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问题研究
包优芳
屏南县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福建宁德 352300
0 引言
烟花爆竹行业监管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领域,因其涉及易燃易爆危险品,从生产、运输到储存、销售、燃放各环节均存在较高安全风险。据“中国消防杂志社”文章介绍,“十四五”以来,我国共发生烟花爆竹事故 49 起、死亡 71 人 [1]。近年来,虽然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但事故仍然未能完全杜绝。2024 年 6 月 5 日,应急管理部在江西省萍乡市举办的全国烟花爆竹产区安全生产工作座谈会议指出,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安全风险管控仍然存在短板弱项,要深入分析新问题,精准研判新形势,积极应对新挑战,着力化解新风险,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动全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1]。
县级政府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基层单元和安全生产监管的前沿阵地,其治理效能直接关系到基层安全防线的稳固程度。为全面提升县级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能力,现对 PN 县烟花爆竹行业及其安全生产监管现状开展调查研究,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创新安全监管的工作思路,为今后监管工作提供借鉴。
1 PN 县烟花爆竹各环节现状分析
1.1 批发环节
PN 县现有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2 家,所处位置相对偏僻且周边居民较少。这两家企业的仓库危险等级均为 1.3 级,相较而言危险等级也不是很高。两家企业都开展了三级标准化创建,设置了安全管理机构有序开展日常的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储存仓库按照相关标准建设,配备了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等安全设施,且产品分类存放、远离人群、操作人员较少,发生严重安全事故的概率相对较低。
1.2 零售环节
县应急管理部门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严把经营许可审批关,截至 2025 年 6 月,PN 县经营许可证书有效的烟花爆竹零售店仅17 家。全县11 个乡镇中有5 个乡镇未核发零售经营许可证书,但这些区域又存在购买需求。总体来看,大部分经营企业依法依规经营,经营零售过程较为规范[2]。且零售店核准储存量少,靠集中配送,很少积压库存,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可能性较小。不过销售旺季时有些商铺安全防范意识会放松,不按照规范操作经营,如节庆期间,为便于引流,将烟花爆竹产品摆放在店铺门口,或与其它商品、杂物混合存放;来帮忙看店的家庭成员未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在店内抽烟,或看到他人在店内抽烟时不予制止。零售环节存在的更大的问题是受利益驱使,无证经营行为多发。如在城乡结合部、农村集市、城市小区周边等人流量较大的地方,一些不法分子开个小货车或者摆个简易摊位,偷偷售卖烟花爆竹,他们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流动性强,常常和执法部门“打游击”,躲避监管;部分小杂货店、便利店为了增加利润,在未取得经营许可的情况下,私自将烟花爆竹藏匿在隐蔽的地方偷偷售卖;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利用互联网进行烟花爆竹非法销售的行为也更加频繁。这些违法违规行为流动性强又隐蔽,物流环节复杂,而线上监管更是存在着取证难、溯源难等问题,无形中加大了监管的难度,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风险和隐患。
1.3 运输环节
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基本上能够按照规定做好相关人员的资质审核和教育培训、车辆巡检和维护保养、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和应急救援器材,并按照规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这类生产经营单位只要持续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助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可能性也较小。运输环节问题的焦点是一些不法分子为追求利益,在未取得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运输烟花爆竹。这些违法运输行为,使用的车辆不符合安全标准,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驾驶员和押运员资质不全或违规操作,应急处置能力不足,且为逃避监管,在运输路线的选择上比较随意 , 未按规定避开禁行区域,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4 销毁环节
过期的烟花爆竹产品化学性能不稳定,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物品组分、理化性质等基本信息不全,在销毁过程中如销毁方式选择不当、爆炸威力估算失误,一旦发生意外爆炸,可能会对周边的人员、建筑物等造成严重的伤害和破坏。
1.5 燃放环节
