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合教育督导考核指标体系构建与经验实践探究
邓伟丽
重庆市渝北区特殊教育学校 重庆 401120
一、引言
融合教育强调将特殊需要儿童安置于普通教育环境中,与普通儿童共同学习和生活,以促进其全面发展和社会融合。近年来,我国融合教育取得了显著进展,但在实践过程中仍面临诸多挑战,如教育质量参差不齐、支持体系不完善等。融合教育督导考核作为一种外部质量保障机制,能够对融合教育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与监督,有助于发现问题、改进实践,推动融合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因此,构建科学合理的融合教育督导考核指标体系,并总结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成为当前融合教育领域的重要研究课题。
二、融合教育督导考核指标体系的构建
(一)融合教育政策执行
1. 政策知晓度
考察学校管理层、教师、家长对国家及地方融合教育相关政策法规的了解程度。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了解他们对《残疾人教育条例》《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 -2020 年)》等政策文件的熟悉程度,是否知晓政策中关于融合教育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关键内容。
2. 政策落实情况
评估学校在招生、课程设置、师资配备等方面是否严格按照融合教育政策要求执行。比如,学校是否制定了符合政策规定的特殊需要儿童招生办法,确保特殊需要儿童能够无障碍入学;课程设置是否体现了融合教育理念,是否为特殊需要儿童提供了个性化的课程调整;师资配备上,是否按照规定比例配备特殊教育资源教师;环境打造上,是否营造了包容接纳的融合教育氛围。
(二)学校融合教育环境建设
1. 物理环境
无障碍设施:检查学校的教学楼、宿舍、食堂等场所能否满足特殊需要儿童的日常学习和生活需求。
资源教室建设:资源教室是为特殊需要儿童提供个别化教育和支持的重要场所。评估资源教室的空间布局是否合理,是否配备了必要的教学设备、康复器材、图书资料等,能否满足不同类型特殊需要儿童的特殊教育需求。
2. 心理环境
师生态度:通过观察、访谈等方式,了解教师和普通学生对特殊需要儿童的接纳程度和态度。教师是否具备积极的融合教育态度,是否能够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尊重特殊需要儿童的个体差异;普通学生是否对特殊需要儿童友好、包容,有无歧视、排斥行为。
校园文化氛围:考察学校是否营造了包容、接纳特殊需要儿童的校园文化氛围。例如,学校是否通过开展主题班会、校园活动等形式,宣传融合教育理念,增进师生对特殊需要儿童的了解和理解;是否在校园内设置了融合教育宣传展板、文化墙等,展示特殊需要儿童的作品和成长历程,营造积极的融合教育文化环境。
(三)融合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1. 师资数量与结构
统计学校特殊教育教师、资源教师以及经过特殊教育培训的普通教师数量,分析师资队伍的年龄结构、学历结构、学科结构等是否合理。例如,是否按照规定的师生比配备了足够数量的特殊教育师资,以满足特殊需要儿童的教育教学需求;师资队伍中是否具备不同学科背景和专业技能的教师,能否为特殊需要儿童提供全面的教育支持。
2. 专业培训与发展
评估学校为教师提供的融合教育专业培训情况,包括培训的内容、形式、频率等。培训内容是否涵盖特殊教育理论、特殊儿童心理与教育、个别化教育计划制定与实施等方面;培训形式是否多样化,如专题讲座、工作坊、观摩学习、网络培训等;教师每年参加融合教育专业培训的时长是否达到规定要求,以不断提升教师的融合教育专业素养。
(四)特殊需要儿童教育服务
1. 评估与安置
评估体系:学校是否建立了科学、规范的特殊需要儿童评估体系,能否运用多种评估工具和方法,对特殊需要儿童的身心发展状况、学习能力、特殊教育需求等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估。例如,是否采用标准化的智力测试、适应行为评估、言语语言评估等工具,结合观察、访谈等非标准化评估方法,为特殊需要儿童制定个性化的教育方案提供依据。
安置方式:考察学校对特殊需要儿童的安置是否遵循“零拒绝”和“最少受限制环境”原则,根据特殊需要儿童的评估结果和实际情况,为其提供适宜的安置方式,如随班就读、特殊教育班、送教上门等,并确保安置过程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 个别化教育计划(IEP)
计划制定:评估学校是否为每一位特殊需要儿童制定了个性化的教育计划,IEP 是否符合特殊需要儿童的个体差异和特殊教育需求。IEP 应包括学生的基本信息、评估结果、教育目标、教学策略、支持服务、评价方式等内容,且教育目标应具体、可测量、可实现、有时限。
计划实施与调整:观察学校教师是否按照 IEP 的要求为特殊需要儿童提供针对性的教育教学服务,是否定期对 IEP 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教育计划,以确保特殊需要儿童能够在融合教育环境中得到有效的支持和发展。
(五)融合教育支持保障体系
1. 家校合作
了解学校与家长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情况,是否建立了有效的家校沟通机制,如家长会、家访、家长学校、家校联系手册等。学校是否积极邀请家长参与特殊需要儿童的教育评估、教育计划制定、教育教学活动等,家长对学校融合教育工作的满意度如何。通过家校合作,形成教育合力,共同促进特殊需要儿童的成长与发展。
2. 医教结合
考察学校与医疗机构之间的合作情况,是否建立了医教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特殊需要儿童提供康复评估、康复训练、医疗支持等服务。例如,学校是否与当地的医院、康复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定期邀请专业医生和康复治疗师到学校为特殊需要儿童进行评估和指导;学校教师是否与医疗康复人员密切配合,将康复训练融入到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提高特殊需要儿童的康复效果和教育质量。
三、融合教育督导考核经验做法
(一)建立多元化的督导考核主体
1. 政府主导
教育行政部门应充分发挥主导作用,成立专门的融合教育督导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督导考核政策、规划和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融合教育督导考核工作。定期对辖区内学校的融合教育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督促学校整改落实,确保融合教育政策的
有效执行。
2. 专家引领
邀请特殊教育领域的专家学者、一线优秀校长和教师组成专家团队,为融合教育督导考核提供专业指导。专家团队参与督导考核指标体系的制定、评估工具的研发、督导人员的培训等工作,提高督导考核的科学性和专业性。在督导考核过程中,专家团队深入学校实地考察,为学校提供针对性的专业建议和解决方案,帮助学校提升融合教育质量。
