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融资可得性机制与对策研究基于银企关系视角
王诗悦 郝好莉 刘子旭 刘爽
1.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大庆 163319;2. 大庆油田总医院 大庆 163000
一、引言
小微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经济增长、促进就业和技术创新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小微企业的发展。由于规模较小、信用记录不足、抵押物有限等因素,小微企业在获取银行贷款等融资渠道时面临诸多挑战.
银企关系是指银行与企业之间通过长期合作建立起来的信任和信息共享机制。大量研究发现,银企关系的建立对于小微企业具有重要价值,良好的银企关系还可以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李长青,2016)。在此背景下,本文将系统性地探究银企关系对小微企业融资可得性的影响机制,提出优化银企关系的具体对策。
本文的研究贡献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系统分析银企关系对小微企业融资可得性的影响机理,丰富现有研究中对银企关系作用机理的探讨;第二,提出系统化的优化对策,为提升小微企业融资可得性提供全面的解决方案。
二、银企关系赋能融资可得性的内在机制
2.1 “软信息”传导机制
金融机构的信贷决策本质上是一个信息处理和风险定价的过程。其中,信息有“硬信息”与“软信息”之分。“硬信息”指那些易于量化、标准化、可书面传递并客观验证的数据信息,是实施交易型贷款的基础。而“软信息”则指难以直接量化、标准化和书面化的信息。在“硬信息”严重缺失的情况下,小微企业“软信息”可能是表征其还款意愿的重要维度(朱燕建与何琛,2022),成为其传导信息的重要手段。长期密切的银企关系有助于“软信息”高效传递,成为提升小微企业融资可得性的关键。
一方面,“软信息”弥补“硬信息”的不足,调整金融机构的风险感知,解决“不敢贷”的问题。对于“硬信息”匮乏但经营状况良好的小微企业,“软信息”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信号提示作用。金融机构依据市场信誉等软指标评估企业还款意愿与能力,减少对高风险企业的误判,有效克服“硬信息”缺失下的逆向选择困境,更能缓解其对于道德风险的担忧。另一方面,“软信息”改善金融机构的价值评估方式,激发“愿贷”的积极性。通过长期互动关系,金融机构能突破财务数据的局限,更准确识别潜在优质客户,基于前瞻性视角给予企业发展关键阶段以金融支持。
2.2 交易成本节约机制
银企关系能显著降低信贷交易过程中的交易成本。交易成本指为达成一项交易所耗费的信息搜寻成本、讨价还价成本、签约成本及保障契约履行的监督与执行成本等( 李志强,2015)。在信贷市场中,高昂的交易成本是阻碍资金有效配置的关键因素。而长期稳定的银企关系通过促进信息互通与信任积累,形成高效的交易成本节约机制,同时作用于资金供需的两端,进而提升小微企业融资可得性。
一方面,紧密的银企关系有助于降低金融机构的交易成本。良好互动的银企关系,在贷前授信阶段,帮助金融机构节约信息识别与验证成本;在贷中审批阶段,提高审批效率,减少内部决策成本;在贷后管理阶段,能降低贷后监督与风险控制成本。由此,节约成本可部分转化为利率优惠、手续费减免等让渡于企业,直接提升其对于融资成本的承受能力。
另一方面,长期的银企关系可节约小微企业的交易成本。其一,企业无需频繁寻找新的金融机构,从而显著减少了信息搜寻与比价成本。其二,在与同一金融机构的重复交易中,谈判与缔约成本也因合作模式的适配、信任关系的建立及沟通效率的提高而下降。对于资源受限的小微企业而言,此类成本的节约显著减轻了融资负担,同时提高了再融资的确定性与便捷性。
2.3 隐性契约约束机制
银企关系对小微企业融资可得性的提升,不仅源于信息传递与成本节约,更得益于其构建了一种基于未来合作与声誉约束的隐性契约,该契约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银企双方的需求,从而有效缓解金融机构对于信用风险的担忧,增强其信贷供给意愿(沈永建等,2018)。该机制的核心在于,长期稳定的银企关系会内生出一种可靠、稳定的合作框架,通过重塑双方的激励相容条件,约束企业的机会主义行为,进而为小微企业创造更优越的融资条件。
