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略图

灵活用工模式下的人力资源风险管理研究

作者

唐娟

如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南通 226500

一、引言

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人民群众的公共服务需求与日俱增,使得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面临愈发复杂的职责要求和现实挑战。如何提升效能、降低支出,保持灵活应变,灵活用工很好弥补了这一缺陷。通过灵活用工的形式 ( 即劳务派遣、劳务外包、非全日制用工、兼职等 ),为机关事业单位实施按需设岗、按需用人的用人机制提供可行性路径。

然而,灵活用工也可能带来一些人力资源风险,比如和传统用工比较而言,其法律关系比较复杂,工作人员流动性大,人员信息更难管控,使人力资源管理存在较大风险以及不确定性,所以加强灵活用工模式下的人力资源风险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二、灵活用工模式下行政事业单位面临的人力资源风险

2.1 劳动法律合规风险

劳动关系认定易模糊,如劳务派遣中责任划分不清、派遣公司未合规签约参保,可能使单位被认定为事实用人单位;非全日制用工若工时、报酬结算不合规,也可能被认定为全日制劳动关系引发纠纷。部分单位还存在违规行为,如未提供劳动保护、监管外包单位不力致其违法用工,或超时加班、拖欠工资等,均带来法律风险。

2.2 人员稳定性风险

灵活用工人员关系疏离,流动量大,比如非全日制大学生会因为一些更好的机会或者其他自身的原因离职,会产生工作不连续的问题,交接麻烦;无编制,归属感、忠诚度低,只关心眼前利益,没有为单位长期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2.3 信息安全风险

灵活用工人员会因为工作接触到公民信息、财政数据等信息,在相关人员流动性较大的前提下,很难遵守保密规定要求。同时,对其信息访问权限难精准控制,离职时易出现信息交接不全、账号注销不彻底等问题,加上部分人使用自备设备工作,进一步增加信息管理难度。

三、灵活用工模式下行政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风险管理策略

3.1 完善劳动法律合规管理

3.1.1 明确劳动关系

行政事业单位采取灵活用工时,首先要确定与灵活用工人员形成什么样的劳动关系,在选择进行劳务派遣时,应当严格核实劳务派遣公司资质是否符合条件,是否与劳动者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并依法向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在劳务派遣协议中应当具体载明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并注意约定好劳动者权利的保护、工伤事故的处理及劳动争议的解决等方面的职权行使责任,切勿有推诿责任的情形;使用非全日制用工时,要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工作时间不得超标准,工资报酬按照月、周、日或小时等出工方式决定支付周期,同时与该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从而使双方形成合法的劳动关系。

3.1.2 加强法律法规培训

组织相关部室、人员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培训,强化劳动法律意识、规范意识,把学法用法作为重要内容,围绕与灵活用工紧密相关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单位劳动规章制度进行学习培训,提升行政事业单位负责人、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和其他涉及灵活用工管理人员对劳动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和工作程序的了解,在实际工作中做到按章办事,避免因不懂法而违法用工的情形发生。

3.1.3 建立法律风险监测机制

健全和完善灵活用工的劳动法律风险监测机制,定期开展灵活用工的法律合规情况检查与评价工作,可由专人担任或者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参与,开展灵活用工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工资报酬支付、社会保险缴纳、劳动保护等事宜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在灵活用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点并提出相应的整改建议;时刻关注国家及各地区的劳动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及时调整灵活用工制度及流程,使得相关管理制度及流程能够始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2 提升人员稳定性管理

3.2.1 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

针对灵活用工人员,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稳定性。在薪酬方面,要确保灵活用工人员的劳动报酬具有竞争力,根据工作岗位、工作难度、工作绩效等因素,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并按时足额支付。此外,在他们的职业发展上,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他们必要的培养机会与提升机会。

3.2.2 加强沟通与关怀

加强同灵活用工人员沟通交流,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想法,及时为他们解决生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同时也要关注其职业健康,做好他们的劳保工作,并提供相应的关心,使他们能够感受到单位对自己的关心及重视,从而产生较强的工作稳定感。

3.3 强化信息安全管理

3.3.1 严格信息访问权限控制

建设完善的信息访问权限管理制度,根据灵活用工人员工作岗位、职责分配相关的信息访问权限,按需实施最小权限原则,仅向灵活用工人员开放其工作需要的信息系统、敏感信息等访问权限,防止因权限过大引发信息泄密问题;定期检查并更新灵活用工人员信息访问权限配置情况,保证灵活用工人员的信息访问权限与工作实际情况相符,如安排开展数据录入工作的灵活用工人员,可以向其开放数据录入系统读取权限或仅限部分数据项的修改权限,不能赋予除数据录入以外系统和涉及客户、内部工作人员、供应商等敏感信息。

3.3.2 加强信息安全培训

针对灵活用工人员开展信息安全培训,强化灵活用工人员的信息安全意识及保密意识,让灵活用工人员学会如何更好的应用及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具体内容为:信息安全法律法规、单位信息安全制度、信息保护的基本知识与技能,让灵活用工人员了解信息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并具备一些基本的信息安全防护措施,如:强制注册并修改登录密码、不随意向他人泄露账号和密码、禁止私自复制或传输单位的任何信息。并且在灵活用工人员入职的时候签订保密协议,明确灵活用工人员在任职期间需对获得的公司各类信息保持保密的义务以及违规的承担的违约责任。

3.3.3 完善信息安全应急处置机制

完善信息安全部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编制详细的应急预案。对出现的信息泄露、数据丢失、系统故障等安全事件应当紧急预案,明确具体的应急处置流程,落实到岗位职责以及预案实施方法,有相应的技术和管理支撑队伍保障,组织开展信息安全应急演练工作,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处置的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发生信息安全事件时应能马上启动紧急预案,并能对相关信息或者人员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比如一发生信息泄露事件即刻停止相关人员认为信息的访问权限,尽快做好评估并进行处理,同时迅速通知到相关人员,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积极配合调查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化。

四、结论

行政事业单位可以通过优化劳动法律合规管理、增强人员稳定性管理、强化信息安全管理等措施来规避风险,只有这样才能使行政事业单位能更好的发挥灵活用工的优势,在实现良好人力资源管理与风险控制的基础上,保证单位正常运行,提供高效的公共服务,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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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李伦 . 灵活用工平台风险管理体系构建研究 [D]. 上海财经大学 ,2022. DOI:10.27296/d.cnki.gshcu.2022.002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