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职院校教师考核评价研究
沐会云 潘仁超
安徽扬子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省芜湖市 241082
摘要:教师是民办高职院校教学工作的主力军,教师队伍素质直接关系到学校的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加强教师考核评价是提升教师教学能力、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的重要举措。然而,当前民办高职院校教师考核评价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如考核指标体系不够科学全面、考核主体较为单一、考核结果运用不够等。优化完善教师考核评价已成为民办高职院校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内涵发展的紧迫任务。本文将分析民办高职院校教师考核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为民办高职院校完善教师考核评价、提升教学质量提供参考。
关键词:民办高职院校;教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
引言:民办高职院校教师考核评价是指在民办高等职业院校中,通过一系列系统化、标准化的手段,对教师的教学能力、科研成果、职业道德和综合素质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与考核。此评价体系旨在激励教师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与教学水平,促进学校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考核评价不仅关系到教师的职业发展与晋升,还对学校的办学水平和学生的成长成才有着直接影响。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对于优化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现学校办学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一、民办高职院校教师考核评价的主要问题
(一)考核指标体系不够完善
目前,多数民办高职院校的教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考核指标的全面性和科学性有待提高。一方面,考核指标设置不够全面均衡。许多院校的考核指标主要集中在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和科研成果两个方面,对教师的师德表现、教学能力、教学效果等重要指标关注不够。这种片面的考核指标设置,难以准确反映教师的工作实绩和发展潜力,不利于教师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考核指标的科学性有待提高。部分院校的考核指标仍然停留在定性描述的层面,缺乏可量化、可考核的具体指标和标准,考评的随意性和主观性较大。定性指标难以准确评判教师的实际表现,也无法为考核结果提供客观依据,影响考核的公平公正。
(二)考核主体较为单一
目前,民办高职院校教师考核评价主要由学校教务处、人事处等部门组织实施,考核主体比较单一。受考核的教师很少参与考核指标的制定,在考核过程中缺乏必要的申诉和复议渠道。学生、同行、企业等利益相关方较少参与到教师考核中来,考核视角有待进一步拓展。单一的考核主体难以全面、客观地评价教师的工作表现。
(三)考核结果运用有待加强
调查发现,多数民办高职院校对教师考核的结果反馈和运用不够重视。考核结果与教师的职称评定、岗位聘任、绩效工资分配等挂钩不紧密。教师得不到必要的反馈意见,也看不到考核带来的实际利益,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难以有效发挥。部分院校重考核轻培养,对考核中暴露出的问题缺乏针对性地指导和帮助。
二、完善民办高职院校教师考核评价的对策建议
(一)优化考核指标体系
针对目前民办高职院校教师考核指标体系不够全面、评判标准不够明确的问题,要从两方面着手进行优化。一方面,要科学设置考核评价指标,在重视教学工作量和科研成果的同时,加大对教师师德师风、教学改革、教研成果等方面的考核力度,形成更加全面均衡的指标体系。同时,要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层次教师的职责要求,有针对性地设置考核指标,体现差异化评价。另一方面,要完善考核指标的评判标准。避免笼统的“合格不合格”评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涵盖定性和定量评价的评判标准。例如,在教学工作考核中,可以设置教学工作量、教学质量、教研项目等多个量化指标,明确规定每项指标的计分方法和标准,通过课时、学生评价、教学督导评分等确定教师得分。同时,设置师德师风、教学态度等定性指标,由考核小组给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等评价。在科研工作考核中,可以对论文、课题、成果等分别设置不同级别,明确每个级别的量化标准,根据教师科研成果确定得分。在社会服务考核中,可以对横向课题到账经费、社会培训时长等设置量化指标,同时对服务态度、效果等进行定性评价。通过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使考核评价标准更加清晰具体、客观公正,便于考核实施。
(二)拓展考核主体
当前民办高职院校教师考核评价主体较为单一,主要由学校教务处、人事处等部门组织实施。为了提高考核评价的科学性和全面性,学校应积极拓展考核主体,构建多元参与的考核机制。首先,学校可以探索建立以学院(系)为单位的考核机制。授权各学院(系)根据学校总体要求,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的教师考核实施方案。学院(系)领导可以牵头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教师考核工作。考核内容可以涵盖教师的教学态度、工作量、教学效果、学生满意度等多方面。考核方式可以灵活多样,如听课评课、查阅教学文件、学生问卷等。学院(系)要及时总结考核情况,形成考核报告,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学校考核的重要参考。其次,学校要主动吸纳广大教师参与考核工作。在制定学校考核方案时,应通过教代会、教师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教师对考核指标、标准、程序等的意见建议,并进行充分酝酿论证,凝聚共识。同时,学校可以聘请一定数量的教师代表作为考核观察员全程参与考核,监督考核过程,反映教师诉求。考核结果公布后,要畅通教师申诉渠道,接受教师申诉并及时复核,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再次,学校要注重发挥学生、用人单位等利益相关方在教师考核中的作用。定期开展学生网上评教,全面了解学生对教师教学的反馈,将评教结果纳入教师考核指标体系。聘请行业企业专家、优秀校友等担任兼职教师考核委员,通过随堂听课、毕业设计指导、实习巡查等方式,评价指导教师的教学和实践指导工作。
(三)加强考核结果运用
教师考核评价的重要目的在于通过考核促进教师的职业发展和教学质量的提升。要切实加强考核结果的运用,充分发挥考核的导向和激励作用。一是将考核结果与教师评优评先、岗位聘任、绩效分配等紧密结合起来。学校要制定详细的考核结果应用办法,明确考核结果与教师职业发展和物质激励的关联机制。例如,在评选优秀教师、先进个人时,将考核结果作为重要依据;在岗位聘任、职称晋升中,充分考虑考核结果,对考核优秀者予以优先;在绩效工资分配中,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不同等次,并在绩效工资中体现差异。对于考核优秀的教师,学校要通过校内外媒体平台、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大力宣传表彰,树立优秀典型;对于考核不合格的教师,教学管理部门要及时开展诫勉谈话,督促其整改提高,必要时调整其教学任务、减少岗位津贴,以增强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二是加强考核结果反馈和改进提高工作。要及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教师个人,引导教师总结教学经验,查摆自身不足。对于考核中反映出的普遍性问题,学校要有计划地开展教师培训进修、教学研讨等活动,不断提升教师的整体素质。
结束语:
民办高职院校要进一步加强教师考核评价工作,既要借鉴公办高校的成功经验,也要立足自身实际,积极探索适合民办高职教育特点的考核评价模式。完善考核指标体系、拓展考核主体、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的导向作用,不断提高教师队伍建设水平,为民办高职院校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师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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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会云(1990.6-),女,安徽省巢湖市,汉族,硕士,讲师,研究方向:管理学
潘仁超(1988.10-),男,安徽省庐江县,汉族,本科,讲师,研究方向:体育教育
课题项目:2023年度安徽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课题名称:民办高职院校教师考核评价研究
项目编号:2023AH052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