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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bile Science

唯物史观视域下的数字劳动影响研究

作者

赵霞

武汉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湖北武汉 430070

一. 数字劳动介绍

劳动,作为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石,其形式随着时代的变迁而不断演变。劳动形式是指劳动者借助劳动资料作用于劳动对象,以及在此过程中产生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形式。[1] 从最初的原始社会到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再到数字化时代,劳动形式经历了从简单到复杂,从低级到高级的演变过程。数字劳动成为了一种新的劳动形式,劳动对象、劳动过程、劳动产品都呈现非物质特性。同时,数字劳动本质上仍是以人类生命力为基石,在物质世界展开的社会实践活动,且其依托的数字技术和实现载体本质上都是物质性的。所以,对于数字劳动,我们不能片面地将其看为单一的物质劳动或者非物质劳动。从创造价值的角度来看,数字劳动依然是创造了价值或实现价值的生产性劳动。

(一)数字劳动的形态

1. 数字劳工的劳动

福克斯认为,数字劳动不仅涵盖将数字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ICTs)作为生产资料的脑力劳动者和体力劳动者,其范畴还应超越数字空间,涵盖数字技术引导下的生产与消费全过程中的所有劳动形式。[2] 从这一视角出发,数字劳工的劳动呈现出极为复杂且多元的形态。在生产端,那些从事软件开发、数据分析等典型数字领域工作的人员,利用先进的数字技术与 ICTs,将脑力转化为实际的产品或服务,这是数字劳工劳动较为直观的体现。他们凭借专业知识,在数字空间中进行高强度的创造性劳动,为数字经济的发展提供核心驱动力。

而在消费领域,普通用户看似随意的行为,如在社交媒体上点赞、评论,在电商平台浏览商品并留下浏览痕迹等,实则也构成了数字劳工劳动的一部分。这些看似琐碎的行为,在数字技术的引导下,被平台收集、分析,进而转化为有价值的数据信息,用于精准营销、优化产品等商业目的。

2. 数字平台的零工劳动

在数字劳动的多元形态中,数字平台的零工劳动极具代表性。数字平台为零工劳动者提供了全新的工作模式与渠道,这类劳动以灵活、分散为显著特征。​零工劳动者,即利用数字技术或平台提供服务的专业人士,将这些平台作为展示和销售技能的重要渠道,通过平台与潜在客户对接,完成工作任务的获取与分配。[3] 从生产角度看,零工劳动者借助各类数字平台,承接诸如外卖配送、在线设计等多样化任务。他们无需像传统劳动者那样受固定工作场所与工作时间的束缚,只要有网络接入和相应设备,就能随时随地开展工作。在消费端,零工劳动同样紧密关联。消费者在平台上的下单行为,触发了零工劳动者后续的一系列服务流程。以在线家政服务平台为例,消费者下单预约保洁服务,家政零工人员基于平台提供的信息上门服务。消费者的消费需求促使零工劳动者提供服务,而这一过程中,零工劳动者通过平台实现劳动价值的交换。并且,消费者在平台上对服务的评价等反馈信息,又会影响零工劳动者后续获取订单的机会,形成生产与消费相互影响的闭环。

3. 无偿或免费劳动

无偿或免费劳动在数字空间中占据着独特且不容忽视的位置,呈现出多样的表现形式,对数字经济与社会生态有着深刻影响。劳动主体在参与生产资料创造的过程中,却未获得实质性的价值回馈,形成数字资本主义时代特有的 " 劳动 - 资本 " 不对等关系。在社交媒体领域,用户的诸多行为都可被视为无偿或免费劳动。比如,用户花费时间精心撰写微博等分享生活感悟,这些用户大多未直接从平台获得经济报酬,他们的劳动成果却免费供平台吸引大量流量,通过广告投放等商业手段获取巨额利润。从消费层面来说,消费者购买商品后,花费时间撰写详细评价为潜在消费者提供参考,影响其购买决策,促进商品销售。

