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略图

基层纪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创新路径研究

作者

秦诗慧

太原中铁轨道交通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山西省太原市 030000

引言:基层是党和国家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基层纪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成效直接影响群众对党的信任。在新时代背景下,传统工作模式面临挑战,探索创新路径成为提升基层纪检工作质量、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的紧迫任务。

1.监督机制创新

1.1 多元化监督主体协同

基层纪检党风廉政建设需构建多元化监督主体协同机制,打破单一监督局限,形成监督合力。应整合基层纪检干部、党员代表、群众监督员、村务(居务)监督委员会等多方力量,明确各主体监督职责与范围。例如,基层纪检干部聚焦重点领域(如惠民资金发放、项目建设)开展专项监督,党员代表负责日常党员行为规范监督,群众监督员通过走访收集群众对干部作风的意见,村务监督委员会则针对村级财务收支进行全程监督。建立定期会商机制,每月组织各监督主体召开监督情况通报会,共享监督信息,移交问题线索,避免重复监督或监督盲区。同时,搭建监督信息共享平台,各主体可实时上传监督发现的问题与证据,基层纪检部门及时跟进核查,形成“发现—移交—核查—反馈”的闭环监督流程,让多元监督主体协同发力,提升监督的全面性与实效性。

1.2 信息化监督手段应用

基层纪检需积极应用信息化监督手段,提升监督效率与精准度,适应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需求。可开发基层纪检监督信息系统,设置惠民资金查询、项目进度跟踪、问题线索举报等功能模块,群众通过手机端即可查询惠民资金发放明细,查看项目建设是否按计划推进,发现异常可直接在线提交举报线索并上传证据。针对基层常见的“微腐败”问题(如虚报冒领补贴、吃拿卡要),利用大数据技术对惠民资金发放数据、干部个人财产申报数据、项目审批数据进行比对分析,自动识别异常数据,如同一家庭重复申领补贴、干部亲属违规参与本地项目等,为监督提供精准线索。此外,在村级(社区)公开栏安装电子显示屏,实时滚动公示党务、村务、财务信息,以及监督检查结果和问题整改情况,让监督过程更透明,也方便群众随时查看监督,减少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监督滞后问题。

2.教育方式创新

2.1 新媒体教育平台搭建

基层纪检应搭建新媒体廉政教育平台,改变传统教育方式的局限性,提升廉政教育的覆盖面与吸引力。可依托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本地政务APP等新媒体渠道,打造“线上廉政教育阵地”。在微信公众号开设“廉政课堂”专栏,定期推送廉政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廉政漫画等内容,如通过图文结合形式解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分析基层干部常见的违纪风险点。在短视频平台制作微短剧、动画短片,选取基层真实廉政案例改编,展现“微腐败”的危害与后果,以及廉洁干部的先进事迹,如拍摄“村干部拒收礼品”“如实上报惠民资金”等主题短片,让廉政教育更生动直观。

2.2 个性化廉政教育方案

基层纪检需针对不同群体制定个性化廉政教育方案,避免“一刀切”式教育,提升教育的针对性与有效性。针对新入职基层干部,开展“廉政入职第一课”,内容聚焦基层工作纪律、廉洁履职要求,结合新干部岗位特点(如财务岗位重点讲资金管理纪律,审批岗位重点讲权力规范使用),通过案例分析、廉政谈话等形式,帮助新干部树立廉洁意识。针对村(社区)“两委”干部,围绕村级事务决策、惠民政策落实、集体资产处置等关键环节,开展“情景式廉政教育”,模拟“村民申请低保时是否接受好处”“项目招标时是否违规打招呼”等场景,让干部在角色扮演中强化纪律意识。针对重点领域(如扶贫、医保、征地拆迁)的基层干部,开展“专项廉政培训”,邀请纪检专家结合该领域常见违纪案例,讲解风险防控措施,同时组织干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让教育内容与干部工作实际紧密结合,真正达到“精准滴灌”的教育效果。

3.制度建设创新

3.1 长效监督制度完善

基层纪检需完善长效监督制度,让监督工作有章可循、持续发力,避免监督流于形式。应制定《基层纪检监督工作细则》,明确监督对象、监督内容、监督流程与结果运用,例如规定对惠民资金的监督需覆盖申请、审核、发放全流程,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检查,检查结果作为干部考核依据。建立“监督清单”制度,针对基层干部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如村级重大事项决策、集体资产租赁、低保评定),列出监督要点与风险点,如“村级重大事项决策需经党员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监督是否存在‘一言堂’现象”,让监督更具针对性。同时,完善问题整改跟踪制度,对监督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与整改措施,基层纪检部门定期复查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进行约谈问责,形成“监督—整改—复查—问责”的长效机制,确保监督不缺位、问题不遗漏。

3.2 考核评价制度优化

优化考核评价制度是激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积极性的重要手段,需突出廉政建设在考核中的权重,完善考核指标与方式。在考核指标设置上,增加“廉政建设成效”指标,细化为“违纪问题发生率”“群众满意度”“问题整改率”等具体子项,如“年度内无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群众对干部作风满意度达到 90% 以上”可获得高分。考核方式上,采用“日常考核+年终考核 + 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日常考核通过基层纪检部门的监督记录、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进行评分,年终考核结合干部个人廉政述职、民主测评结果综合评定,群众评议通过线上问卷、入户走访等形式收集群众意见,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全面。同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廉政考核优秀的干部优先纳入提拔任用、评优评先范围,对考核不合格的进行廉政谈话、限期整改,整改仍不达标的取消年度评优资格,通过科学的考核评价引导基层干部重视廉政建设。

3.3 容错纠错制度构建

构建容错纠错制度是为基层干部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的重要保障,需明确容错情形、程序与纠错措施,区分违纪违法与工作失误。应制定《基层干部容错纠错实施办法》,明确容错适用范围,如干部在推进改革创新、落实惠民政策、服务群众过程中,因缺乏经验、政策调整等非主观故意导致的工作失误,且未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可申请容错。容错程序上,由干部本人或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基层纪检部门联合组织部门开展调查核实,结合动机态度、客观条件、后果影响等因素综合研判,出具容错意见并公示。纠错方面,对容错的干部,基层纪检部门需帮助分析失误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同时开展跟踪教育,避免再次出现类似问题;对因容错受到影响的干部,在考核评优、职务晋升中一视同仁,消除干部“怕出错、不敢干”的顾虑,让干部在廉洁履职的同时,敢于担当、积极作为。

结束语:创新基层纪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路径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通过不断优化监督机制、创新教育方式和完善制度建设,能有效提升基层纪检工作水平,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保障基层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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