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时代社会治安风险的新挑战与治理路径
陈娴 黄水根
江西警察学院 江西 南昌 330199
一、数字化时代社会治安的新特征
“社会治安”指的是社会的安定秩序,具体包括公共秩序、公民生活秩序、国家机关办公秩序;公共安全、国家、集体与个人财产安全等。社会的安定秩序是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新时代数字技术快速发展的时代下社会治安内容与形式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变革,呈现出了全新的趋势特征。首先,体现在治安形式上,社会治安问题逐渐趋向网络化、虚拟化,这与互联网全面普及的发展态势息息相关,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数字化时代,大量的违法犯罪问题逐渐网络化,不论是黑客攻击、网络诈骗还是其他以互联网为基础的损害方式,均属于网络治安管理范畴,但由于网络的匿名性、隐蔽性,有关部门在进行社会治安管理时面临重要信息的取证难度和治理困境。其次,以互联网为依托的社会治安风险相较于传统的物理空间管理模式更具扩散性,黑客组织、诈骗团伙可以在短时间内侵犯众多用户的合法权益,将一个个细小的安全漏洞演变为大规模的风险事件,给企业、单位造成难以评估的经济、声名损失。由此可见,数字化时代下社会治安风险更高、难度更大。再者,“一带一路”倡议的持续推进,使得社会治安管理逐渐诞生跨国特性,用户只要通过电商平台、虚拟网络即可传播重要数据,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重要案件的侦破难点,亟待国际社会各阶层群体共同参与社会治安活力中来,发挥国际社会的协同力量共同应对数字时代下的社会治风险安问题。
二、数字化时代社会治安面临的主要风险
(一)网络犯罪形式多样化
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在带给人们生活便利的同时,也给治安工作人员带来了一系列挑战。例如,网络治安管理方面,网络范围的广泛性及其不受时空局限的优势,显著扩展了网络犯罪途径,越来越多的违法犯罪活动浮现出来并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不断升级演变,形成了形式更隐蔽、内容更具危害性、破坏性的模式。在互联网的“掩护”下,网络犯罪活动搭建了完善的黑色产业链,从犯罪路径设计到具体实施,形成了全方位专业人员管理模式,各环节仿佛“无懈可击”专业度极高,这种自上而下的产业链体系构建显著提升了执法部门的打击难度。
(二)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风险
数字技术的显著特征之一即是能够产生海量的数据,这些数据在采集、处理与存储的过程中容易受到不法分子的攻击,不论是治理部门的隐私数据还是公民的个人隐私信息,都可能面临被窃取、被交易的风险。有相关报告指出近几年数据泄露事件频率正在不断增加。这不仅直接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利,也为犯罪团伙了解公民基本信息,以便实施精准诈骗提供了便利条件。相关治理部门面对这一形势,由于受多重因素的交叉影响,在具体实施上难以采取针对性地有效措施,这使得社会治安风险面临新的挑战。
(三)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面临安全威胁
以行业为核心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一旦面临安全威胁,即可能带来不可估量的严重后果,轻则造成服务中断、系统瘫痪,重则丢失行业重要数据信息,影响社会的稳定运行。这些关键行业在中国主要包括交通、能源、通信、金融等,它们是影响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确保这些关键行业的安全,才能保障国家与人民的安全。近几年,频繁出现针对关键行业的攻击事件,攻击者在信息技术应用上具有高超的水准,据了解,这些团伙不仅会进行专业的供应链攻击,还会利用零日漏洞发起攻击,传统的防御系统根本难以应对这些复杂精密的攻击技术。
(四)由先进技术兴起带来的挑战
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算法技术等先进技术的快速发展虽然总体上推动了各行业的转型升级,但在具体应用中也面临着一些不可避免的挑战,主要体现在伦理挑战和法律挑战两个层面。一是人工智能技术的全面推广降低了该技术的应用门槛,任何主体可通过使用人工智能软件生成或伪造各类视频、图文、信息、数据,而通过人工智能软件生成的数据信息,在新媒体平台的推动下可实现大范围传播,一旦这些虚假信息被视作“可靠信息”,则可能带来严重的不良影响,扰乱社会秩序。二是算法技术的广泛应用容易引起“算法歧视”现象,导致部分弱势群体在信用贷款以及就业创业等方面遭受不公平的待遇。三是物联网技术虽然给人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也极大的扩展了网络的攻击面,使得各类缺乏安全保障的智能设备成为黑客的攻击对象,而现阶段针对这些先进技术带来的不良影响,官方尚未构建完善的治理体系,这为相关工作人员带来了新的挑战。
三、数字化时代社会治安风险的成因分析
上述社会治安风险因素的形成主要源于这几个问题:技术发展失衡、制度体系落后、社会结构性矛盾。在探讨数字化时代的社会治安的治理路径之前,需要系统分析社会治安风险因素产生的原因,从深层次成因体系切入针对性提高治安管控路径的实效性。首先,技术发展失衡层面,社会安全防护体系建设落后,跟不上数字技术的更新速度,导致大量系统性风险潜藏,在解决措施中要加强这一失衡状态的缓解。这种“重技术研发、轻数据保护”问题的存在,与企业商业化发展模式有直接的联系,各类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强调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而这类技术以用户的体验感为研究宗旨,因此,容易造成技术人员忽视对系统安全性的考量,影响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效益。其次,制度体系落后层面,从当前的法律制定速度来看,它的立法、实施进程远低于技术创新速度,这就导致许多违法犯罪行为难以被准确地定义为何种罪名,如此一来,不仅影响了治理管控效率,还可能削弱执法效能,给犯罪团伙提供了逃脱契机。最后,社会结构性矛盾层面,当前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而人工智能、新媒体技术的全面覆盖正好加剧了这一矛盾的突出,久而久之,受媒体言论的引导,这些客观存在的不均衡现象容易演变为网群事件,在短时间内造成很严重的影响。
