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产业基金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作用的机制分析
师卉
山西省社会科学院(山西省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030006
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构建新质生产力的关键力量,已成为我国产业政策的重要着力点。然而,由于其高风险、高投入、技术密集等特性,社会资本往往存在投资不足和配置失衡的问题,亟需政府力量的合理引导。政府产业基金作为一种兼具政策导向和市场化运作特征的创新型政策工具,在弥补市场失灵、引导资本流向、推动产业培育方面发挥着日益关键的作用。
一、政府产业基金的作用机制分析
政府产业基金作为连接政府政策目标与市场资源配置的重要纽带,其作用机制不仅体现在资金供给层面,更在于通过制度设计、资本运作和风险管理实现“有形之手”和“无形之手”的有效结合。综合现有实践经验,政府产业基金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引导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创新驱动机制:以“耐心资本”支撑科技成果转化。科技创新链条长、失败率高,社会资本往往难以持续支持基础研究和早期创新项目。政府产业基金则通过长期股权投资,提供具有“耐心资本”特征的资金支持。在实践中,政府引导基金逐渐把投资阶段前移,更加重视种子期、初创期企业。例如,成都、厦门等地设立的天使母基金,直接投资早期硬科技企业,重点布局量子科技、先进材料、生命科学等领域。这类投资往往难以在短期内实现盈利,但却对地区科技创新策源能力的提升具有长期价值。
风险分担机制:分散投资风险,激励社会资本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风险高,项目不确定性强,社会资本常常因风险过大而选择回避。政府引导基金通过出资参股的方式,与社会资本共同投资,并在部分情况下承担更大比例的风险,以缓解社会资本的顾虑,实质上是一种“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安排。
资本撬动机制:财政资金有限,如何以小博大、形成合力,是政府基金制度设计的关键。政府引导基金往往采取“母基金 + 子基金”的模式,以财政资金为“种子资金”,吸引社会资本共同设立子基金,形成倍数放大的投资效应。这样的撬动效应极大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使得有限的公共资金能够产生远超其本身的产业影响力
二、政府产业基金运作中的问题与挑战
尽管政府产业基金在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系列制约其效能的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基金的运作效率,也制约了其在引导产业升级中的作用。
资金分散与同质化严重,缺乏战略统筹。近年来,各级地方政府积极设立产业引导基金,但基金数量多、规模大,却存在投资方向趋同、产业投向重叠的问题。部分地方基金设立之初追求规模效应,却缺乏与国家战略和区域产业实际的匹配,导致资源分散、竞争同质化。比如,不少省市基金集中投资半导体、新能源等“热门赛道”,形成“扎堆效应”,出现结构性失衡。
市场化运作不足,政府干预与行政化色彩浓厚。虽然政策要求政府引导基金市场化运作,但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地方政府仍过度干预投资决策。例如,在基金设立和管理过程中,政府过分强调短期政绩目标,导致基金过度追求数量规模和快速见效,而忽视了投资项目的市场逻辑和长期价值。
投资效率不高,退出渠道受限。政府引导基金普遍面临投资效率低下的问题。部分基金在设立多年后,仍存在“募资难、投资难、退出难”的困境。一方面,由于决策流程繁琐、审批环节过多,基金难以及时把握产业发展的窗口期;另一方面,资本市场的退出渠道不畅,使得基金回收资金周期延长,影响滚动投资能力。尤其在中西部地区,由于产业基础薄弱、资本市场发育不足,基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并购渠道有限,导致退出受阻,进而削弱了财政资金的“放大效应”。
区域发展差异明显,政策效果不均衡。东部地区依托资本市场成熟、产业基础雄厚,基金作用发挥相对显著。例如,上海、深圳等地的政府引导基金在推动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领域取得较好成效。而中西部地区由于产业链条不完整、专业化管理人才匮乏,基金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引导作用相对有限,难以形成规模效应。这种区域差异使得引导基金在全国范围内发挥整体效应受到掣肘。
绩效考核体系不健全,缺乏长期导向。当前大多数基金的考核体系仍侧重于财务回报,缺乏对产业引导效应的评估。一些地方政府更关注基金的投资收益率,而忽视其对产业发展的推动效果。这种短期化倾向导致基金容易偏向于投资成熟项目,回避早期高风险创新型企业,与“耐心资本”的政策初衷存在偏离。
三、完善政府产业基金引导机制的对策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政府产业基金需要在顶层设计、运作机制、风险管理、区域协调等方面进行系统优化。具体对策建议如下:
第一,提高市场化运作水平,减少行政化干预。市场化运作是政府产业基金区别于传统财政补贴的重要特征,也是其发挥长期效能的关键保障。政府的职责应当是确定产业导向、设立投资规则、监督资金使用,而不应直接干预具体投资项目选择。具体而言,政府可以通过公开遴选方式引入市场化的专业管理机构,并建立基于绩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使基金管理人的利益与基金长期绩效挂钩。在此基础上,还可探索多元化的监督与考核方式,确保基金运作公开透明。可通过建立基金投资信息公开平台、加强第三方独立评估、引入行业专家参与决策咨询等方式,提高基金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第二,完善退出机制,畅通资本循环。退出机制不畅是制约政府产业基金效率的重要瓶颈,必须在制度设计和市场环境上双管齐下。一方面,应拓宽基金退出渠道,除传统的IPO 上市外,还要大力发展并购退出、股权转让、企业回购等多元方式,提升资金回收的灵活性。另一方面,要推动资本市场制度创新,完善科创板、北交所等资本市场功能,降低创新型企业上市门槛,缩短融资与退出周期。同时,还应探索“阶段性退出”机制,即政府基金在企业成长初期发挥“耐心资本”的作用,当企业进入成熟阶段并具备市场化融资能力后,逐步退出并将资金转向新的战略领域。
第三,健全绩效考核与评价体系,突出政策导向。绩效考核体系是保障政府产业基金高效运作的关键,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体系,将政策导向与市场回报有机结合。具体而言,绩效考核应包括两个维度:一是财务绩效,如基金收益率、退出效率;二是产业绩效,如对产业链关键环节的突破作用、对区域创新能力的提升贡献、对技术成果转化的推动程度。尤其是对基础性、前沿性项目,应在考核中给予“免责机制”,避免因短期收益不理想而影响基金对长期项目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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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师卉(出生年月:1997.05),女,汉族,山西太原,研究实习员,硕士,研究方向:工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