信、善良公民,从而加强公民道德教育。比如通过学习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设计物业小区管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和业主的关系的内容,使学生认识到享有权利的同时应遵守义务,树立业主共管共治的观念;通过相邻关系的学习,使学生认识到物权不是绝对的,邻里之间应互相尊重、互相谦让,明白法律所作必要时为了照顾邻人利益必需牺牲自己权利规定的道义基础。再比如通过无因管理和拾得遗失物制度教学,使学生树立乐于助人、珍惜社会财富的道德情操;通过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和买卖不破租赁权的讲授,使学生树立同情弱者的人文关怀。这些都体现了物权法课程对思政目标的具体融入。

第二,选用优秀课程教材。选用教材是课程内容建设的组成部分,做好课程内容建设,必须选用优秀课程教材。选用教材要选用业内权威专家学者编著的最新教科书以及依据国家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案例等辅助教学材料,以保证教学内容的设置能够反映最新理论成果和现行法律规定,使学生所学习内容具有理论上的先进性和实践上的实用性,既能提高理论水平,又能增强实践能力。

第三,课程知识结构要合理。 课程内容要能够涵盖物权和物权法基本理论、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等全部物权法内容,通过学习可以使学生全面掌握物权法理论与规定。课程学时设置要与课程章节内容要适应,要和教学的重点、、难点相匹配,课程总学时和周学时设置长短应适中、科学合理,保证学生既能充分掌握课程教学内容,又不浪费学习时间。

第四,课程研究问题要具有导向性。物权法涉及的内容广泛,既要学习物权法基本理论,也要学习物权法的现行规定,还要学习司法实践对案件的处理。具体教学内容,要坚持问题导向,每次上课前找出教学内容的重点、难点,设置专门问题进行研究,既要教授通行的基本理论,也要讲授重要的现行制度,还要根据社会热点,讲授重大疑难案件判例。通过教学设计,使学生对现实问题有所把握,同时也能更深刻的理解和掌握物权法理论和法律规定。

第五,课程目标教学大纲、教学设计方案、讲义(或课件)、试卷内容的内在逻辑。如上所述,物权法课程具有具体的思政目标、知识目标则、能力目标,为达上述课程目标,在教学大纲设计上,每节课内容都与相应的思政目标、知识目标、能力目标相结合,教学方案、讲义(课件)内容也围绕这些课程目标。期末考试试卷内容尽可能做到覆盖面广,难易适中,围绕思政目标、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多点考察学生的思想道德、课程知识和实践能力。

三、做好课程团队师资建设

教师是教育教学工作的承担者,是课程任务的实施者,师资队伍建设是课程建设不可缺少的要素,科学、合理配置优秀的教学团队对完成课程教学内容、实现课程目标至关重要。做好师资队伍建设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课程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教师,要高度重视师德师风问题,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处处为人师表,严格要求自己。在和学生交往过程中,尊重学生,待人谦和,不以老师身份自高自傲,做到无不良和不当言行,从而赢得学生的尊重。

第二,数量结构要求。课程团队的师资人数规模要适中、结构要合理。应根据学生人数和教学班级数量合理配置教师数量,做到既要保证教学质量,又不浪费人才资源。课程团队成员的年龄、学历、职称结构要科学。要做到老中青相结合,学历、职称低中高相匹配。形成师资梯队,既能保证教学任务的实施,又能保证师资团队的稳定和延续。

第三,素质能力建设。课程负责人应具有高度责任心,并应具有良好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能够有效领导课程团队建设。课程团队全体成员应具有相应的课程专业知识和较强的课程实施能力。不但具有物权法课程的专业知识,还应具有物权法教学所需要的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知识。课程团队成员应具有良好的实践能力和丰富的法律事务操作经验,能够利用自身优势在教学中很好的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

四、做好课程教学组织安排

进行物权法课程建设,除了明确课程内容外,最重要的在于如何贯彻实施课程内容,实现课程目标,这就需要围绕课程目标从如下方面组织好具体的教学工作。

第一,注意教学大纲的及时修订。为了适应思政形势变化和学科理论知识以及法律规定的更新,教学大纲应定期进行修订,教学大纲要合理设计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并进行合理学时分配,能够适应思政形势变化和学科理论知识更新以及法律规定的修订,能够确保课程目标和教学任务的完成。

