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略图
Rural Education

国有企业建立健全“大监督”体系的实践探索与思考

作者

李强

大唐(内蒙古)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010000

摘要: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入推进,对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提出了更高要求,积极构建以党内监督为主导,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大监督”格局,是党的二十大对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做出的战略部署,是对中央企业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建立国企“大监督”体系的实践化要求,是推动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和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本文主要对“大监督”体系建设的意义、存在的问题和思路举措等进行探索,以便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监督体系建设,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促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关键词:从严治党 大监督 机制 管理

国有企业是国家经济发展的中流砥柱,纪检监察工作作为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的关键一环,对于国有企业健康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专责机关,如何充分发挥监督职能,进一步强化监督,建立健全“大监督”体系,提高监督整体效能,成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要面对的重要课题。笔者结合多年来在企业从事纪检工作的实践,谈谈国有企业建立健全“大监督”体系的实践探索和思考。

一、深刻认识建立健全“大监督”体系的重要意义

完善“大监督”体系建设,是推动企业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顺应企业发展的内生需求,更是推动企业依法合规的重要手段。

(一)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然要求

当前,我国的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在推动企业改革发展过程中,要抓住“关键少数”,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加快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将“大监督”体系建设嵌入企业管理中,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内生需求

现今,新能源行业的快速发展为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机遇,但是各种风险的复杂性也大大增加。新能源企业当前的“大监督”体系还不够健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能力有待提升,内部监督资源分散,监督乏力、监督缺位以及重复监督等现象亟需改变。企业内部工作不协同、资源难整合、成果无法有效利用,不仅影响工作效率、增加管理成本,也给企业发展埋下了各种风险隐患。建立健全“大监督”体系,增强监督工作的全面性、实效性和权威性,是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补齐短板、提升管理的有效抓手。

(三)推进依法依规治企的重要手段

依法依规治企是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举措。“大监督”体系建设作为企业有效防范风险的重要载体,与全面推进企业依法依规治企高度契合。“大监督”体系的建立,就是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考核和追究责任,通过严格监督,全面提升企业管理的制度化水平。要协调各类监督资源,创新监督手段,围绕权力运行强化精准监督,在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上下功夫,防范、化解、规避各类风险,确保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大监督”体系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大监督”建设过程中,一是纪检监察队伍力量不足、专业素养不够,导致监督效果不明显问题在国有企业中普遍存在,主要原因一方面是纪检监察部门专业人员较少,专业性不强对纪检工作的业务知识不了解,另一方面是纪检监察岗位具有政工、法律、财务、审计、内控等综合能力素质的人才较少。同时一些业务部门在经营过程中过度依赖公司纪检、审计等部门进行监督。二是领导干部对监督的认识不够,一些单位认为监督只是纪检监察的事情,对于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完全忽略了部门负责人才是责任主体。三是业务部门各自为政,综合监督效能低下,问责力度不够,监督存在缺乏有效沟通,各自为政的情况,纪检监察、巡察、审计都在监督,一定程度上也造成检查工作多,整改落实少,形式监督多,实际监督少的情况。

三、统筹把握建立健全“大监督”体系的思路举措

“大监督”体系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的工作,必须将党的领导嵌入公司治理结构,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整合和带动其他监督资源,凝聚形成监督合力,构建职责明确、上下联动、资源共享的“大监督”体系。

(一)建立“大监督”领导机制,健全协同工作体系

“大监督”是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整合职能监督和专职监督资源,对企业经营管理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和全覆盖的监督。要建立“大监督”领导体制,成立工作委员会或领导小组,明确大监督牵头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要构建党委统一领导、职责分工明确、统筹协调有效、信息共享畅通的“大监督”协同工作体系和机制,形成领导带头监督、岗位牵制监督、人人自我监督,专职部门重点监督、职能部门全面监督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系统观念,促进监督深度融合

建立健全“大监督”体系,必须坚持系统观念,立足“一盘棋”思想,注重发挥组织作用、系统优势,更加注重全面、过程、整体、系统的监督。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健全与财务、审计、法律、组织等各类监督的信息共享工作机制。职能部门要细化完善职责范围内的监督职责和责任分工,压实全员责任,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对职责范围内违规违纪风险和问题实时全程监督防范。专职监督部门要对职能部门监督进行再监督。纪委、巡察、干部管理部门按照自身职责独立开展工作,将监督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及时与牵头部门共享。要推动专职监督和职能监督有效协同,构建立体协同的“大监督”格局,实现“大监督”纵向与横向相融合、有形与有效相融合、数量与质量相融合,为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发挥好监督保障作用。

(三)强化职能监督,注重整改提升

职能监督是“大监督”的基础,信息共享是“大监督”的关键,整改提升是“大监督”的目的。业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明确监督重点和内容,把监督责任融入部门日常管理和业务工作之中,做到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预防违规违纪问题发生,把好监督的第一道关口。按照“管业务必须管监督”的原则,研究建立业务监管评价指标,围绕履行业务监管责任、做好党风廉政类线索移交等开展考核评价。高度聚焦安全、质量、合同、物资、财务、人事等关键业务领域,把监管触角精准嵌入到权力运行流程,治病于初起,防患于未然。要建立监督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明确整改要求,加大对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和跟踪检查力度,实行销号管理,保证整改落实到位。

(四)创新监督方式,深化日常监督

要深化日常监督,常态化开展点对点、下沉式监督工作,通过集体谈话、述职等方式,让广大干部感受到监督、习惯被监督、主动配合监督。严肃干部选任全过程监督,完善领导人员廉政档案,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要创新监督方式,丰富对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将廉洁提醒融入业务工作的方式,时时处处对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警示,让全体干部职工随时绷紧廉洁这根弦,做到警钟长鸣。

(五)运用信息手段,提升监督实效

要以提升监督效率为目标,不断完善纵向监督制约机制、横向监督协调机制、问题整改常态机制,坚持以日常监督为主要形式,借助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支持“大监督”体系的有效运行。逐步探索与财务、人资、物资等管理系统、办公OA系统等有机结合,实现优势互补、互联互通。积极探索建立常态化数据分析工作机制,进行预判和评估,准确发现疑点,精准揭示问题,提高风险管理和监督管理的效率和质量。要紧密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促进企业高质量健康发展的工作主线,坚持底线思维,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要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纪要追究”监督意识,以“大监督”体系有效运行,为企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六)加强专职监督队伍建设,提升监督质量

建立一支忠诚干净担当、专业的纪检监督队伍,配足配强纪检人员,从有职工、法律、财务、审计、内控等工作经验或专业背景的人员中选配。对纪检人员要进行不定期专业知识培训,培养监督人员的责任感、事业心和执行力,增强监督效率,降低监督成本。建立内部监督人才库,分散管理、统一使用,注重人才结构的多样化和知识层次,保证监督人员的综合能力和业务水平。

(七)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加大问责追责力度

建立全方位的追责体系,针对各个监督主体发现的问题,各个监督主体应按照规定进行相应的追责,形成层层追究、协同配合、全面覆盖的追责体系。一旦发生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不仅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倒查追究直接领导、分管领导、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移送司法机关。

国有企业“大监督”工作任重而道远,市场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建立建全“大监督”体系,需要国有企业自上而下全面的重视,需要相关监督主体共同的思考才能更好的建立健全并发挥这一机制的作用,才能更高效为企业的平稳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