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国传统民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过去全面禁止燃放这种“一刀切”的做法已经不适应现实需要,“有限开禁”与“有序组织”政策应运而生。通过划定特定区域、时段,既能满足群众对传统节庆氛围的追求,又能以现代治理手段赋予传统文化新的生命力。尽管有序组织能规避部分风险,但燃放环节的安全隐患仍不容忽视。烟花爆竹监管链条长,如果流通环节管控失效,那么最终到消费者手中燃放的产品就可能面临稳定性差、燃放效果不可控等问题,极易引发安全事故。同时受人力、技术与资金限制,基层执法力量比较薄弱,难以实现对烟花爆竹燃放的全时段、全覆盖监管,违规燃放现象屡禁不止,燃放过程中更是存在着不按操作规程燃放的不安全行为。此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中,若现场安全管控不到位,安全疏散通道设置不合理,一旦发生意外,观众疏散不畅,还可能引发踩踏事件。
2 县级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
2.1 基层治理能力与监管需求间的矛盾
县乡两级监管部门人员编制长期受限,监管队伍年龄结构老化,专业知识体系更新滞后、执法经验不足,基层治理手段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缓慢,执法装备陈旧落后等问题,难以满足新时代安全监管精准高效的要求,制约了基层治理效能的提升,部分农村地区被动成为监管盲区,一些无证经营的小规模零售网点偶有出现。烟花爆竹全链条监管任务复杂繁难,销售带有较浓烈的季节性色彩,周期性监管压力大,农村非法运输和销售问题又更加隐蔽,由于基层公共安全治理缺乏长效机制与动态调整能力,一些城乡结合部及农村地区成为烟花爆竹安全防控体系中的薄弱环节。
2.2 跨部门协同治理机制不健全
县级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面临多部门职责交叉重叠与监管空白并存的双重挑战。跨部门协同治理中由于责任界定模糊、激励约束机制缺失,造成推诿扯皮现象屡见不鲜。现有协同治理机制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和技术支撑,致使部门间信息共享壁垒、沟通协调不畅,线索移交不及时,难以适应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全链条、多环节的复杂需求,阻碍了监管合力的形成。
2.3 社会监督机制的传统性缺陷
尽管社会监督涵盖多元主体,但实际参与存在明显差异。社会公众在社会监督主体中占比庞大,但因其对安全生产知识了解不足,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容忍度较高,公众维护公共安全的内生动力不足,主动参与监督的积极性普遍不高。应急部安全生产监督小程序在基层的应用推广力度不足,知晓率和使用率较低,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工作机制推进不平衡,部分行业领域和区域推动缓慢。更严重的是举报人信息保密制度在实际执行中存在漏洞,部分基层单位因管理不善、技术防护手段落后,导致举报人信息泄露事件时有发生,严重打击群众举报积极性。基层安全生产举报激励与保护机制不完善,监督反馈机制不健全,有奖举报中仍然存在参与度低,举报量少、奖不出去等问题 [3]。2023 年至今,PN 县应急管理部门受理的 12345 平台群众诉求件仅 12 件,其中涉及安全生产隐患和事故类举报的事件仅 6 件,受理安全生产举报系统举报件仅 8 件,大多数为匿名网络举报。县级举报奖励制度运行以来,有奖举报仅 1 件,奖励金额 3000 元。
部分行业协会、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受限于与企业的利益关联,存在“重服务、轻监督”的倾向,或更多依赖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缺乏主动监督的动力,未能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媒体监督也存在选择性,对重大安全事故关注度比较高,对日常隐患和中小规模企业违规行为报道较少,导致监督覆盖面不全。
2.4 全民安全意识提升不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三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意识的提升离不开良好社会安全文化氛围的滋养,但现阶段社会安全文化培育仍处于起步阶段。行政资源的有限性决定了政府的宣传教育无法既全面又深入,在传播的广度和深度上都存在着许多不足。[4] 县级政府层面在安全文化培育、公共安全意识塑造方面缺乏长期规划、系统性引导机制和持续性投入,公众对安全知识的记忆随着时间推移快速消退,难以养成坚定的安全观念和固定的安全行为模式。如宣传教育活动往往集中在“安全生产月”等特定时期“一阵风式”开展,宣传方式以单向灌输为主,如简单的挂横幅、贴标语、发传单等,缺乏互动性和趣味性,难以吸引群众主动参与。在公交车上投放宣传标语、宣传片以及发送安全宣传短信等方式,虽然覆盖面广,但精准度不高,资源投入与传播效能间的匹配度有待提升。建成的安全文化主题公园和安全体验馆等因场所固定,服务覆盖的范围有限。政府面向企业的宣传教育多为政策性、普适性宣传,对技术性较强的专业领域传播不足 [4]。
3 县级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建议
3.1 构建现代化安全监管基石
针对人员短板,要开展岗位技能培训,鼓励安全监管人员学习多领域知识和技能,实现“一岗多能”。根据实际工作需求,推行“一人多岗”制度,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让部分人员承担多项关联工作,提高人力资源使用效率。要构建“理论 + 实战 + 科技”三位一体的基层监管人员培训体系,强化法治思维与专业素养培育,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基层安全监管队伍。同时,探索建立基层监管人员职业发展通道,完善职级晋升、薪酬激励机制,增强基层岗位吸引力与职业归属感,从根本上破解基层治理能力与监管需求间的结构性矛盾,筑牢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前沿防线。
