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情况的研究
王莉萌 李红叶 赵海波
赤峰市农牧技术推广中心内蒙古赤峰市 024000
摘要:本研究基于实地调研与数据分析,系统梳理了赤峰市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现状与特征。研究发现,经营主体通过"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带动小农户融入产业链,推动了农业增效与农民增收。然而,研究也指出赤峰市新型经营主体面临融资渠道有限、技术应用水平不均衡等挑战。未来需进一步优化政策供给,强化数字技术赋能,以提升新型经营主体的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本研究成果可为同类地区优化农业经营体系提供参考。
关键词:赤峰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产业化、乡村产业振兴、农业经营体系优化
引言: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与农业现代化的战略背景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链接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关键载体,其发展质量直接影响农村经济转型成效。赤峰市地处内蒙古农牧交错带,兼具资源禀赋与生态脆弱性双重特征,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既是区域农业结构调整的突破口,也是落实国家粮食安全与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实践。本研究立足赤峰市现实情境,通过分析新型经营主体的结构特征、发展模式与瓶颈,试图揭示农牧交错地区农业经营体系优化的可行路径,为同类地区构建集约化、可持续的现代农业提供理论依据与实践参考。
一、内蒙古赤峰市新型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
截止目前,全市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合作社1.5万余家。合作社经营领域覆盖粮食、蔬菜、肉牛、肉羊、生猪等产业。从合作社中受益的农牧户达到69万户, 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年均纯收入比一般农牧户高出30%以上。
二、赤峰市在提升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发展能力上的做法
(一)规范管理机制,夯实发展基础
建立"动态监测+示范引领"双轨管理体系:通过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报系统,将728家合作社、715家家庭农牧场纳入名录库实施动态监测;开展农牧民合作社规范提升专项行动,推进5个旗县整县试点工作,分级评定示范社与示范家庭农牧场。创新产业化联合体运营模式,推动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建立"基地共建、资源共享"利益联结机制,累计培育市级示范联合体23个。
(二)深化三产融合,延伸产业链条
构建多元主体联动模式:推广"企业+合作社+农户"等组织形式,引导280余家合作社开展农产品初加工,建设清洗包装、冷链仓储设施;支持龙头企业建设精深加工基地,杂粮、肉牛等特色产业附加值提升超30%。典型案例包括巴林右旗众惠联合社整合种植、加工与蒙古族特色旅游,形成"产加销游"全产业链。
(三)强化能力建设,提升管理水平
实施"立体化培训+数字化宣传"策略:每年举办新型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班,累计培训技术骨干1.2万人次;通过电视台专栏、快手/抖音短视频等新媒体发布典型案例156个,微信公众号专题宣传覆盖率达85%。建立"问题导向"调研机制,精准解决生产技术、市场对接等瓶颈问题。
(四)加大政策扶持,激发主体活力
形成"财政+金融"支持体系:近三年累计投入财政资金8960万元;创新"政银担"合作模式,2022年在元宝山、宁城县试点发放担保贷款1.46亿元;通过产权交易平台实现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3.93亿元,覆盖3690份流转合同。
(五)推动品牌建设,增强市场竞争力
实施"质量+品牌"双提升工程:引导253家合作社完成商标注册,培育"三品一标"认证主体189家;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实现合作社产品全程可溯。重点打造"赤峰杂粮""昭乌达肉羊"等区域品牌,溢价率提升15%-20%。
三、取得的成效
(一)提高了农牧民组织化程度。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的发展,促进了农牧民合理化分工,实现了多渠道增收。通过统一规划使用、集中连片耕作、统一购置生产资料、草牧场整合、划区轮牧、疫病统防统治等措施,节省了生产成本。
(二)延长了产业链条。通过推广“企业+合作社+农户”、“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模式,促进了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开展了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食品深加工,拉长了产业链条,提高了农产品附加值。
(三)巩固了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新型经营主体围绕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开展经营活动,有利促进了当地主导产业的发展。通过生产、采购、销售、技术、信息、资金等方面的合作,建立起成员之间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农户报团取暖以及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
四、存在的问题
(一)发展水平不高。合作社发展仍然欠规范,高质量的合作社比例较低,空壳合作社、僵尸合作社一定程度存在。合作社理事长和家庭农牧场主的发展思路受限,法律意识和管理水平有待提升,财务管理欠规范。
(二)资金缺贷款难。农牧业投资大,风险高,回收期长,生产过程中流动资金需求多。如种一亩水果投产要3年,需投入5000元,投产后每年需要农药化肥、农业投工等2000元以上。农户种植50亩水果,投资在25万元以上,流动资金需要10万元以上。虽然随着金融发展贷款比以前容易,但仍然无法满足需求,担保费等费用较高。
(三)技术和设施建设不足。统货多,精品少。在生产过程中现代化设备应用少,生产水平较低。农机、农产品、农资仓库、晾晒场地、加工包装场地等设施用地申请难。设施农用地备案管理程序较复杂,如部分农机合作社因无法取得存放场所用地,农机在露天存放。基础设施提质改造需要投入的资金量较大。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坚持党建引领。支持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参与到社会化服务中来,构建“党支部+合作社+家庭农牧场”发展模式,鼓励村集体创办、领办新型经营主体,把党的组织领导、政策引动、发动群众等优势融入新型经营主体经营管理,充分发挥党支部的“定向把舵”和“动力源”作用,走出一条抓党建、兴产业、促脱贫深度融合的新路子,夯实基础,以党建引领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二)加大政策落实力度。继续与担保企业深度合作,调查合作社资金需求,及时推送需求信息,加大对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的金融助力力度。进一步拓展完善赤峰市集体产权交易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服务功能,完善合作社服务、担保服务板块,探索实现合作社、担保企业、金融机构在服务平台上互联互通。结合农村土地改革政策落地,对新型经营主体建设厂房、机库等管理设施建设用地,优先予以保证。
(三)引导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等经营主体组建联合社。
鼓励有意愿的农户适度扩大经营规模,成长为家庭农场。引导以家庭农场为主要成员联合组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农民合作社依法自愿兼并、合并或组建联合社。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联合合作社等其他经营主体拓展延伸服务领域及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