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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时代背景下税收大数据应用探究

作者

李晓燕 

青岛市崂山区税务局 266104

摘要:数字经济驱动下,税收大数据的出现为判断预测经济运行提供了新的可能,同时,对其科学合理地应用也成为税务部门优化治理效能的关键路径。本文从大数据内涵入手,从税收角度探索青岛经济的发展态势,重点分析税收大数据应用的积极作用以及出现的瓶颈,结合自身实践经验,提出大数据应用的合理化路径,以期最大程度发挥税收大数据的功能价值,最终为税务部门做出科学决策提供严谨的判断依据。

关键词:数字化时代;税收大数据;应用

前言

改革开放四十余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历史性突破,制造业规模连续多年位居全球首位。在工业化进程深入推进与全球产业变革加速融合的背景下,推进制造强国建设已成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选择。税务部门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创新运用大数据技术构建产业分析模型,通过实施结构性减税、提高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等精准施策,切实降低制造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显著改善营商环境。未来我们应进一步深化税收大数据应用,构建智能分析平台,为制造业转型升级提供更加精准的政策支持和决策参考。

一 相关概念界定

所谓大数据(Big Data),指无法在一定时间范围内用常规软件工具进行捕捉、管理和处理的数据集合,是需要新处理模式才能具有更强的决策力、洞察发现力和流程优化能力来适应海量、高增长率和多样化的信息资产。随着大数据的广泛应用,税务部门的管理模式也在随之改进和提高。

二 税务部门大数据应用的积极作用

(一)有助于实现政策评估智能化

依托大数据驱动的智能政策评估体系,税收制度的动态调整将更具科学性和适应性,推动决策智能化和管理精准化。通过构建全域元数据治理框架,统一涉税数据的业务规范、技术标准、编码规则及指标逻辑,实现数据全生命周期的可追溯管理;运用关联分析技术建立全景数据模型,深度挖掘纳税人跨税种、跨周期、跨主体的隐性关联,精准识别异常交易模式和税收风险;创新采用维基式协同平台,整合税收分析模型、业务规则和最佳实践,形成可复用的知识资产库,促进全系统智慧共享与经验传承。这一体系的建立将显著提升税收治理的预见性、协同性和知识转化效率。

(二)有助于实现纳税服务智能化

基于云计算和大数据应用的纳税服务智能化,通过对纳税人行为的主动分析可以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服务。借助移动云桌面、微信等信息通信技术创新产品进一步丰富纳税服务渠道,在为纳税人提供便捷、安全、贴身的涉税信息服务的同时,提高纳税人涉税行为信息采集的广度和精度。

(三)有助于实现税务监督智能化

在“互联网+税务”战略框架下,依托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税务机关能够构建敏捷高效的智慧征管体系,实现管理模式的数字化转型。通过智能化技术赋能,税务部门可全面提升征管效能,优化纳税服务体验,打造数据驱动、协同共享的现代化税收治理生态,为税收现代化建设提供可持续的技术支撑和创新动力。

三 税收大数据应用的瓶颈

(一)税收立法程度不高,无法保障数据来源准确性

当前我国税收法律体系中,仅《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和《车船税法》完成正式立法程序,而增值税等主体税种仍以行政法规形式运行。这种立法层级的差异,加之中央与地方频繁出台税收调整政策,虽然在短期内能够发挥政策调控作用,但从税收治理现代化视角来看,政策的不稳定性客观上增加了税务部门在数据采集、系统维护和征管执行等方面的不确定性风险,不利于构建稳定、可预期的税收法治环境。

(二)税收激励政策缺乏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

当前我国工业经济政策体系尚未形成与产业发展相匹配的协同框架,存在结构性失衡问题:一方面,税务部门出台的行业临时性政策较多,而系统性产业经济政策较少,导致政策执行过程中协调不足,新旧政策交替时基层执行困难;另一方面,政策设计过于侧重短期考核指标,忽视企业长期发展规律,对不同产业周期和企业类型的差异化需求响应不足,特别是对中小企业和创新主体的支持力度有待加强。与此同时,随着税收大数据应用的深入,海量涉税信息的高效流转使得纳税人隐私保护面临严峻挑战,亟需通过制度设计构建完善的数据安全防护体系。

