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胎政策下妇女权益保障的困境及对策研究
高妍
浙江金融职业学院 浙江杭州 310018
一、新生育政策下妇女权益保障的困境及对策研究
(一)保障妇女权益相关法律
我国《宪法》和《就业促进法》等法规规定了禁止性别歧视的原则,这些法规在立法层面的操作性仍有不足,我国的生育保险制度涵盖范围有限,参保的女性比例较低,怀孕女性面临歧视的问题未能得到实质改善,中国的生育保险体系还有显著的优化空间,中国对侵害女性劳动权利的企业处罚力度不足,罚款金额偏低,鉴于维权程序繁琐、成本高,女性员工很少为自己维护权益 [1]。三胎政策正式启动实施,挑战潜在变得更严重,中国公众和专家都在敦促全国人大加速推进制定《反就业歧视法》,中国政府把针对就业歧视的法制化举措列入了立法议程,目前还没有具体法规出台,这成为保障育龄女性权益时的一个缺失环节。
(二)女性就业平等权保护
中国传统文化里存在着男尊女卑的理念,这种观念影响深远,长期以来让女性在社会结构中处于劣势,工作中同样如此,女性找工作或者升职时,时常遇到不平等对待,女性生育后,再回到工作岗位,要面对诸多困难,在这样的背景下,企业和机构通常更愿意选择男性求职者,女性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得不到保障,她们就很难进入劳动力市场,企业如果不能确保女性获得与男性相同的薪酬和晋升机会,女性的职业发展就会面临较为显著困难。生育带来的职业中断和可能的就业歧视,致使女性面临难题,这就是普遍认为的' 生育意愿低迷' 困境[2]。
(三)妇女维护劳动权益
工作场所发生侵权事件时,一些女性员工缺乏认知如何维权,她们找不到合适的渠道,最终只能默默承受雇主的不当行为,部分女性职工目的是维持表面融洽,采取容忍,她们缺乏勇气,怯于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部分女性员工选择用法律保护自己,她们有时能胜诉,但打官司要耗费大量时间,心理也很累,最后常常和单位关系恶化,双方都蒙受损失,终止合作,均无获益。女性劳动者在维护和保护正当权益时面临挑战。
(四)妇女产后回归但自身能力不足
三胎政策的实施促使部分女性初步考虑回归家庭生育第三胎,这个政策对部分女性的职业生涯影响有限,她们短期离开职场时,公司普遍会找新人接替工作,等到她们重返职场,或将找不到匹配的职位,她们还会意识到较难适应现在的职业环境和思维方式,需要花大量时间再度学习方可跟上企业的最新发展,滞后于企业转型的进程,就会被市场淘汰,产后女性亟需提升职业技能,再就业培训至关重要。
(五)企业自觉守法意识不足
部分企业内部的法律意识较为缺乏完善,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这些企业在追逐经济效益时存在歧视女性员工的现象,他们拒绝招聘女职工,让在职女性延长工作时间,缩短产假期限,拖延或减少福利,安排女性从事法律禁止的工作,这些行为都是为了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企业与女性员工产生劳动争议时,通常选择避免法律途径,更愿意私下解决 [3]。这一现象在三孩政策实施后依然存在,为了明确用人单位的责任,立法中需要增设列举式的判定准则,让性别歧视行为的识别更加具体。
二、三胎政策背景下妇女权益保障的对策
(一)完善相关法律政策
我们应当加强女性劳动权益的反歧视法规,在劳动仲裁机制里建立专门机构来维护女性权益,职场女性争取薪酬公正和晋升机会时,可以获得法律援助服务,这样可更好地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为了健全生育福利制度,建议实施强制性产假政策,让已婚男性也享有产假权利,同时鼓励父母双方共同休育儿假,这样女性履行育儿责任时,家庭能一起分担照顾任务。男性也应该享有一定时长的休假,分担抚育子女的责任,减轻女性的压力[4]。这种做法可以参考国外的育儿假与临时护理假制度,不仅能减少企业在招聘和对待女性员工时的歧视,还可以促进性别间的平等,共同分担育儿成本,这同样有助于让男性更更广泛地地参与到抚养孩子的过程中,家庭环境会变得更和谐,社会关系也会更好,关于医疗保险政策,女性生孩子住院时支出的钱较大,生育保险能报销的部分有限,所以建议在现在的医疗报销体系里,扩展高龄产妇相应报销范围。这样对全面推行‘三孩政策’具有显著促进作用。
(二)完善劳动保障政策
劳动保障部门、社区、工联会、妇女联合会等团体具备能力组织成员互相辅助,雇主应该为在家专职工作的女性员工提供便利,劳动保护机构能够给家庭内就业的女性无偿提供职业再就业咨询和岗位推荐服务,妇女联合会应当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这样可以帮助女性维持或提升社会就业能力,她们在转向社会就业时就能更快适应工作需求。工会能够成立一个特定的分会,为家庭内就业的女性援助 [5]。这个分会可以筹办活动,提供福祉,支持她们的生计,社区应当构建一套档案系统,登记此类女性的基础信息,设立一个网络平台,收集并发布社区居民提供的临时工作机会,协助接送孩子、照顾老人、打扫卫生、做饭这些零碎工作,还有一些社会兼职岗位,这样既能扩展女性的就业选择,还可以满足社区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
(三)完善配套措施