一方面,长期的银企关系形成了一种具有抵押功能的“关系性资产”。该资产虽无形,却具备显著的专有性价值,表现为企业在持续合作中获得的信贷便利、利率优惠和审批优先权等权益。对缺乏实物抵押品的小微企业而言,维持与金融机构的良好关系意味着持有一种宝贵的融资“期权”,一旦违约,不仅面临债务追偿,更将永久丧失这些关系专用性收益和未来融资机会。而金融机构在意识到企业对此类隐性资产的珍视之后,也倾向于放宽信贷条件,进而提升小微企业的融资可得性。
另一方面,长期关系确立了银企之间的“重复博弈”,从而激活“声誉约束”。在可预见的长期互动中,企业的行为策略从短期投机转向长期合作。良好的声誉成为其获取持续金融支持的重要资本,任何违约行为不仅损害企业在银行内部的信用记录,还可能因负面声誉在金融网络的扩散而显著增加其再融资难度。这种声誉约束极大抑制了道德风险,使得金融机构确信企业会主动履约,提升对于小微企业的放贷意愿。
三、基于银企关系提升小微企业融资可得性的优化对策
3.1 企业端:构建可持续性关系资本
小微企业应将银企关系视为一项企业关键性战略资源予以构建。可持续的关系资本不仅有助于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更能增强企业信用资本,为破解融资困境提供可能。
首先,强化信息透明度与信用积累。一方面,小微企业需补齐“硬信息”短板,建立健全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账目清晰、依法纳税,主动积累可验证的经营与信用数据。另一方面,小微企业应培育并传递优质“软信息”,如定期向金融机构提供经营动态、邀请金客户经理实地考察等。此举能够显著增强金融机构对企业经营实况的全面把握,为其作出信贷决策提供依据,缓解因“硬信息”不足引发的信贷配给行为。
其次,构建长期稳定的合作预期。小微企业应避免在多家金融机构之间频繁切换以寻求短期便利,而应优先与主要合作方深化业务,形成可持续、可追溯的交易记录。通过严格履约、保持账户活跃、主动沟通经营规划等方式传递出注重长期合作、珍视自身声誉的信号,推动银企互动由“单次交易”向“重复博弈”转变。这种行为模式不仅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关系专用性价值,也显著增加了其违约的隐性成本。
最后,提升企业管理层的金融素养与关系管理能力。企业核心管理人员的金融认知水平和沟通能力直接影响银企互动质量。一方面,管理层应主动学习基础金融知识,了解信贷政策、融资产品与金融机构的风控逻辑,从而更有效地开展融资谈判与价值传递。另一方面,企业应当注重与金融机构建立基于互信、专业的长期人际互动,促进非正式交流中“软信息”的传递与信任深化。
3.2 银行端:推进关系型信贷模式创新
作为信贷资源的配置主体,金融机构的信贷手段直接影响着小微企业的融资效率。为缓解小微企业的融资压力,金融机构应从依赖抵押品的传统信贷模式转向以长期关系为基础的关系型信贷模式,通过技术转型、组织优化与产品创新,提升其服务小微企业的能力。
首先,推动信贷技术转型。金融机构应突破传统信贷审批模式,开发适配小微企业的关系型信贷技术。在客户信用评级模型中纳入“软信息”指标并赋予权重,同时,鼓励客户经理收集并核实“软信息”,将其纳入全流程风险管理体系。进而借助“软信息传导”,为“硬信息”匮乏但发展前景良好的小微企业提供更为精准的评估方式与公平的信贷机会。
其次,优化组织架构与激励机制。金融机构趋于固化的层级结构和以业务量为主的考核机制往往难以适应关系型信贷长周期、重互动的特征。金融机构可设立小微金融部门或事业部,并适度下放审批权限,提升决策效率。此外,应当建立与长期风险收益相匹配的客户经理考核机制,避免因短期业绩压力导致的信贷行为扭曲。例如,引入贷款存续期、客户综合收益、贷款质量等平衡性指标,激励客户经理致力于长期客户关系的拓展与维护,从而固化银企关系的价值。
最后,强化产品创新与运营成本管理。基于银企关系中积累的“软信息”和交易数据,金融机构能够为小微企业量身定制如无还本续贷等更为灵活的信贷产品,有效降低对传统抵押品的依赖。同时,应充分运用金融科技,借助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提高“软信息”的采集、处理与应用效率,将节约成本所释放的利润空间部分让渡给小微企业,切实提升其融资可得性。
