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发展路径探析
李会香
衡水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053000
动物卫生监督是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维护生态平衡的关键环节,其工作成效直接关系到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疫病防控以及社会经济稳定。随着畜牧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以及全球疫病传播风险的加剧,动物卫生监督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笔者结合当前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实际,从工作内容、现存问题、优化路径三个维度展开具体分析。
一、当前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核心内容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程监管”为原则,覆盖动物养殖、屠宰、运输、经营、无害化处理等全链条,具体内容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 动物疫病防控与监测
为防范跨境动物疫病风险,需强化国际合作与联防联控。重点提升口岸检疫能力,配备现代化检测设备,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打走私行为。同时对接国际动物卫生标准,推动国内标准升级,提升企业合规水平。通过参与国际防疫合作网络,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提高全球疫病预警能力。这些举措既能有效防范疫病传入风险,又能提升我国标准的国际认可度,为畜牧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2、动物及动物产品全程监管
动物及动物产品全程监管是确保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保障体系。在养殖环节,重点核查养殖档案的完整性和规范性,监督饲料、兽药等投入品使用情况,严禁使用违禁药物和超范围使用抗生素。屠宰环节严格监督企业执行检疫规程,重点检查动物入场查验、静养观察和同步检疫等关键控制点,坚决杜绝私屠滥宰行为。运输环节着重检查检疫证明和车辆消毒情况,确保运输过程符合动物福利要求。经营环节加强对市场终端的监督检查,严格查验动物产品检疫证明和追溯信息,建立问题产品快速处置机制。通过全链条闭环监管,实现从养殖到餐桌的全程质量安全控制,有效防范动物疫病传播和食品安全风险。
3、违法违规行为查处与执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未检疫、伪造检疫证明、销售病死动物及产品等行为进行立案查处,通过行政处罚、刑事责任追究等手段形成震慑。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如“瘦肉精”专项治理、私屠滥宰打击行动等),集中解决突出问题。
4、技术支撑与宣传引导
依托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运用 PCR 检测、血清学诊断等技术手段,为监督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向养殖主体、经营者及公众宣传动物防疫知识、法律法规,提升全社会的动物卫生安全意识。
二、当前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1、监管体系与基层能力不匹配
当前动物卫生监管体系与基层实际需求存在明显脱节。基层监督机构普遍面临人员短缺与专业能力不足的双重困境,有限的人力资源难以应对日益繁重的监管任务。执法装备的匮乏导致监管效能低下,许多违法线索因缺乏专业检测手段而难以被发现和查处。部门间协同机制不完善造成监管链条断裂,信息壁垒使得跨环节监管难以形成合力。
2、养殖主体合规意识与监管需求存在差距
当前养殖主体的合规意识与监管要求之间存在显著差距。小规模养殖散户普遍存在防疫意识淡薄、设施条件简陋等问题,由于缺乏专业指导和规范管理,往往忽视养殖档案记录,甚至为节省成本而违规用药,给疫病防控带来隐患。部分规模化养殖企业则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存在规避监管、隐瞒疫情等行为,个别企业甚至通过不正当手段干扰正常监管工作。这种合规意识缺失导致监管效能大打折扣,不仅增加了动物疫病传播风险,也威胁到畜产品质量安全。
3、法律法规与实际执法存在适配性问题
当前动物卫生监管领域存在法律法规与实际执法需求不匹配的问题。一方面,部分法律条款表述过于原则性,缺乏具体可操作的执行标准,导致基层执法人员在案件处理中自由裁量空间过大,容易引发执法尺度不一的情况。另一方面,现行法律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偏弱,违法成本与违法收益严重失衡,难以对潜在违法行为形成有效震慑。这种立法与执法的脱节现象,不仅影响了监管的公平性和权威性,也在客观上降低了违法者的违法成本,削弱了法律应有的预防和惩戒作用。
4、信息化监管水平有待提升
当前动物卫生监管信息化建设仍存在明显短板。追溯系统在实际运行中未能充分发挥作用,部分环节存在标识管理不到位、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导致产品溯源链条断裂,难以实现全程可追溯。同时,各地区各部门的监管信息系统相互割裂,数据标准不统一,信息共享机制缺失,形成诸多 " 信息孤岛 "。这种信息化水平不足的状况,不仅影响了监管效率,也制约了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优化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路径建议
1、强化基层体系建设,提升监管能力
为有效提升动物卫生监管效能,必须着力强化基层监管体系建设。首要任务是充实基层执法力量,通过优化编制配置和专业人才引进,解决人员不足问题,同时加强业务培训提升队伍专业素质。要加大执法装备投入力度,配备现代化检测设备和执法工具,改变传统依赖人工判断的落后监管方式。重点完善跨部门协作机制,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打破部门间数据壁垒,形成监管合力。通过系统性地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实现从被动应对到主动防控的转变,为动物疫病防控和产品质量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2、压实主体责任,引导行业自律
为全面提升养殖行业合规水平,需要构建多层次的主体责任落实机制。针对不同规模养殖主体实施差异化监管策略,对规模化企业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将防疫合规情况与企业融资、补贴等政策支持直接挂钩,形成正向激励。对分散养殖户采取 " 一对一 " 技术指导和示范带动,通过龙头企业引领提升整体防疫水平。同时推动企业完善内部质量管控体系,配备专业兽医团队,实施电子化档案管理,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强化自我监督。通过分类施策和内外联动的监管方式,逐步培育行业自律意识,实现从被动监管向主动合规的转变。
3、完善法律法规,规范执法行为
当前动物卫生监管体系亟需通过法制化和信息化手段实现质的提升。在法律法规层面,应当细化违法情形认定标准,建立统一的执法规范,同时大幅提高违法成本,对屡教不改者实施行业禁入等严厉措施,形成有效震慑。在技术支撑方面,要加快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在追溯体系建设中的应用,实现养殖全流程数据真实可查。通过构建智慧监管平台,整合各环节监管数据,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精准识别风险点,推动监管模式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防转变。这些措施将显著提升监管的规范性和精准度,为动物疫病防控和食品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4、加强国际合作,应对跨境风险
为有效应对跨境动物疫病风险,必须加强国际合作与联防联控。重点强化口岸检疫能力建设,配备现代化检测设备,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动物及产品走私行为。同时,要主动对接国际动物卫生标准,推动国内标准与国际接轨,提升出口企业合规生产能力。通过积极参与国际疫病防控合作网络,建立疫情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提升全球动物疫病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这些措施将有效防范外来疫病传入风险,同时提升我国动物卫生标准的国际认可度,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结语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是公共卫生安全的“防火墙”,也是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当前,面对规模化养殖、疫病传播、国际贸易等多重挑战,需从体系建设、主体责任、法律保障、技术赋能等多维度发力,构建“政府监管、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协同治理格局。唯有如此,才能筑牢动物卫生安全防线,为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