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林下经济产业现状及发展对策探究
洪明建
绩溪县林业局 安徽绩溪 245300
近年来,安徽省绩溪县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以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为抓手,以深入推进宣城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建设为契机,结合实施乡村振兴项目,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原则,充分利用林下资源,注重复合经营,因地制宜发展林下经济,促进绩溪林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1. 基本背景
林下经济是依托森林、林地及其生态环境,遵循可持续经营原则,以开展复合经营为主要特征的生态友好型经济,以林地资源为基础,以林业经济科技作为支撑,有效使用林下空间,在不影响林业产业经营的基础上,选择使用林下生产的动物和植物,以此来建设稳定的生态系统,促进整个林业经济的发展[1]。林下经济发展过程中运用的生态农业模式,实现了循环相生发展,不仅使林业资源得到了充分利用,而且还控制和减少了林业病虫害发生概率,改善土壤肥力,实现了林业产业结构的升级转型,更推动了林业产业绿色生态发展[2]。林下经济产业的可持续性、地域性和多功能性决定其在运用森林资源、创造就业机会,保护森林生态环境方面发挥独特作用。
绩溪县是“七山一水一分田,一分道路和庄园”的典型山区小县,常住人口 13 万余人。全县土地总面积 110363 公顷,林地总面积 81021 公顷,占总面积的 73%,森林覆盖率78.35%,具有得天独厚的发展林下经济资源条件。林下经济具有周期短、就业广和促进农民增收明显等特点,是建设生态文明、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
2. 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现状
据调查统计,2023 年, 绩溪县林下经济利用林地总面积约57.73 万亩,实现年产值3.36亿元。2024 年, 绩溪县林下经济利用林地总面积约57.76 万亩,实现年产值3.54 亿元,呈稳步发展状态。
2.1 林下种植方面
林下种植实际上就是结合空地资源与林下资源,通过套种、间种农作物或者其他经济作物进行种植的模式。林下种植属于充分利用林阴优势和林下土地资源进行立体式林业复合生产经营的过程 [3]。该县主要是在山核桃、油茶林下发展林药、林菌、林茶、林菜等模式,林药主要是山核桃 + 黄精,油茶 + 黄精,油茶 + 覆盆子,油茶 + 菊花,油茶 + 前胡等,如绩溪县长安万罗山种植专业合作社发展山核桃 + 黄精 600 余亩,绩溪县道文覆盆子种植家庭农场山核桃林下种植覆盆子300 余亩;林菌主要是山核桃林下种植香菇、木耳等;林茶主要在山核桃林下种植茶叶、油茶等;林菜指林农在山核桃、油茶林下种植油菜、蔬菜等。全县有市级以上林下经济示范基地 4 个,国家级林下经济林业示范社 1 家,省级林业龙头企业 3 家,省级家庭林场3 家,十大皖药林下黄精基地2 个,利用林地面积6.36 万亩,产值0.45 亿元。
2.2 林下养殖
林下养殖主要以林禽、林畜、林蜂模式,多在灌木林、山核桃林下放养鸡、鸭、猪、牛及羊等常见禽畜以及季节性枇杷树下放养蜜蜂。主要有绩溪县陶食壹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金沙镇利用林地300 亩林下养殖黑猪1000 余头、年产值达400 万元。2024 年底全县林下养殖经营主体达20 余家,其中省级林业龙头企业1 家,利用林地面积1.67 万亩,产值达1.18亿元。
2.3 林下产品采集加工
林下产品采集加工主要指笋干、笋衣、蕨菜、葛根、山野菜、石耳等特色林副产品,一直深受客户喜爱。该县笋竹两用林 16 万亩,竹笋资源丰富,2024 年鲜笋产量 3.57 万吨,产值 1.05 亿元,涌现出了加工笋制品为主的绩溪春赋食品有限公司等经营主体 15 余家,注册“龙须山”“春之赋”等商标。
2.4森林旅游与森林康养
森林旅游与森林康养是以森林资源为依托,森林旅游为森林康养提供客流基础和场景支撑,通过观光、休闲活动吸引游客接触森林环境;森林康养是森林旅游与健康养生、医疗、养老等产业的融合创新,属于“旅游 + 康养”的新业态。该县大力发展森林旅游康养项目,积极打造苏浙沪休闲旅游后花园,吸引着大量游客前来修养,徽杭古道已建成省级森林康养基地、市级森林康养基地、宣城市十佳森林康养基地,建成宣城市最佳森林氧吧康养地1 处,宣城市森林观光示范点 8 个。绩溪县仁里旅游度假区项目入选省“十佳谋划项目”,绩溪糸巷美食城文旅综合体项目入选省“十佳落地项目”提名项目,伏岭镇入选安徽省避暑旅游休闲目的地,“皖浙天路”已成为长三角地区乡村旅游精品线路之一。利用林地面积25.7 万亩,产值 0.88 亿元。
3 存在的问题
3.1 组织化程度和产业化水平不高。
3.1.1 龙头带动不足。该县林下种植多以小农户分散经营为主,林下种植面积有 6.36万亩,但成片种植 500 亩以上仅有 1 户,100 亩 -500 亩的仅 10 余户,单体规模不大,缺少实力强的龙头主体。龙头企业、合作社与林农之间的合作还不够紧密,“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共同发展、合作共赢”的利益联结机制尚不健全。