3.3 政府端:完善制度环境与政策支持体系
政府在优化银企关系、提升小微企业融资可得性的过程中扮演着关键角色。通过构建有力的制度环境与政策支持体系,政府可弥补市场失灵的缺陷,降低银企之间制度性交易成本,为关系型融资模式的发展筑牢基础。
首先,健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政府应整合分散于工商、税务、司法等部门的涉企信息,完善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同时推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与银企之间的深度合作,依法实现企业公共信用信息互联开放。该平台不仅能为金融机构提供“硬信息”验证渠道,更能通过汇集企业“软信息”为其信贷决策提供参考,提升其放贷的意愿与能力。
其次,实施差异化监管与政策激励。金融监管部门应优化考评体系,对小微信贷业务进行差异化监管,如提升小微企业贷款的不良容忍度、明确尽职免责的规定等。财政部门可设贷款贴息基金、风险补偿资金池或给予税收减免,激励服务小微企业的金融机构,分担其信贷风险,激发其“愿贷、敢贷”的动力。
最后,促进多方协同的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政府应鼓励发展多方融资担保体系,充当银企合作的“信用桥梁”。一方面,积极推动供应链金融等融资模式创新,利用核心企业或产业集群的信用赋能链群内的小微企业,使其更易融入关系型融资网络。另一方面,支持行业协会等组织发挥信息中介作用,并加大对小微企业金融知识普及和融资能力培训,提升其信用意识、管理水平和与金融机构沟通的能力。
四、结论与展望
4.1 研究结论
本研究围绕银企关系对小微企业融资可得性的影响机制与优化路径展开,研究发现:
其一,银企关系通过三大核心机制提升小微企业融资可得性。即通过“软信息传导机制”弥补小微企业“硬信息”缺陷,提升金融机构的风险识别能力;通过“交易成本节约机制”降低银企双方信息搜寻、谈判与监督成本;通过“隐性契约约束机制”来抑制机会主义行为,缓解道德风险。
其二,构建三方协同的优化对策是提升小微企业融资可得性的关键所在。即企业应主动构建可持续的关系性资本,提升信息透明度、展示合作预期并增强自身能力;金融机构应推进关系型信贷模式创新,从技术、组织与产品三个层面推动服务转型;政府需完善信用平台建设、推行差异化监管政策并构建多元协同的金融服务体系,为银企合作提供制度保障。
4.2 不足与展望
本研究尚未充分探讨因过度发展银企关系可能触发的潜在风险。具体而言,长期过度依赖单一金融机构可能导致小微企业融资选择权受限、议价能力下降,甚至因信贷收缩而面临较大的流动性风险。未来研究应深入剖析这一风险的形成条件、作用路径及破解机制,以期更全面地把握银企关系的双面性。
参考文献
[1] 李长青, 曹德骏. 银企关系能否缓解中小企业融资约束?[J]. 西部论坛 ,2016,26(02):41- 47.
[2] 朱燕建 , 何琛 . 信贷技术、软信息与适宜贷款额度——基于1493 份微小贷款调查报告的实证研究 [J]. 浙江大学学报 ( 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2,52(07):16- 33.
[3] 李志强 . 基于交易成本理论的互联网金融与中小企业融资关系研究 [J]. 上海经济研究 ,2015,(03):65- 71.
[4] 沈永建 , 徐巍 , 蒋德权 . 信贷管制、隐性契约与贷款利率变相市场化——现象与解释 [J]. 金融研究 ,2018,(07):49- 68.
基金项目:大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 政策驱动下大庆小微企业融资服务路径优化研究” (课题编号:DSGB2025045)阶段性研究成果;黑龙江省社科规划研究项目“ 财务柔性中介路径下政企关联对东北民营企业创新的影响研究” (课题编号:19JY E266)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