(二)数字劳动的特征

1. 生产资料的非物质性

数字劳动显著区别于传统劳动形态,其生产资料呈现鲜明的非物质性特征。在数字劳动的生产资料构成里,数据作为核心要素,涵盖用户网络行为数据、企业市场行业数据等,虽无形却为劳动开展提供关键信息助力精准决策与服务。各类软件、算法,以代码程序形式存在,操控着劳动流程与产出,是创造价值的得力工具。网络平台及虚拟空间,搭建起劳动者与用户交互的桥梁,承载着数字产品与服务的流通,构成数字劳动的基础环境。

对比传统劳动,其依赖土地、厂房、设备等物质资源来生产实体产品,而数字劳动摆脱了对大量物质的束缚。程序员仅凭计算机与网络,运用代码、软件,就能开发软件产品。这种非物质性生产资料对经济社会影响深远,推动产业升级,像数字游戏产业借创意、代码等实现低成本扩张与创新,还促进资源共享与协同创新,开源软件社区让全球程序员突破地域限制,共享资源、合作开发,加速技术革新凸显数字劳动生产资料非物质性在当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独特价值。

2. 劳动空间的非地域性

相较于工业时代劳动者受限于固定场所与资本规训,数字劳动凭借生产对象非物质化与工具智能化,赋予劳动者空间选择的自主权——通过移动终端随时随地参与数据生产,实现劳动空间的非地域化转型。[4] 在工业时代,劳动者被固定在工厂或办公室中,劳动空间受到资本的严格规训和控制。然而,数字劳动凭借生产对象的非物质化和工具的智能化,彻底打破了物理空间的限制。通过互联网、云计算和移动终端等技术,劳动者可以随时随地接入数字平台,参与数据生产和劳动过程。这种劳动空间的非地域化不仅赋予了劳动者更大的自主权使他们能够根据个人需求灵活选择工作时间和地点,还推动了劳动力市场的全球化使劳动者能够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

二. 唯物史观视域下的数字劳动的影响

唯物史观是站在时代和历史发展的大视角下去总结人类发展的一般规律。在唯物史观视角下,数字劳动作为新的劳动形式,是人类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又一次伟大变革,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大标志。数字劳动作为时代发展的产物,我们对数字劳动的考察,不能脱离其本身对人类社会的发展做出的巨大贡献。数字劳动推进了社会生产方式的发展,影响着人们生活方式、思维习惯的变革。

( 一) 劳动资料数字化

马克思指出,机器体系的演进方向是自动化,劳动者逐渐从直接生产者转变为生产过程的监督者与调节者。[5] 传统工业劳动以机器体系为核心,劳动者通过操纵机器实现生产。数字时代的工具体系表现为由数字化软硬件集成的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劳动资料实现了全面数字化,主要由三部分构成:物质载体如手机、计算机等实体设备;传输网络包括网络协议等,连接硬件设备;数字平台如浏览器、社交媒体等算法驱动的操作程序。三者共同构建了数字化虚拟空间,成为新的生产场域。与此同时,数字化劳动工具与传统劳动工具也有深度融合,这就不仅拓展了两者各自的应用疆界,而且有力促进了劳动过程的整体优化升级。

(二)劳动对象数据化

在数字虚拟空间中,数据具有三种独特属性:一是虚拟性,以符号或代码形式存在于数字空间;二是资源优化性,可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生产效率,部分替代传统生产要素;三是低复制成本,数据重复使用的边际成本趋近于零,数据收集与处理更加便捷。这就促使数据作为生产要素通过数字技术能够方便地直接参与生产过程,成为重要的劳动对象并被加工为数字商品。