(三)税收大数据信息推送服务不够到位

大型企业因其产业链条长、涉税业务复杂,对税收优惠政策适用性及执行标准存在较大困惑,亟需税务机关提供系统化、定制化的全流程纳税服务,而非碎片化的政策解读。在政策执行层面,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对重资产企业操作程序繁琐,特别是经营困难企业若在加速折旧后进入清算程序,需对已提折旧进行纳税调整并一次性补税,加重企业负担。此外,企业重组过程中的涉税信息共享机制尚不健全,国地税与工商等部门间的数据交换标准不统一,合并企业亏损弥补等具体操作细则缺失。由于涉税数据采集渠道分散、分析标准不一致,导致税务部门难以开展有效的税收大数据分析,影响了政策执行效果。

(四)税收大数据应用范围比较局限

当前税收大数据应用存在三个突出短板:一是行业应用存在盲区。现有分析主要聚焦传统工商领域,对跨境电商、平台经济等新兴业态尚未形成有效监管范式;二是区域协同性不足。虽然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已建成智能分析平台,但西部省份受基础设施制约,数字化水平明显滞后,2023年审计报告显示东西部税收风险防控效能差距达22%;三是数据赋能效果欠佳。据2022年专项统计,约40%的税务机关将数据应用于政策效应评估,多数数据仍沉淀在基础管理层面。这些瓶颈既源于数据接口标准不统一、跨部门协作不畅等技术因素,更反映出治理理念转型的滞后,必须从制度设计、能力建设和场景拓展三方面系统推进。四 税收大数据合理应用的路径

(一)发挥现有政策优势,以推动数据信息智能化为主干线

建议青岛选取重点产业园区开展差异化税收政策试点。以青岛西海岸新区光电产业园为例,可建立专项服务机制:为园区人才公寓项目设立快速响应通道,实现“一企一策”精准服务,包括前置审批备案、个性化税务辅导及跨部门协同办公;打破研发激励的行业壁垒,明确凡涉及光学电子技术研发的投入,均可享受税前扣除或税收返还政策;优化园区企业准入门槛,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75%的政策适用范围扩大至园区全部企业,同步建立数据共享机制,以此增强园区对高端要素的集聚能力。

(二)重视对税务部门税务大数据管理人员的税收激励

首先制定适用于所有创新主体对科研人员实施股权奖励的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或免税优惠;其次鼓励企业加大对提高税收大数据管理人员专业素质的投入,提高教育经费扣除比例或实行一定条件下的税收返还等;最后由税务部门牵头搭建数字化人才数据库建设平台,参与培育信息数字领域的领军人才。

(三)推进传统工业信息技术改造,强化大数据治理

建议税务部门协同构建大数据云平台,推动涉税信息互联互通,实现从“经验管税”向“数据治税”的转型升级,并提供专业化涉税服务。在数据应用层面,需建立高效的涉税信息共享机制,重点整合第三方数据源,通过交叉比对构建完整可靠的数据链条。同时要加快完善全国统一的税收大数据平台,推动税务机关角色转型——从单纯的数据采集方升级为数据治理方,最终实现从“以票控税”到“以数治税”的征管模式革新。

(四)构建多元化税收大数据应用体系

首先建立新经济税收监测体系,开发平台经济等新兴业态专用数据接口;其次实施“东西协作”工程,建设区域数据处理中心实现资源跨区调配;最后深化数据要素应用,构建"税收数据+产业政策"融合分析平台。实践表明,深度挖掘税收数据的空间关联性可使产业政策精准度提升35%以上。未来需重点培育复合型人才队伍,推动税收数据从征管工具向生产要素升级。

结语

在数字化时代背景下,税收大数据应用已成为推动现代税收治理体系变革的核心驱动力。通过技术创新与制度优化的协同推进,税收大数据不仅提升了征管效率、优化了纳税服务,还为宏观经济决策提供了重要支撑。然而,当前仍面临数据安全、区域差异和应用深度等挑战。未来,应进一步强化数据治理能力,深化跨部门协作,拓展税收大数据在产业分析、政策制定等领域的价值挖掘,同时加强复合型人才培养。随着"智慧税务"建设的深入推进,税收大数据必将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构建现代化财税体制中发挥更加关键的作用,为数字中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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