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写未成年人新闻事件,如何避免二次伤害
任芳
汉中日报社
摘要:儿童是国家的未来,他们的健康成长与社会稳定和国家繁荣密切相关。近年来,凡是与儿童权利或者儿童侵害的事件通过媒体曝光在大众面前,必然会引起社会较高的关注度和讨论度。在这个过程中,媒体对推动儿童权益的保护会起到一定的正面作用——由于群众讨论和呼吁的力度不断加大,相关政策和法规、办法陆续出台。但是,也有一些自媒体为博取眼球和流量,喜欢虚张声势、夸大事实,驱使了一些吃瓜群众的好奇心,网络人肉搜索、恶意评论如潮涌般涌来,这对涉事儿童的家庭和孩子会造成二次伤害。
关键词:儿童、合法权益、保护、二次伤害、尊重隐私
引言
涉及未成年人新闻事件发生后,采访者追求真实全面,对事件发生的经过进行了细节描写,并在网络上公开发表,这就不经意间给当事人造成了一定心理负担,会让他们沉浸于痛苦的回忆,甚至自我封闭起来,不愿与人交流。造成这样的结果,是我们有些新闻从业者缺乏良好新闻道德素养,忘了未成年人的身体、心智还不够成熟,无法承受曝光所带来的社会影响,他们需要的不是屏幕聚焦,而是社会家庭关爱,一个纯净友好可以自我疗伤的成长环境。
那么如何让孩子避免伤害,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关爱,使其在健康的环境下成长?还需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加强新闻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引导新闻工作者增强法治意识,坚守新闻职业道德底线。在报道、传播、转载有关未成年人的新闻事件前,有必要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中关于开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和有关知识的宣传。新闻媒体有义务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但要把握好尺度和深度,既不要添油加醋描述事件,也不要有太多主观性的表达,要客观公正地报道新闻,并呼吁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在报道的过程中,坚持真实性原则,用客观视角反映新闻事件的整体动态进展情况,避免有头无尾或掐头去尾。
由于未成年人身体和心智还不够成熟,被侵害以后其内心是十分脆弱敏感的,根本无法承受曝光以后所造成的社会影响。因此媒介在报道中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尊重其隐私和人格,以关心爱护的态度去接纳理解他们,对他们的行为不过度剖析,也不传播伤害他们的原始视频、文字,尽量避免对他们的二次伤害。从传播实践来看,最小伤害原则是新闻伦理的核心规范之一。媒体人应当格外谨慎地处理涉及儿童和未成年人的新闻事件。谨慎地使用陷于悲痛中的人的照片、视频和采访日记,对可能导致伤害的不愉快的采访报道应该做到心中有数。
二、尊重被采访者及家属意愿,凡是未成年人或监护人提出了隐私保护要求,就一定要给未成年人打上马赛克。媒体人要采取审慎的态度,把握好报道的分寸和尺度。要尊重未成年被害人的隐私权,报道内容应符合法律的规定,比如不报道犯罪的具体细节,不公布未成年人的姓名和图像。
有时就算征得了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的同意,但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也应当做马赛克处理。比如被性侵的儿童,选择自杀的儿童,患有精神病、智力障碍,以及父母离婚、家属违法等特殊案例,凡是有可能对未成年人的身心造成伤害,对其今后的成长会产生负面影响的,都应当打码。笔者曾经在某县(区)的乡镇采访一个退役军干部勇救落水儿童故事,据当事人讲述落水者是一名留守儿童,并非不小心失足掉进水塘里,而是她有意为之自杀式地主动跳进水塘,家属庆幸遇到了好人救了小女孩性命,但是更多的是担忧难过,害怕女孩心理扭曲,承受不了外界对她的舆论压力,再次做出意想不到的傻事。家属在感谢救命恩人的同时,也恳切希望媒体把事件发生的地点、人物画面模糊化处理,确保女孩不被人肉搜索,造成二次受伤。对于类似这样的事件,媒体人就要多从孩子健康安全角度去看待问题,既要及时报道好这件勇于救人的新闻事件,弘扬见义勇为的社会正能量,又要注意好角度和分寸,不去引导受众过度关注女孩落水原因和家庭状况,避免将女孩置于风口浪尖。
三、记者采写回来后,后台编辑应当好把关人,对涉事儿童的消息进行有效甄别,并从大局出发、整体出发,从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方面去考虑,综合判定是否刊发转载。如果要刊发,那也一定要了解清楚事情真相,认真审视哪些内容适宜传播,哪些信息要作模糊化处理。同时媒体人在报道中有责任告知读者,隐去其身份信息的原因何在,由此引导舆论良性互动。
另外,对于一些未成年人沾染上不良嗜好,有不当行为,比如吸烟、破坏公共设施、公共交通工具上打闹等,虽然孩子的做法不妥当,但是如果在电视节目中赤裸裸地展现出来,必然会侵犯其隐私权。湖南卫视有一档曾经引起热议的栏目——《变形记》,它通过真实记录城乡少年换位变形的历程,将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矛盾、冲突、迷茫、焦虑等问题清晰地呈现出来。然而,节目播出后也引发了极大的争议,其中的焦点就是当事未成年人的隐私问题,有专家表示了极大的担忧,认为“将家庭隐私暴露在公众眼前,对家人生活、孩子成长都无益”。考虑到《变形记》复播后可能会导致不可抵制的舆论,从2017年开始,湖南卫视将其调整到网络播出。
如今在网络信息爆棚的时代,似乎每隔一段时间,“校园霸凌”这个刺眼的词就会进入公众视野,那些不堪的画面揪疼着公众的心。这是个让家长、学校都很头疼的问题,总是时不时地发生。尤其是进入青春期,一些孩子脾气暴躁、自控能力差,很容易擦枪走火发生一些过激行为。校园霸凌一旦发生,伤害者心理上的创伤会很难愈合,要花费大气力去治愈。因此,对于这样的事件,媒体就应该淡化处理,让家长通过法律途径来讨回公道,不应该过多地打扰或转载此类情况,因为一旦引起关注,被霸凌的孩子肯定会回忆起那些痛苦经历,这等于是不断地撕扯伤口,是不人道的。
结语
据有关数据统计,2022年汉中市18岁以下未成年人有63.69万人,其中留守儿童15667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501人、孤儿260人、残疾儿童2348人、享受低保儿童13662人。这些群体是新闻事件不可或缺的主角。但他们往往会表现出敏感脆弱、胆怯懦弱、偏执暴力等性格特征,这就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紧密协作、同向发力,全方位加强对他们的保护和培育,才能给孩子一个充满希望和阳光的未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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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连阳宇 王禹群 胡雪莲.如何帮助弱势的孩子免受校园欺凌[J].心理与健康,2024,9(33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