(三)劳动社会组织形成复杂化和立体的网络化

在劳动组织层面,数字劳动依托互联网技术的便携性、持续性与多功能性,突破了地域限制,让全球不同地区的劳动者能够实时协作赋予劳动者空间选择的自主权。同时催生了众包、零工经济等多样化协作模式。在劳动分工层面上,数字技术使劳动分工更加细化和专业化。一项工作的每个环节都可能由不同的专业人员完成,通过网络协作共同打造出完整的产品,这使得劳动组织内部的结构更加复杂。数字劳动还促进了不同领域之间的劳动分工融合,这打破了传统行业界限,使劳动组织形成了一种立体的、网络化的结构。劳动关系层面,传统雇佣关系界限模糊,网络主播等数字劳动者的劳动关系难以简单界定,并且形成了平台企业、代理商、劳动者个体等多层次主体构成的劳动关系网络,各主体间权责关系错综复杂。

(四)数字劳动促进了思维方式的变革

数字技术极大地拓展了思维主体的认知边界,认知维度与认识视角更加多元化,增强预测性与预判准确率。思维客体是人类认知的来源,人类历史本质上是认识与改造世界的过程。数字劳动将世界以数据形式呈现,使数据成为认知的物质基础。[6] 数字技术拓宽了思维客体,使得客体以数据形式成为认识世界的物质基础,获得真实而有效的结果。数字技术产生的数据众多冗杂,为了适应不确定性和多样性达到处理问题的智能化、效率化,以及处理劳动者通过平台和工具与他人能够实时互动和共享资源,那么思维方式就从封闭的个体思维转向开放的协作思维,注重团队合作和跨界融合。数字技术的快速迭代也要求劳动者具备动态创新思维,时刻保持对新技术、新趋势的敏锐感知。同时,数字劳动还产生了数据驱动思维,劳动者需要依赖数据分析进行决策,促使思维方式从经验驱动转向数据驱动,注重量化分析和精准判断。

三. 数字劳动的中国方案

数字劳动为社会的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作为一种新的劳动方式,推动着社会的经济发展。但是在市场经济之下,数字劳动也给中国社会的发展带来的挑战。

数字劳动在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带来诸多挑战。一方面,资本逻辑主导的数字劳动,常引发劳动异化、数据垄断等问题,阻碍社会可持续发展。无论资本以何种技术或数字形式伪装自身,其社会关系本质、无限增殖的本性以及资本与劳动之间的矛盾都不会改变。[7] 对此,中国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通过调整生产关系,推动资本逻辑向人本逻辑回归。借助法律法规保障数字劳动者权益,打破数据垄断,促进数字技术普惠应用,使数字劳动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进步,为全球数字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借鉴。

另一方面,数字劳动作为数字经济时代重要生产力,其发展需要对数字资本进行引导和规范。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要坚持促进发展和监管规范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8] 中国通过政策引导与制度设计,推动数字资本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避免资本无序扩张,同时发展数字技术创新,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卡脖子”问题。此外,完善数字资本监管治理体系,规范市场行为,防止数据垄断与不正当竞争。通过促进发展和监管规范两手抓,中国致力于消解数字劳动的负面影响,推动数字经济健康、有序前行。

参考文献:

[1] 李韵 . 数字经济劳动方式的变化特征及其作用因素分析 [J]. 教学与研究,2022(03):43-53.

[2] 克里斯蒂安·福克斯。数字劳动和卡尔· 马克思[M]。周延云,译。北京: 人民出版社,2021:52.

[3] 段静怡,邓伯军。论零工劳动的新异化及其矫正路径——基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

分析 [J].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 ( 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5,22(02):10-14.

[4] 马晓媚 . 批判与超越: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下的数字资本主义研究 [D]. 浙江大学,2021.DOI:10.27461/d.cnki.gzjd.021。001334.

[5] 胡海波,黄跃。马克思资本权力批判思想及其当代启示 [J]。马克思主义哲学,2025,(01):115-123+200.

[6] 李沐芝 . 数字时代劳动的四维度异化 [N]。江苏经济报,2025-02-07(T04).

[7] 袁银传,杨兴圆。马克思劳动人本思想对资本逻辑的批判与超越 [J]. 世界哲学,2022(1):11-20:160.

[8] 习近平. 正确认识和把握我国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J]. 求是.20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