3.1.2 专业性不强。林下经济产品机械化水平较低,多靠手工劳作,效率低。新型林下经济职业人才队伍短缺,新型机械难以推广应用。
3.1.3 品牌影响力不大。该县 2 处林下黄精种植基地被认定为安徽省十大皖药基地,但加工黄精产品企业仅一家,仅注册“欣臻康”一个商标,品牌影响力不足,重生产、轻市场现象严重。
3.1.4 营销模式不新。大多采用传统线下市场销售方式,对网络推广、电子商务等现代营销模式运用不多。
3.2 林下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有待提升。
3.2.1 林下空间开发质量不高。一些经营主体受发展意识、投入成本、管理经验不足等因素影响,存在粗放经营、单产不高、资源浪费等现象。
3.2.2 精深加工能力不足。林下经济产品加工业没有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多以初级产品粗加工和新鲜收卖为主,林下经济产品质量和附加值不高。
3.2.3 科技支撑不强。林下经济技术推广体系不完善,相关产业的技术创新和研发滞后,产品加工、储藏、销售等环节技术落后,一些实用技术难以普及到林农手中。
3.3 政策扶持和要素保障不够有力。
3.3.1 政策扶持不足。该县出台《绩溪县加快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绩溪县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政策》等文件,虽然提出要引导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产业和出台奖补政策,但缺少具体实施细则,奖补资金也仅只有 50 亩以上连片面积才给予 100 元 / 亩的补助,和投入资金相差较大,影响林农积极性。部分林下经营主体采取租赁林下空间方式经营,没有林权证,附属设施建设用地难以落实。
3.3.2林区设施薄弱。该县林区大多存在道路、水、电、自动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不足,在劳动力日益减少老化,劳动成本不断增加的情况下,严重制约了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
下采集加工等的大规模发展。
3.3.3 金融保险支持有待加强。林下产业前期投资大、周期长、见效慢,融资渠道较少,而金融贷款大多须在一年内偿还本息,与林业生产周期存在一定矛盾,企业资金周转承担较大压力。
3.3.4 林权流转不活跃。林权流转供需双方信息不对称,制约了集体林权的流转。现行的林权流转大多以合同代替登记,存在履约风险,影响了经营主体林权流转积极性。
4 对策建议
4.1 进一步强化调查研究合理制定规划。
4.1.1 开展林下资源调查摸底。对全县森林类型、林分构成、土壤特性及水资源分布等要素进行深入摸排,找出适宜林下经济发展的地块详情,系统梳理该县已发展林下经济的品种、面积、数量、分布和生态效益等情况,为制定详细发展规划提供依据。
4.1.2 分析研究林下资源禀赋特点。根据森林资源和地形地貌特点,结合不同乡镇气候、土壤、水源等自然条件,分析适宜发展林下经济的类型, 科学制定发展规划,明确产业定位、品种结构、区域布局和目标任务。
4.1.3 制定针对性发展林下经济举措。把促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与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生态文明建设、乡村振兴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一体推进,进一步完善和细化落实政策措施,引导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向优势地区和特色产业聚集。深入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和“三变”改革,完善林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笔者通过自己在林业产业岗位上的多年经验和深入调查,制定了该县各乡镇发展林下经济的具体方向,如伏岭镇、家朋乡、荆州乡充分利用徽杭古道、障山大峡谷、皖浙天路、全国摄影小镇等优势着重发展森林旅游康养;长安镇、上庄镇、板桥头乡利用油茶、竹林结合土壤优势重点发展林下种植黄精、覆盆子、前胡等中药材;临溪镇充分发挥多利集团优势,大力发展林下养殖鸡、牛、猪等畜禽,华阳镇、扬溪镇发挥工业园区优势重点发展林下产品采集加工。
4.2 进一步提升产业化发展水平。
4.2.1 提高组织化水平。鼓励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加快构建林下经济现代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建立健全“企业+专业合作社+ 基地+ 电商 + 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专业大户、家庭林场、林业产业合作社向企业发展,构建“企业带合作社及大户,合作社及大户带小户,千家万户共同参与”的新模式。
