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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在中学音乐教育中的运用探析

作者

龚文珍

广东省梅州兴宁市大坪中学

引言:

在全球美育转向“核心素养”培育的背景下,我国中学音乐教育正面临结构性矛盾:一方面,《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强调“强化艺术实践与创意表达”;另一方面,传统课堂仍深陷“技能训练”与“审美割裂”的双重困境。数据显示,73% 的中学生将音乐课等同于“唱歌考试课”, 62% 的教师坦言“缺乏有效激发创造力的教学策略”。这种工具理性主导的教学范式与青少年通过艺术实现自我建构的成长需求渐行渐远。

一、奥尔夫音乐教学法的教育价值

1、原本性音乐教育的哲学内核

奥尔夫音乐教学法的本质在于其“原本性”教育理念,主张音乐教育应回归人类最原始的表达冲动——通过肢体律动、嗓音探索和简易乐器的即兴互动,唤醒个体内在的音乐本能。这种哲学观颠覆了传统音乐教育中“技术先于体验”的线性逻辑,重构了“感知—表达—创造”的认知序列。从神经教育学视角看,原本性教学通过多感官通道的协同刺激,激活大脑皮层联合区的神经网络联结,促进音乐意象与情感体验的神经编码整合。

2、跨学科整合的美育功能

奥尔夫教学法以音乐为枢纽,构建起艺术门类间的超学科联结机制。通过诗歌朗诵的韵律化处理、戏剧情境的音乐化转译、舞蹈动作的节奏化呈现,学生在多维艺术符号的转换中发展“联觉思维”——一种能够跨越感官界限、整合多元表征的高阶认知能力。这种整合性美育模式响应了脑科学中的“全脑开发”理论:当语言逻辑与艺术想象在音乐活动中协同运作时,可显著提升问题解决的灵活性与创新性。

3、社会化学习的育人机制

奥尔夫课堂通过集体即兴、声部协作等社会化音乐实践,构建起“学习共同体”的互动生态。在社会建构主义视角下,这种生态具有双重育人功能:其一,通过角色轮换,学生经历“去中心化”的认知重构,学会在群体中平衡自我表达与倾听反馈;其二,在共同完成音乐作品的过程中,个体责任意识与集体归属感得以协同生长,形成“我—你—我们”的关系认知升级。神经镜像机制研究表明,集体音乐活动能显著增强前额叶皮层的共情神经回路活性,使学生在非语言交流中发展社会情感能力。

二、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在中学音乐教育中的实践路径

1、模块化课程设计:从感知到创造的阶梯建构

奥尔夫模块化课程设计以“文化浸润—能力进阶—综合输出”为逻辑主线,将教学内容划分为基础感知、文化探究与综合展演三大模块。教师需立足教材单元主题,挖掘本土音乐文化元素,设计“身体参与—乐器协作—艺术整合”的渐进式活动链。在基础模块中,通过声势律动(拍手、跺脚、捻指)唤醒学生的节奏本能;文化模块侧重音乐语汇的跨文化对比与融合创作;展演模块则强调音乐与戏剧、舞蹈的跨界表达,最终形成“输入—内化—输出”的完整学习闭环。

以广西教育出版社八年级上册第三单元《民族音乐之声》中的壮族民歌《赶圩归来啊哩哩》为课例,教师设计三层递进式模块。在基础感知模块中,学生通过身体打击乐模拟赶圩场景的声效:用双手快速拍打大腿外侧模拟密集的脚步声,表现集市上熙熙攘攘的人群;指尖摩擦课本封面发出“沙沙”声,模仿货物搬运的细碎响动;同时以原曲旋律为基底,分组创编多声部节奏伴奏,如 A 组负责稳定的 4/4 拍基础节拍,B 组加入切分音型表现交易时的讨价还价

场景。

2、阶梯式教学模式:从模仿到创造的思维进阶

阶梯式教学遵循循“模仿—重构—创造”认知发展规律的阶梯式教学,通过分层任务的激活学生的音乐潜能。模仿阶段以原型感知为主,教师建立基本的音乐语汇,如“回音游戏”、“镜像律动”;置换、变奏等创作手法在重构阶段被引入,在既定框架中引导学生将自己的个性表达注入其中;对创编阶段以开放性的性命题为驱动,鼓励学生自由地创作、自由地运用所积累的音乐素材。三阶教学从教师主导逐步转向学生自主探究,需要把握“脚手架渐撤”的原则。

在《赶圩归来啊哩哩》的阶梯式教学中,教师分三阶段推进学生能力发展。模仿阶段,教师身着壮族服饰,手持腰鼓示范歌曲标志性节奏型,学生使用课桌和塑料杯作为替代乐器进行回声模仿:先用杯底敲击桌面呈现重拍“咚”声,杯口轻叩桌面模拟轻快的“哒”声,通过反复练习掌握节奏骨架。进入重构阶段后,教师提供壮族铜鼓的经典节奏素材库,如表现祭祀场景的节奏型,引导学生将原曲 4/4 拍的规整结构改编为 3/4 拍的华尔兹风格。

3、发展性评价体系:从技能到素养的维度拓展

发展性评价体系突破“演唱技巧至上”的传统标准,构建“过程—表现—素养”三维评价框架。过程性评价关注学习轨迹,通过创作手稿、排练视频等档案材料记录成长;表现性评价聚焦艺术实践,制定包含节奏准确性、创意独特性、协作有效性的量化量表;素养评价则引入文化理解等质性工具。

在《赶圩归来啊哩哩》单元的评价实践中,教师构建三维评价系统。过程性评价方面,学生需建立个人音乐成长档案袋,其中包含手绘的节奏图谱——用壮锦图案中的菱形纹标注强拍位置,云雷纹勾勒装饰音走向;同时收录即兴创作时的录音片段,如某学生尝试用钢笔敲击文具盒模拟铜鼓音色的实验记录。表现性评价则聚焦于期末音乐剧展演,制定包含文化传承、协作创新、艺术表现三大维度的评分量表:在“壮族元素运用”项下,评委根据绣球道具的准确性、壮语衬词的使用频率进行打分。

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中学阶段的奥尔夫音乐教学法的深入实践中,既是破解“美育功利化”窘境的重点之举,又是创造性人格培育的一条行之有效的路子。今后的本土化改造还需进一步深化:开发区域文化特色课例,打造促进“评价 -教学 - 教研”一体化生态的“云上奥尔夫”资源共享平台。真正奏响“以美育人”的时代强音,只有让音乐教育回归生命律动的本性。

参考文献:

[1] 朱珪秀 . 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在小学音乐教育中的应用研究 [J]. 大众文艺 ,2024,(06):160-162.

[2] 裴玉 . 奥尔夫音乐教学法在高校音乐教育中的应用探究 [J]. 艺术大观 ,2023,(04):124-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