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略图

中国家族企业组织结构治理研究

作者

陈尚 朴哉玟

韩国东新大学经营系 520-010 /韩国全罗南道罗州市

摘要:家族企业的发展历史悠久,世界各国的家族企业都面临着成长的挑战,随着企业的成长和规模的扩大,诸多问题也暴露出来。例如,产权不清晰、激励约束机制不完 善、决策权集中、未构建现代企业文化等问题,无一不显示出了家族企业治理结构的问题。此外,当家族企业规模扩大,股权社会化是一种必然的选择。在家族企业转变为公众公司后,如何保持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对于家族企 业创始人来说,尤其对于历史不长的中国家族企业的确是个新的挑战。本文在委托代理理论、激励理论、现代产权理论、交易费用理论和利益相关者理论的基础上,得出我国家族企业治理结构的现状,力求全面把握家族企业结构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由此提出家族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改进方案和支撑条件。

关键词:家族企业;治理结构;股权结构

1.引言:

中国私营经济当前已经有了很快发展,并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占有很重要的地 位,同时也是各经济力量中成长最快的,但是随着市场竞争加大,加上家族企业形 式特殊,企业规模扩大等因素,家族企业正在逐渐失去原有的优势,在发展中面临 各种问题,如任人唯亲、家长独裁、产权不清晰、融资困难等。这一系列问题都 很可能致使家族企业“富不过三代”。对此,家族企业要想不断发展壮大,就必 然需要转变公司治理结构,建立起现代企业文化,改善原有家族式的运行机制, 扩大融资途径,整合社会资本。可是在我国,过去公司治理的研究主要着眼于上 市公司和国有企业领域,对于家族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的研究还有待进一步深入。本文的研究目的主要是从企业公司治理结构角度剖析我国家族企业的现状和 面临的问题,然后在运用企业治理结构中利益相关者、委托代理等理论的基础上, 借鉴成功家族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从而提出改进我国家族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 方案设计及其支撑条件,为我国家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建议。

本文的创新之处: 本文的撰写思路主要来源于平时学习中积累的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以及对国内外相关文献的广泛研读。因此,文章对家族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有一定的实践 价值,本论文具有以下创新点:

(1)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家族企业为了不断发展壮大, 必然需要兼顾相关利益者,在对家族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改进过程中,相继采用 了职业经理人制度,从而使得家族企业的所有权和控制权相分离,容易造成委托 代理危机,为了规范职业经理人以及保护创始人的利益,本文建议应该在同化经 理人、实施股权激励的基础上,加大监督约束机制,以减少委托代理危机。

(2)在以往的企业治理结构研究中往往关注的是如何以各利益集团的互相妥 协为条件进行制衡,其结果必然会引起企业内的管理效率低下,本文在继承传统 观点的前提下,将公司治理从相互制衡创造性的发展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等激 励机制从而可以保证家族企业健康运行。

2.我国家族企业公司组织结构的现状分析

我国家族企业以血缘为纽带,所以具有特殊的公司治理结构,其特殊性主要 表现在:

(1)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结合紧密

随着现代企业规模的扩大,在企业内部形成了复杂的产权链,贯穿于控制权 到经营权。在我国的家族企业中,所有者牢牢掌握着所有权与经营权,使产权链 较为简单,家族企业的创始人或创始家族既是企业的所有者又是企业的管理者, 拥有较少的委托代理关系。

(2)公司决策权和管理权高度集中

在家族企业里,家族核心人物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和灵魂作用。在中国的传 统风俗习惯中,由于家族企业的创立需要艰苦的奋斗以及坚忍不拔的意志力,因 此,创始人在整个家族中具有崇高的地位,因而也不可避免的对所创办的企业拥 有很深的影响力和控制力,居于企业的核心地位,形成家长式作风或专制型管理, 垄断公司的决策权。

(3)委托代理关系往往是私人关系

在我国当前的家族企业中,虽形式上是企业主与职业经理人关系,但在部分 企业里,二者关系亲密,不单是传统意义上委托代理的关系,除了以往双方追求 的经济利益,还夹杂着个人情感因素,如彼此尊重、认可等。

(4)以股东为主导的单边治理结构为主

中国绝大部分的家族企业主既是董事长又是总经理,即便是设立了股东大 会、工会、董事会等机构也无非是形同虚设,流于形式而已,企业主依然是最大 的控股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家族企业董事会存在严重缺位 现象,不能有效的起到决策和监督作用,而只是起着一般的咨询作用。在创始阶 段规模小时,这种特性有利于企业依据市场迅速做出反应,从而实现企业的发展。 但是伴随着经营范围的扩大,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这种特性就不再适应企业的发展。

3. 我国家族企业组织结构存在的问题

(1)决策机制缺乏科学性和规范性

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企业最高权力结构是股东大会,它在企业中拥 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可以决定人员的提拔选聘,以及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决定,但是在家族企业的现实管理经营中决策权集中,决策机制不合理。

(2)“家长式”的决策机制

主要投资人对企业的决策比例降低,但是在中 国,绝大部分的家族企业主既是董事长又是总经理,是最大的决策者,在中国, 董事会只能算是个参谋机构,而非决策机构。企业主家族一般操纵着董事会。

(3)股权结构不合理,呈现一股独大的现象

我国家族企业的股权以一家为主体的占绝大多数。在我国当前市场经济下, 民营经济面临着融资难的境况,而家族企业作为民营企业的一部分,基本依靠自 我积累、自我筹资发展,资金来源主要是个人或家族成员集体,因而家族企业的 股权主要集中在创始人或创始家族手中。即使是家族式公司,股权仍大部分控制 在创业者家族手中,基金、养老保险等分散型投资机构所持股份在其股权结构中 的比例很低。

(4)激励约束机制不够健全

激励问题在企业治理结构中非常重要,但是中国很大一部分家族企业并没有 有效的激励机制。我国大部分家族企业激励手段过于单一,对于企业的骨干还是 以薪酬激励即涨工资为主,股权激励则很少甚至是没有运用。有效的激励制度, 可以有利于降低管理者的道德风险。但在中国,“家”文化的影响根深蒂固,即 便是很多家族企业的高层管理者也有一种打工的心理,置企业的长期发展于不顾,为了个人的业绩或晋升,注重短期利益投机取巧。

陈尚、男、汉族、山东青岛、1986年11月生,博士研究生、讲师、研究方向:企业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