第二,严格执行计划和时间安排。为了完成教学目标和教学大纲内容,围绕教学大纲,安排合理教学计划,制定详细教学日历表,把每周教学时间、教学内容填写在教学日历表中,严格按照教学日历执行。

第三,突出课堂组织形式和教学设计方案的特色。课堂教学以教师讲授为主,穿插提问、课堂讨论,在讲授知识点的理论问题和法律规定的同时,进行案例分析。讲课前,充分熟悉教学目标、教学内容,设计科学合理教学方案,做到教学心中有数,重难点突出。

第四,注重因材施教和高阶思维培养。教学中注意因材施教,在针对全体学生讲授一般理论和知识的同时,对个别学生单独辅导,针对喜欢理论的学生,介绍本课程相关的前沿理论,让其了解学科理论现状。针对喜欢实务的学生,更多的介绍、讲解现实案例,推荐实践实习单位等,提高实践操作能力。教学中,利用自身从事兼职律师工作,具有办案实务经验的优势,培养和锻炼学生的法条解析能力和批判性思维,使学生学会分析、解决实际案例,并能够具有独到的解决问题的视角,从而使学生的高阶思维得到培养。

第五,要有效运用不同的教学方式组织课堂教学。法律是应用型很强的学科,物权法是现实中应用很广的一个部门法,教学必须使学生能够全面掌握物权法相关基本理论和具体法律规定,因此教学中要注重老师的主导地位,全面教授基本理论和法律规定。另外,鉴于法律的应用性,必须让学生在掌握基本理论和法律规定的同时学会应用法律规定解决实践问题,因此,教学中通过课堂提问对法条的理解、讨论案例等,做到帮助学生精准解析法条、迅速准确阅读案件材料,掌握案情,判断法律关系,援引正确法律,从而提高法条解析和案件处理能力。

第六,要培养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课堂教学中不墨守成规,要求学生打开思维,多方面多角度多点位思考法律规定和具体的案情,不要遗漏重要思考点。要求学生不要把法律看为死板的专业,不要有固化呆板思维,要具有艺术生天马行空的思维,广泛思考,在此基础上进行梳理、归纳,得出结论。这样既不会遗漏解析法条、处理案件的重要思考点,又可把非必要的思考点排除,从而全面、重点、精确的理解法律、处理案件。因此,教学中尤其注重培养学生的发散性思维和归纳能力。

第七,注重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平台进行辅助教学。教学中利用现代教学技术,可以在慕课、“喜马拉雅”在线平台、学校官网“在线学习平台”等自建账号,制作、上传讲课音频、动漫视频和课件、教学大纲、案例、法律法规等,为学生提供在线学习资源,打造数字教学平台,进行在线网络教学。

五、做好课程评价与考核

课程评价和考核是对课程内容实施的监督,也是对课程目标是否实现的衡量手段。做好课程考核是课程建设的重要环节之一。应从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总结三方面做好课程考核工作。

(一)关注课程评价

为检验和督促课程实施效果,应建立有效的课程多元评价机制,包括学生评教、督导听课、学校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课程负责人和团队成员应高度重视教学效果多元评价,及时关注学生评教和督导听课以及学校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根据评价结果和意见,有针对地调整和改进教学方法,进一步提高教学效果

(二)课程考核

物权法课程是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课程考核应采用期末考试方式,期末考试分数占全部成绩的 100% 。考试内容应涵盖教学大纲的全部课程内容,涉及知识点应广泛、试题难易程度要适中、重难点突出且与教学大纲重难点一致。

考试应采用闭卷形式,闭卷考试既能有效考察学生对课程内掌握程度,也能做到公平合理,避免了人为主观因素对考试成绩和教学效果的干扰。

试题类型应包括名词解释、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等主客观多种题型,既能够考查学生对所学知识的识记和理解程度,也能够考查学生利用所学法律知识处理法律纠纷的实践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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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实践性教学导向下研究生基础课程建设——以“物权法”课程教学改革为例[J]陈洁蕾. 教育教学论坛,20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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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工智能时代法学课程教学改革的思考[J] 安琪. 教育观察,2024(10)

作者信息:马涛,男(1970.02—),汉族,籍贯 河南固始,硕士,副教授,研究方向:民商法,物权法,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