四、数字化时代社会治安的治理路径
技术发展失衡、制度体系落后、社会结构性矛盾等成因并非是独立存在的,它们之间在作用上存在相互强化的特点,在研究社会治安治理路径时需要着重思考各因素之间的交织关系,系统把握社会治安风险的形成规律,确保防控措施的精准性、有效性。
(一)建立多元共治体系
“多元” 主体指的是以政府为主导的社会治安治理体系,基于政府的决策引领,多方主体共同参与治安治理环节,共同推动社会规范化秩序化发展。首先政府要转变传统的直接管理思维,明确自身“规则制定与协调”的责任与权力,通过构建科学有效的治理体系推动各部门落地实施。在政府的引领下,线上自媒体平台企业应当严格落实政府的治理方案,切实履行自身作为数字经济主体的主体责任,通过加强风险预警机制建设、平台内容审核模式等优化网络治安治理路径,确保数字技术发展的过程中实现安全管理。其他实体组织可以充分调动内部的人力资源,为社会治安工作提供协助支持。而公民个人作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的重要对象和受益者,要积极配合治安工作,提高自身网络安全意识,为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实效性提供全民力量。
(二)提升技术防控能力
数字化时代社会治安的风险因素之一即是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风险,这是由网络的开放性特点决定的。为了显著提高数据防控技术能力,构建立体化多层次的防御机制至关重要。一是在技术研发方面,不仅要专注核心技术的研发,还要加强应急响应、威胁情报分析等自主可控安全技术的研发,利用技术优势突破技术瓶颈,实现网络数据的治安治理。这一过程需要一定的资金支持,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帮助。另外,要打造集区块链、人工智能、量子加密等技术优势于一体的新一代网络安全防御体系,全方位检测识别异常行为,确保系统通信的安全稳定。二是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有必要建立国家级应急响应中心,根据实际安全威胁给予针对性的处理。三是加强对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人才是社会发展的基石,没有专业技术人才,何谈防御专业的技术攻击。社会需结合高校培养网络安全专业人才,通过岗课赛证融通、产学研教融合的模式培养专业人才队伍。
(三)完善法律法规体系
应对新兴技术带来的社会治安治理挑战,需要加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确保社会治安有依据、有指针。在具体实施中需重点推进数字技术应用下的三大内容框架搭建:第一,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该制度体系的主要目的在于保证数据采集与处理全过程的安全性,确保网络治安治理的规范系统性。第二,完善罪名体系,具体需结合现实案例中存在的罪名不明确情况加强罪名体系的完善。第三,细化个人信息知情同意规则,在未经过个人用户同意的情况下,各类新媒体平台不可私自使用用户的隐私数据。基于这三个内容框架,在数字化时代下的社会治安中,法律能够发挥其文明进步的助推器作用。现行法律当中有一部分内容与实际需求不适应,对此,要进行全面的法律法规“数字检测”,及时修订与数字经济发展现状不符的条款条例。除此之外,法律法规的完善必须要坚持平衡“安全”与“发展”两个要素,在技术应用方面要设立清晰的法律红线,避免包括企业在内的各主体滥用新兴技术。
(四)加强跨国社会治安的合作治理
以互联网为支撑的数字技术具有跨时空特性,因此,从社会治安的角度分来看,任何一个国家在面对日益复杂的跨境网络犯罪活动时,都难以凭一己之力将对方一网打尽。所以加强跨国社会治安的合作治理极为必要。在实施中,可联合多国共同探讨与制定治理规则,以司法协助等策略帮助周边国家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共同建设良好的国际社会治安治理网络。在具体的合作中,可优先选择关键行业、关键基础设施保护,对数据安全、网络反恐等治安治理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在执法协作中可采取双边或多边协议模式,对各个案件的协查帮扶环节确定标准化的行动流程。在应对规模较大的违法犯罪事件中,建议由主要国家牵头,建立全球化的网络数据共享联盟,对关键信息(比如恶意代码样本、攻击特征)等进行全球传输共享,国际社会合作共建治安治理规模。只有通过构建全方位、立体化的跨国社会治安合作模式,才能形成全球合力,共同打击网络犯罪行为,维护全球网络安全与和平。中国作为经济、科技、人口大国,在全方位立体化的国际合作网络中应发挥负责任的大国作用,既维护自身网络主权,又推动构建平等互利的国际数字治理新秩序。
结语:
综上所述,数字化时代社会治安治理是一项极具风险挑战的系统性工程,它能够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的和谐稳定,面对现阶段新挑战,需要建立立体化、多层次的治理路径,通过多元治理体系建立、提升技术防控能力、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跨国社会治安的协同合作等政策可实现更高效的数字社会治安风险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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