3. 社会参与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融合教育督导考核,如家长委员会、特殊教育志愿者组织、残疾人联合会等。家长作为特殊需要儿童的第一监护人,对学校融合教育工作有着最直接的感受和体验,他们的参与能够提供真实、客观的反馈信息。特殊教育志愿者组织和残疾人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具有丰富的特殊教育资源和实践经验,能够从不同角度对学校融合教育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促进学校不断改进工作。
(二)采用多样化的督导考核方法
1. 实地考察
督导考核人员深入学校实地查看校园环境、资源教室建设、教学设施设备配备等情况;观察课堂教学、课间活动、个别化教育计划实施等教育教学活动;与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及家长进行面对面交流,了解他们对融合教育的认识、态度和实践情况。通过实地考察,全面、直观地掌握学校融合教育工作的实际状况。
2. 资料查阅
查阅学校融合教育相关的政策文件、规章制度、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学生档案、教师培训记录等资料,了解学校在融合教育政策执行、师资队伍建设、特殊需要儿童教育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资料查阅能够为督导考核提供客观、详实的文字依据,有助于对学校融合教育工作进行系统、深入的分析和评价。
3. 问卷调查与访谈
设计针对学校领导、教师、学生及家长的问卷调查,了解他们对融合教育的知晓度、满意度、参与度等方面的情况。同时,选取部分代表进行访谈,深入了解他们在融合教育实践过程中的经验、困难和建议。问卷调查和访谈能够广泛收集各方意见和建议,为督导考核提供丰富的一手资料,使考核结果更加全面、准确地反映学校融合教育工作的实际情况。
(三)强化督导考核结果的运用
1. 反馈与指导
督导考核结束后,及时向学校反馈考核结果,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整改建议和指导意见。组织召开反馈会,与学校领导、教师进行深入交流,帮助他们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共同探讨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通过反馈与指导,使学校明确改进方向,促进融合教育工作的不断完善。
2. 表彰与激励
对在融合教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校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树立融合教育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召开表彰大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推广先进学校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激励更多学校和教师积极投身融合教育事业,营造良好的融合教育发展氛围。
3. 问责与整改
对融合教育工作落实不到位、存在严重问题的学校,进行问责处理。要求学校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措施和期限,并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整改不力的学校,采取进一步的督促措施,直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通过问责与整改,确保融合教育督导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和实效性,推动学校切实提高融合教育质量。
(四)注重督导考核人员的专业培训
1. 培训内容
开展融合教育理论与政策、特殊教育评估与干预、融合教育课程与教学、督导考核方法与技术等方面的培训,使督导考核人员具备扎实的融合教育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内容应紧密结合当前融合教育发展的最新趋势和实践需求,不断更新和完善,确保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2. 培训形式
采用集中培训、专题讲座、案例分析、实地观摩、网络学习等多种培训形式,提高培训效果。集中培训和专题讲座能够系统地传授融合教育专业知识;案例分析和实地观摩可以让督导考核人员深入了解融合教育实践中的成功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增强他们的实践能力;网络学习则为督导考核人员提供了便捷的学习渠道,使他们能够及时获取最新的融合教育资讯和研究成果。
3. 培训考核
建立培训考核机制,对督导考核人员参加培训的出勤情况、学习表现、考试成绩等进行全面考核。只有通过培训考核的人员,才能参与融合教育督导考核工作。通过培训考核,保证督导考核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确保督导考核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四、结论
融合教育督导考核指标体系的构建与经验做法的总结,是推动融合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为融合教育督导考核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标准,而多元化的督导考核主体、多样化的考核方法、强化结果运用以及注重人员培训等经验做法,能够确保督导考核工作的全面、深入、有效开展。然而,融合教育是一个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过程,融合教育督导考核也需要与时俱进。未来,应进一步加强对融合教育督导考核的研究,不断完善指标体系和考核机制,提高督导考核的科学性和实效性,为我国融合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同时,要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借鉴国外先进的融合教育督导考核经验,结合我国国情,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融合教育督导考核模式,为全球融合教育发展贡献中国智慧和力量。
本文系市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 2021 年度一般课题《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专项督导制度的实践研究》研究成果,课题编号:2021-10-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