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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开发中土地规划管理的适应性调整研究

作者

刘鑫

身份证号码:370303198812074220

引言

旅游业已成为全球经济中发展势头最强劲和规模最大的产业之一。在我国,旅游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旅游消费不断升级,新型旅游业态不断涌现。这种快速发展的态势对土地资源产生了巨大的需求。土地不仅是旅游活动的空间载体,更是旅游开发项目建设的物质基础。然而,传统的土地规划管理模式在应对旅游开发的独特需求时,暴露出诸多不适应性。例如,旅游项目往往具有多功能性、季节性、空间集聚性等特点,与传统土地规划中以单一功能分区、固定土地用途管制等方式存在冲突。旅游开发中的土地利用还涉及到复杂的利益相关者关系,包括当地社区、旅游企业、政府部门等,如何在满足各方利益的实现土地资源的有效管理与可持续利用,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旅游开发中的土地规划管理不再是简单的土地分配与用途管制,而是需要综合考虑旅游产业发展规律、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经济效益等多方面因素的系统工程。因此,深入研究旅游开发中土地规划管理的适应性调整具有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一、旅游开发中土地规划管理的现状与挑战

(一)旅游开发对土地的特殊需求

旅游开发与其他产业开发在土地利用上存在显著差异。旅游活动的多样性决定了土地用途的多功能性。例如,一个大型旅游度假区可能同时包含住宿、餐饮、娱乐、休闲、生态保护等多种功能区域。与传统的工业或住宅用地不同,这些功能区域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依存,需要在土地规划上进行有机整合。而且,旅游需求具有明显的季节性波动,如海滨旅游地在夏季游客众多,而在冬季则相对冷清。这就要求土地规划能够适应这种季节性的土地利用强度变化,在旺季保证游客的体验质量,在淡季又能合理安排土地资源,避免闲置浪费。另外,旅游开发往往倾向于具有独特自然或文化资源的区域,这些区域的土地具有不可替代性,如世界遗产地、国家公园等。这就对土地规划中的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平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既要保障旅游发展的空间需求,又要确保这些珍贵资源的永续性。

(二)现有土地规划管理与旅游开发的矛盾

土地用途管制方面

传统的土地用途管制主要基于单一的功能分类,如农业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等。这种分类方式难以满足旅游开发的复杂需求。旅游项目中不同功能区域之间的界限往往比较模糊,例如,在乡村旅游开发中,农业生产与旅游观光、农事体验等活动可能同时存在于同一块土地上。按照传统的土地用途管制,这种混合用途难以得到合法的界定和有效的管理。土地用途变更的程序繁琐,对于旅游开发中快速响应市场需求、灵活调整土地用途造成了障碍。

(三)规划编制与审批方面

目前的土地规划编制过程中,旅游产业发展的需求往往未能得到充分的重视。在规划目标设定、指标分配等环节,缺乏针对旅游用地的专项考虑。从规划审批角度看,旅游开发项目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如旅游部门、土地部门、环保部门等,各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导致审批周期长、效率低。这不仅影响了旅游项目的开发进度,也增加了项目的开发成本。而且,现有的土地规划编制大多基于静态的数据分析,难以适应旅游市场动态变化的特点,例如旅游热点的快速转移、游客偏好的变化等。

二、旅游开发中土地规划管理的适应性调整策略

(一)政策层面的适应性调整

政策层面的适应性调整应着力完善旅游用地政策法规体系,并强化跨部门协作机制,以提升土地规划管理对旅游发展的响应能力。政府应加快制定专门的旅游用地管理办法,明确旅游用地的功能分类、权属配置、供应方式及使用年限等核心要素,针对不同类型旅游项目——如主题公园、康养度假区、乡村旅游综合体、生态旅游示范区等——建立差异化的土地供给机制,探索弹性出让年限、分阶段供地、混合用途兼容等制度创新。对于列入国家或区域旅游发展战略的重点项目,可在土地出让金缴纳方式、使用年限延长、审批绿色通道等方面实施倾斜性支持政策,激发市场主体投资活力。同时,应健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旅游用地监管机制,强化用地合同管理,严格防范土地闲置、低效利用和擅自改变用途等行为。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多部门协同治理,建立由自然资源、文旅、生态环境、文化文物等部门参与的统筹协调机制,推进旅游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的深度衔接,在编制阶段即实现旅游功能落地。完善联审联批制度,优化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效能,确保旅游开发在合法合规前提下高效推进,增强政策协同效应与制度供给能力。

(二)空间布局与土地利用方式的调整

空间布局与土地利用方式的调整应以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增强旅游功能复合性为目标,推动形成集约高效、功能融合的旅游用地体系。在空间布局方面,应摒弃传统单一功能分区模式,构建多功能复合的旅游用地结构。城市旅游开发中,可将商业、休闲、文化、居住等功能有机融合于旅游街区,打造集游览、消费、体验于一体的综合空间;乡村旅游开发则应结合农业生产和乡村生活实际,推动农旅融合,实现生产、生活与旅游的协同发展。同时,注重空间集聚与适度分散相结合,在大型旅游目的地通过交通网络串联景点与服务设施,形成空间联动效应,提升可达性和服务效率;而在生态敏感区则宜采用低密度、点状分布的开发方式,降低对自然环境的干扰。在土地利用方式上,应积极创新探索,推广土地混合利用和分时度假等新型模式。土地混合利用可在同一地块上叠加多种旅游功能,如海滨区域兼顾度假酒店、公共浴场及水上活动等功能,提高空间整合效能;分时度假模式则通过时段分割提升土地资源利用率,满足游客个性化需求,例如按季节出售度假别墅的使用权。此外,还可尝试弹性用地、临时用地等灵活机制,增强土地配置的适应性与灵活性。通过空间布局优化与土地利用方式创新的协同推进,不仅能有效提升土地资源的综合效益,也有助于实现旅游产品多样化、服务品质化发展,推动旅游开发向高质量、可持续方向迈进。

结论

旅游开发中的土地规划管理适应性调整是一个复杂而又紧迫的任务。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传统的土地规划管理模式已无法满足旅游开发的需求。通过深入分析旅游开发对土地的特殊需求以及现有土地规划管理存在的矛盾,我们提出了政策层面和空间布局与土地利用方式层面的适应性调整策略。在政策方面,完善旅游用地政策法规和加强部门间政策协调是关键;在空间布局与土地利用方式方面,构建多功能复合的旅游用地布局和创新土地利用方式有助于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满足旅游市场需求。只有不断进行适应性调整,才能实现旅游开发与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双赢局面,在推动旅游业健康发展的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这需要政府、旅游企业、当地社区等多方面的共同努力,也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创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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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王 婧 , 杨 至 德 . 天 津 盘 山 风 景 区 生 态 规 划 研 究 [J]. 现 代 园艺 ,2021,44(11):103-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