实施 ' 三孩政策 ' 需需构建全面的配套政策体系,这个体系要关注女性在生育过程中的主导角色,倡导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育儿责任很重要,实行共休假制度是一个有效途径,还务必建立生育成本共担体系,从而可以减轻雇主因雇员生育带来的经济损失,促进女性参与工作,给在职妈妈个税优惠。这项研究专注于妊娠、分娩及产后的护理服务,我们确保系统性的支持,让女性在生育过程中感到舒适和满意,我们致力于缓解她们的负面体验,我们致力于优化整个生育阶段的基础医疗质量,这促进降低不孕症的发病率,我们目的是优化不孕不育的医疗服务,更精准地满足患者的健康需求,着重针对高龄产妇的生育挑战,我们提供特别重视,这个举措通常会推动辅助生殖技术的革新和推广。建议把辅助生育技术纳入医疗保险体系里,亦或给予较大比例的费用补偿,此举可激励更多人使用辅助生殖服务,还可以够促进生殖医学领域的进步 [6]。
(四)增强社会责任意识
我们致力于建立并推广积极的社会风气,希望普遍树立尊重母亲和生育的价值观,让母亲的崇高地位得到突出,从而提升母亲的尊严感和自豪感,全社会需要意识到夫妻共同承担生育责任的关键性,为了建设良好的社区育儿环境,应该普遍设立儿童游乐设施等无偿公用设施,倡导社区居民进行协作型幼儿照护,共同营造和谐的社区育儿文化,我们需要在公共场所增设更多基础设施。洗手间、商场、街道此类场所需增设母婴室,这样能为育儿活动确保便利性,尤其是哺乳需求,母性的价值极为重要,我们要推崇它,要构建支持生育的城市氛围,应该呼吁改变不好的社会氛围,比如冗杂的婚礼丧礼仪式,高昂的聘礼,企业需要建立正向激励机制,此类给予生育三胎女性员工福利保障的企业,那些坚持男女同工同酬的企业,理应赢得嘉奖 [7]。这样的表彰能增强企业的社会声誉,企业会因此形成内生驱动力,它们会愈发主动地维护女性员工权益,歧视女性的观念也会逐渐消失,应当加强对此类侵害女性生育权益的企业进行严厉惩处,对那些触犯女性劳动权益的企业或机构,务必给予重罚,如果侵权情节特别严重,可以实施暂停营业、撤销营业执照等手段,此举措做是为了让那些侵犯女性权益的企业付出严重后果,同时也给其他企业和组织警示。
(五)提高妇女自身职业素养
加强女性权利的核心措施在于提高她们的教育与技能培训,提升女性的教育水平和职业能力很必要,这样她们才能获得自我保护技能,也懂得主动求助,现在很多职场女性遭遇雇主侵犯,主要是因为她们不熟悉法律知识,也不足自我保护意识,由此可见,解决问题的核心在于实施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这样做可以提高女性的个人素质,还可以促进她们更稳固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更好地保障自身权益。目的是传承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强化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全面提高女性群体的整体素质,必须重点培养女性的政治参与意识和法律意识,此种举措是为了促使女性掌握维护自己,在权益受到侵害时能够主动寻求法律帮助,我们需要破除社会对女性的偏见和歧视,创造一个平等、尊重的环境。这样才能有公平和谐的环境,相关研究显示,女性在沟通、协调人际关系和团队合作方面往往表现更佳,更容易获得成就,新时代给了女性彰显自我的舞台。她们天生具备情感交流,直觉敏锐,处事稳妥,心理细腻又充满耐心,这些特征让她们在教育、社会服务、心理咨询这些需要人文关怀的领域里格外突出,我们应当为女性给予更多培训机会,协助她们在这些职业中发挥所长。
三、总结
撰写此文探讨了适龄女性权益保护面临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应对策略,文章特别强调需转变我国长久以来存在的性别不平等观念,需要强化社会倡导和教育,在家庭、学校、政治决策和经济发展等各个方面推动性别平等,促进社会大众建立正确的性别认知,这些措施目的是彻底改变女性权益常被忽视的情况,它们保障女性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障,“三孩政策”正在推行。唯有保障充分妇女在生育、就业等各方面的权益,家庭方得以既有条件又有能力养育孩子,这样女性才更愿意生育,人口结构就能优化,社会亦能长期均衡发展,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共同努力保证女性员工拿到合法的工资,实施政策和优化配套措施需要时间,我们展望看到更多新政策出现,这些政策能解除职场女性对生育的担忧,协助她们平衡工作和家庭,这样‘三孩政策’才能有效实施。
参考文献:
[1] 向征 , 王鑫 , 杨帆 . 三胎政策对女性员工职业生涯规划影响研究 [J]. 现代管理 ,2022,12(8):1029-1037.
[2] 陈优丹, 林佳怡, 章乐泉, 等. 浙江省适龄女性三胎生育意愿探索性调查——以宁波市、绍兴市、湖州市为例 [J]. 统计学与应用 ,2022,11(3):479-486.
[3] 储海青 .“三胎”政策背景下育龄女性群体就业权益的影响及其应对策略 [J]. 运筹与模糊学 ,2023,13(6):6517-6529.
[4] 马郡铭 , 闫敏 . 生育政策下企业家庭友好福利对女性就业支持研究 [J]. 管理学家 ,2023(17):40-43.
[5] 柳沛. 三孩政策背景下妇女权益的法律保障问题研究 [J]. 法制博览,2022(18):7
[6] 刘嘉翌. 三胎开放政策下的生育保障研究[D]. 云南: 云南财经大学 ,2023.
[7] 李丽佳 . 全面三胎政策背景下女性平等就业权法律保障的困境与出路 [D]. 重庆 : 西南政法大学 ,2022.
作者简介:高妍(1974-),女,本科,从事妇产科研究,E-mail :30349079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