针对技术堡垒,要加大对基层资源的统筹力度,在财政预算中设立安全监管专项基金,优先保障基层购置先进检测设备、智能监控系统等数字化装备,推动基层监管硬件设施迭代升级。要利用物联网技术,对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场所进行实时监控,及时掌握相关动态信息,实现智能化预警。要借助大数据,对辖区内烟花爆竹相关情况进行分析,精准定位高风险区域和企业,提高监管效率。
3.2 完善跨部门协同治理机制
协同制度和法律依据的缺位会导致部门协同缺乏依据和指引,因此健全协同机制的第一步是完善部门协同的政策法规。[3] 要以《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基准,运用系统思维对负有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能的各部门职责进行系统性梳理与重构,绘制全链条、可视化的监管权责流程图,消除职责模糊地带。要建立常态化的跨部门协调机制,通过深化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搭建企业赋码保护平台等方式,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行为,在减轻企业迎检负担的同时还能凝聚部门监管合力,提高执法效率。要强化科技赋能,搭建“智慧监管中枢”,整合各部门信息系统,运用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实现数据实时共享、业务协同办理,打破部门间“信息孤岛”。同时要建立跨部门责任追究与容错纠错机制,将跨部门协同治理成效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强化正向激励与反向约束,推动形成“上下贯通、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监管合力,破除制度性缺陷,提升监管整体效能。
3.3 激活多元共治的治理生态
要以法治为保障,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政府、社会、群众三类监督主体的职责边界、信息共享机制和协同流程,规范监督程序与反馈机制,保障监督主体的权利与义务。通过社区讲座、公益广告、学校课程等形式,普及监督知识,提升群众的监督意识和能力。大力推广应用“闽企安”等人工智能系统,弥补中小企业岗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专业能力不足的短板,让AI 技术成为培育安全监管“大军”的核心引擎。要健全安全生产举报激励与保护机制,持续加大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等微信小程序的推广力度,运用数字化手段打造“全民监督”矩阵,通过“互联网 + 监督”模式,实现举报线索在线提交、实时追踪、快速反馈,提升群众参与监督的便捷性与积极性。
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行业组织自我管理,开展行业信用评价,推动企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鼓励环保组织、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监管,将事故和违法企业列入“安全失信黑名单”,通过公益诉讼、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形成对政府监管的有效补充。强化媒体舆论监督功能,建立违法违规行为曝光“黑名单”制度,同时加大对安全监管先进经验、典型案例的宣传推广,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的浓厚氛围,填补社会监督机制的传统性缺陷。
3.4 提升全民公共安全意识
要构建“大宣传”格局,统筹传统媒体与新媒体资源,打造全媒体、立体化的安全宣传矩阵。线上利用短视频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通过趣味科普视频、互动小游戏、有奖问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提升宣传教育的感染力与实效性。线下建立安全宣传志愿者队伍,针对不同群体特点,实施精准化、分众化的宣传策略。将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安全教育课程体系,开展“安全知识进校园”系列活动;对农村地区,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将安全宣传与民俗文化活动有机融合,通过“大喇叭”、文艺演出等形式,提升宣传覆盖面与知晓率。
4 结语
烟花爆竹行业承载着千年文化根脉与民生幸福期许,加强基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本质上是对“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的生动诠释,亦是统筹发展与安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本研究从 PN 县烟花爆竹行业实际出发,查找了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得出基层安全治理架构的改革,不仅亟需制度创新与技术赋能的协同推进,更依赖协同共治格局的构建和全社会安全共识的凝聚。
参考文献:
[1] 宋凯 . 星空为幕 烟花作画 警惕绚丽背后暗藏的危险(三)[J].中国消防杂志社,2025.
[2] 范毅 . 重庆市 S 县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问题及对策研究 [D]. 重庆大学 ,2020.
[3] 刘峰 . 健全完善激励机制坚决筑牢“吹哨人”体系——聚焦部分地区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工作 [J]. 吉林劳动保护 ,2021,(10):38-40.
[4] 王孟尧 . 多中心治理视角下天津市 B 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模式研究 [D]. 天津大学 ,2021.DOI:10.27356/d.cnki.gtjdu.2021.003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