4.2.2 强化龙头企业培育带动。培育和扶持林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做大做强,打造一批林下产业发展示范点。创新林下经济社会化服务模式,建立林下产品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体系。强化林下经济实用技术培训和产业管理人员培训,重点抓好种养大户、产业经纪人、企业管理者的培训,引导和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职业化林下经济人才队伍。充分发挥林地资源和林下空间优势,重点培育扶持上规模、有潜力、辐射带动能力强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和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促进林下资源、技术、资本、市场有机结合。
4.2.3 实施品牌化战略。坚持“乡、土、特、野”原则,着力打造一批具有绩溪特色的林下“生态品牌”“原产地品牌”。继续做大做强黄精、覆盆子等优势特色林下经济产业,增加特色产品的品牌价值和市场占有率。
4.3 进一步拓宽融合发展路径。
4.3.1 统筹推进生态保护与林下经济可持续发展。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正确处理森林资源保护、培育与利用的关系,科学确定发展林下经济的种类与规模,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高单位面积林地综合效益,推进生态保护与林下经济深入融合,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三赢。
4.3.2 大力推进一二三产联动发展。坚持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发展之路,不断夯实一产、提质二产、壮大三产,促进产业融合发展。进一步扩大种养殖规模,围绕林药、林菌、林菜、林禽、林畜、林蜂等产业,着力打造绩溪燕笋、黄精等优质林下产品,推进林下经济集群化规模化发展。大力发展林产品加工业,培育引进林产品精深加工企业,积极推动林下经济与中医药、保健、食品开发、化妆品等加工业的合作,着力提高就近就地加工转化能力,不断拓展林下经济的产业链、价值链。积极推进农旅、林旅深度融合,加快发展森林生态旅游康养和森林旅游景观产业,依托森林公园、皖浙天路等旅游资源,探索“中药材 + 旅游 + 康养”等融合发展路径,打造具有知名度和品牌效应的高品质森林旅游项目和森林康养基地。
4.3.3 深化产学研融合发展。支持林下经济主体积极与安徽中医药大学、安徽农业大学、南京林业大学等高校院所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通过“校地合作、校企合作”等方式,围绕林下产品的关键性技术问题开展自主创新与科技攻关,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4.4 进一步加大要素保障力度。
4.4.1 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统筹整合涉农项目资金,把发展林下经济与退化林修复、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生态建设、水土保持、县政府出台的林下经济奖补等项目资金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政府引导,林农、企业为主体,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4.4.2 强化基础设施建设。结合乡村振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将符合条件的林下经济生产经营道路纳入农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建设项目,并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用地范围进行审批,合理配套林下经济产业必备的供水供电设施。
4.4.3 强化金融保险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林下经济金融产品,降低融资门槛,拓展融资渠道,简化信贷程序,提供差异化金融产品支持。拓宽林业保险领域,扩大林下经济保险面积、投保品种和投保范围,降低经营林下经济的风险。
4.4.4 强化林权流转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做好林权流转信息公开工作,支持具备产权交易资质的平台机构来我县开展林权流转业务,鼓励和引导家庭承包主体在公开市场上进行林权流转,不断健全和完善我县林权流转市场。
参考文献:
[1] 绩溪年鉴 2023 :合肥 : 黄山书社,2023.9,ISBN 978-7-5737-0927-1:213-216
[2] 叶骏 . 浅谈黄山市林下经济发展现状及对策 [J]. 南方农业,2023,17(22):246-248.
[3] 王晶 . 泾县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现状及对策 [J]. 现代农业科技 ,2022,(18):95-98.
[4] 徐慧艳 , 王善坤 . 浅谈江西省林下经济发展 [J]. 中国农业文摘 - 农业工程 ,2020,32(02):42-43+48.DOI:10.19518/j.cnki.cn11-2531/s.2020.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