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普法与应急管理体系协同发展研究
李昶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消防救援大队 湖南长沙 410600
引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消防安全问题日益凸显,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因素。消防普法作为增强公众消防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的重要手段,应急管理体系作为应对火灾等突发事件的重要保障,两者在保障消防安全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消防普法与应急管理体系之间存在着协同不足的问题,导致法律实施效能不高,影响了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因此,研究消防普法与应急管理体系的协同发展,对于提升法律实施效能,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消防普法与应急管理体系协同发展的理论基础
(一)协同发展的内涵
协同发展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系统或要素之间相互作用、相互协调,形成一个有机整体,以实现共同发展的目标。在消防普法与应急管理体系的协同发展中,消防普法和应急管理体系作为两个相互关联的系统,通过政策衔接、资源共享、行动协同等方式相互作用、相互协调,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以提升法律实施效能和应急管理水平,共同构建更完善的消防安全保障体系。
(二)法律实施效能的概念
法律实施效能是指法律在实施过程中所达到的效果和作用。它包括法律的遵守、执行和适用等方面,反映了法律的实际影响力和权威性。在消防领域,法律实施效能具体体现在公众对消防法规的知晓程度、社会单位的合规执行力度以及应急处置中的法律适用精准度,其高低直接关系到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是衡量消防法治建设成效的关键指标。
(三)消防普法与应急管理体系协同发展对法律实施效能的影响
消防普法与应急管理体系的协同发展可以增强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增强公众对消防法律的遵守和执行能力;可以整合消防普法和应急管理的资源,通过联合培训、信息互通等方式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可以完善应急管理体系,将普法宣传融入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火灾等突发事件的能力,从认知培育、资源优化到能力提升多维度提升法律实施的效能。
二、消防普法与应急管理体系协同发展的现状与问题
(一)协同发展的现状
近年来,我国在消防普法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就。消防普法通过“119 消防宣传月”“消防安全进社区”等常态化宣传活动,以及新媒体平台科普、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逐步提升了公众消防安全意识与法律认知;应急管理体系则依托“一案三制”框架,构建了覆盖组织架构、应急预案、物资储备的立体化应急响应网络,在河南郑州“ 7⋅20 ”特大暴雨等灾害处置中展现出协同调度能力。但两者在政策衔接、资源共享层面仍存在协同断层,如普法内容与应急演练场景脱节、部门数据壁垒导致风险预警滞后等问题,制约着法律实施效能的整体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
法律认知偏差方面,部分公众将消防法律视为“行政强制工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公民义务条款认知模糊,存在“被动遵守”心理;部分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因缺乏系统法律培训,在火灾隐患整改、事故责任认定中出现“以行政命令代替法律适用”的现象。协同机制不完善表现为跨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流于形式,消防救援机构与司法、教育等部门在普法规划制定、应急演练组织中缺乏标准化流程,例如学校消防演练常因未对接普法课程导致“演练即过场”;资源整合不足则体现在基层普法设备(如消防体验馆 VR 设备)与应急救援装备(如热成像仪)存在重复采购,而社区微型消防站普法宣传资料与应急物资台账却未实现数字化联动管理,造成资源利用效率低下。
三、消防普法与应急管理体系协同发展的路径
(一)明确协同发展目标
以提升消防法律实施效能为核心,构建“认知 - 制度 - 行动”三位一体的协同发展框架:通过普法强化公众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应急管理部令》等法律法规的认知认同,推动形成“学法 - 知法 - 用法”的法治思维;以应急管理体系为载体完善法律实施场景,将消防普法内容嵌入应急预案编制、风险评估、救援处置等全流程,实现从法律宣贯到应急实践的闭环管理;最终目标是通过协同发展将火灾事故发生率降低 15% 以上,公众法律知晓率提升至 85%,应急响应法律合规率达到 100% ,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公共安全。
(二)完善协同发展机制
建立覆盖全流程的协同机制:搭建跨部门信息共享平台,整合消防救援机构普法数据(如社区宣传覆盖率、企业培训频次)与应急管理部门风险监测数据(如电气火灾隐患点分布、易燃易爆场所监控信息),通过区块链技术实现数据实时互通与智能预警;构建“季度联席会 + 专项工作组”的双层协调架构,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制定年度协同计划,司法、教育、民政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普法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的“三进”工程,同步将应急演练纳入普法考核指标,例如要求中小学每学期消防演练必须包含法律责任讲解环节;建立“过程 - 结果”双维度考核体系,对部门协同效率(如信息响应时长、联合行动次数)和法律实施效果(如隐患整改法律适用准确率、事故纠纷调解成功率)进行量化评估,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三)加强资源整合
实施“三维度”资源融合策略:在宣传资源层面,统筹消防救援支队的科普体验馆与应急管理局的安全教育基地,开发“普法 - 演练 - 考核”一体化课程,例如在 VR 消防演练中植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 28 条“保持疏散通道畅通”的法律条款测试环节;救援资源整合方面,建立省、市、县三级救援装备共享数据库,将消防云梯车、应急照明设备等纳入统一调度平台,同时推行“普法教官 + 救援专家”联合培训模式,每年组织不少于 4 次跨队伍实战演练;社会资源整合重点培育“企业安全联盟”“社区消防志愿者协会”等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其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2025 年前实现每个社区至少 3 名持证普法志愿者,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资源整合新格局。
四、结论
消防普法与应急管理体系的协同发展对于提升法律实施效能,完善应急管理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消防普法与应急管理体系在协同发展过程中存在法律认知偏差、协同机制不完善、资源整合不足等问题。通过明确协同发展目标、完善协同发展机制、加强资源整合等路径,可以促进消防普法与应急管理体系的协同发展,提升法律实施效能,为消防安全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在今后的工作中,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消防普法与应急管理体系协同发展的研究和实践,不断完善协同发展机制,提高协同发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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