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纪检监察执纪监督工作中的难点问题与解决路径
李佳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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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强调监督是最根本、最重要的职责,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基层层面直接面对群众、服务最前沿,其执纪监督质量与效能,直接决定党风政风民风的走向。然而,受制于机构设置、人员素质、监督手段和社会环境等因素,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依然存在诸多制约。研究这些难点并提出可行对策,不仅有助于推动基层纪检监察机制创新,也能为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实践经验和理论支持。
一、基层纪检监察执纪监督的现实难点
1.1 监督力量相对薄弱
多数基层纪检监察机构面临编制紧张、人员数量不足的问题。部分乡镇纪检干部需兼顾多项事务,监督力量分散,难以实现全面覆盖。同时,部分干部缺乏法学、财务、审计等专业背景,业务素质与工作要求存在差距,导致监督工作深度不足。
1.2 监督方式单一
在基层实践中,监督仍以例行检查、专项巡察、信访举报办理为主,手段较为传统,缺乏对数字化技术和大数据工具的有效利用。监督路径单一,导致一些隐形变异的腐败问题难以及时发现,监督效果大打折扣。
1.3 制度执行存在落差
虽然中央及上级机关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范,但在基层执行过程中存在“上热中温下冷”现象。一些制度落实流于形式,缺乏刚性约束力,部分干部对制度理解不深,甚至出现执行偏差。制度的落地困难,成为执纪监督效果不佳的重要原因。
1.4 群众监督参与度有限
基层群众是监督的重要主体,但现实中,群众参与度和积极性有限。一方面,部分群众缺乏必要的监督渠道和专业知识;另一方面,对举报人保护机制落实不够,导致群众担心打击报复,形成监督“沉默”。
二、难点问题背后的深层原因
2.1 基层治理体系尚不完善
基层治理结构多元化,但权责边界模糊,导致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过程中易受行政事务影响。监督职能和治理功能之间存在交叉与冲突,降低了执纪监督的独立性和有效性。
2.2 干部队伍建设滞后
纪检监察干部是执纪监督的关键,但基层干部培养和专业培训不足,人才选拔机制不完善,导致部分干部缺乏专业判断力和监督执行力,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反腐败斗争需要。
三、破解基层纪检监察监督困境的路径
3.1 强化制度执行力
应建立严格的制度落实责任制,将制度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和干部考评,推动制度刚性约束。通过定期督查、专项抽查,确保制度落到实处。
在实践中,基层纪检监察机关需要不仅停留在制度的“制定”层面,更要注重“执行”与“反馈”。要建立闭环管理模式,将制度落实情况形成台账,定期上报上级机关,接受外部监督。对于制度执行不力、推诿拖延的干部,要有明确问责机制,以形成震慑。与此同时,还应探索制度落实的差异化管理,对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的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分类评价,避免“一刀切”带来的形式化倾向。此外,应当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解决制度规定过于笼统、无法落地的问题。
3.2 创新监督方式
积极探索“互联网+监督”,利用大数据、信息化平台实现资金流向、干部行为的实时监控。推广群众“随手拍”、智慧监督平台等方式,提升监督的精准性和即时性。
当前基层监督的最大难题之一在于信息滞后和发现不及时,而现代信息技术为破解这一困境提供了可能。纪检监察机关应积极推动信息化监督平台建设,实现资金流、项目流、干部行为流的全程可视化管理。例如,通过大数据比对分析,可以发现同一项目反复申报、资金使用异常、工程验收数据造假等情况。同时,利用区块链技术实现重要数据不可篡改,提升监督的权威性与可信度。
3.3 提升干部专业能力
加大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力度,建立定期轮训、交叉挂职机制,推动干部在法务、财务、工程等专业方向深造。通过人才储备库和跨领域学习,增强执纪监督的专业化水平。
干部队伍素质直接决定监督效能,而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在专业知识、调查技能和综合素养方面普遍存在不足。为此,应构建分层分类的培训体系,对新任干部注重基础业务学习,对在岗干部注重专业能力提升,对骨干干部注重综合素质锻炼。可以通过与高校、研究机构合作,开设法学、审计、工程造价等专项培训课程,推动干部“短板补齐”。
3.4 完善群众参与机制
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健全举报保护制度,设立匿名举报平台,保障举报人权益。同时,开展廉政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监督意识,使监督力量真正形成合力。
群众监督是最广泛、最基础、最真实的监督力量,但其潜力尚未得到充分释放。要想提高群众监督参与度,首先必须打消群众顾虑。对举报人及其家属应实行严格的保护制度,完善保密措施,杜绝信息泄露,并严厉惩处打击报复行为。其次,监督渠道要多样化,不仅要设立电话、信箱、网络平台,还可以依托移动端应用、小程序,开通“一键举报”功能,让群众监督更加便捷。
四、保障措施与实践经验
4.1 健全上下联动机制
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督体系,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基层加强指导和支持,推动形成权责清晰、协调高效的监督合力。
健全上下联动机制不仅是资源优化配置的需要,更是保证基层监督有效性的关键。上级机关应在制度设计、案件查办、线索核查等方面提供专业指导,形成“上传下达、反馈共享”的工作格局。例如,对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可以由上级机关牵头,基层机关配合,共同调查,提高问题查处效率。另一方面,横向协作同样重要,应建立基层纪检监察与财政、审计、司法、组织等部门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形成“多部门联动、信息互通”的监督网络。
4.2 推动监督与治理深度融合
纪检监察不仅是发现问题、处理问题,更应推动问题整改。通过执纪监督与基层治理结合,既解决个案,又推动形成长效机制,促进政治生态不断优化。
监督如果停留在“查处”层面,往往容易陷入“发现一处、解决一处”的被动局面。要提高监督效能,就必须将其与治理结合起来。一方面,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过程中要注重问题的系统性、结构性分析,对发现的共性问题要形成专题报告,推动相关部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另一方面,要发挥监督的“教育”功能,注重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让典型案例转化为全局性警示。
五、结语
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环节,其执纪监督的质量直接关系党的执政根基。面对监督力量不足、方式单一、制度落实不畅、群众参与有限等难点,唯有通过制度建设、方式创新、能力提升和群众动员,方能破解困境。实践表明,监督必须强化执行力,干部必须提升专业化水平,群众必须成为监督的积极参与者。未来,随着信息化、数字化的深入应用和治理体系的不断完善,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必将实现质的提升,助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更加坚实的成效。
更进一步地说,基层纪检监察应当在守正中创新,在坚守政治定位的前提下不断突破传统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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