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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非遗文化传承对群众文化建设的意义

作者

杨宋兰

云南省大理州漾濞彝族自治县富恒乡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云南省大理州 672507

   

当前,我国正处于推动文化繁荣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关键历史阶段,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并持续将其纳入国家文化发展总体战略;与此同时,基层群众文化建设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核心内容,日益强调服务效能的提升与文化惠民目标的深化。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非遗传承所承载的社区参与、活态共享等特质,与群众文化所追求的普遍性、参与性具有内在契合性,这为进一步探索其融合共生机制提供了实践可能性,也亟需学理层面的深入阐释以指导实践创新。

一、非遗文化传承对群众文化建设的意义分析

(一)巩固地域文化认同与集体情感联结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特定区域历史积淀与生活智慧的结晶,其有效传承直接维系着地方性知识谱系的延续,并在现代生活场景中持续塑造群体身份标识;当社区成员通过实践学习、仪式参与或口头叙事等途径接触并理解其中蕴含的传统技艺、节日习俗与伦理观念时,不仅能够唤醒沉睡的集体记忆,更可激发对文化根脉的深层共鸣与精神依归,此种基于地缘关系的文化认同构建过程,使分散的个体重新嵌入社会情感网络,形成区别于泛娱乐化消费的、具有真实情感温度与历史纵深的精神共同体,为基层文化治理所追求的凝聚力建设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内源性支撑,尤其在新媒介解构传统关系的背景下,以非遗为纽带的重嵌机制愈发凸显其维系社会文化结构稳定的现实意义[1]。

(二)激活基层文化创造力与实践能动性

非遗传承所要求的活态性与实践性特质,促使参与主体在习得传统技艺或演绎文化符号的过程中,必须调动身体感知与思维创新的协同运作,突破被动接受文化产品的单一模式;相关工作人员通过引导居民介入剪纸、民歌编排或节庆仪式等具体传承活动,实质上构建了将地方性知识转化为创造性表达的实践场域,在这一过程中,原本处于文化消费末端的普通民众得以依据当代生活经验与审美需求对传统元素进行解构重组,形成兼具古意与新声的个性化表达,这种基于主体实践的创造活动不仅扩展了群众文化的内容生产路径,更深刻改变了文化建设中常见的自上而下供给模式,使文化资源再生产的权力回归民间土壤,进而培育出更具生命力的地方文化生态,形成自我更新与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拓展公共文化空间的内涵深度与情感承载力

非遗项目的在地化展演与阐释为社区图书馆、文化站等公共物理空间注入了承载历史叙事与情感表达的活态内容,使其超越单纯提供休闲服务的功能局限;当皮影戏在社区广场幕布上投射千年光影、当节气食俗教学成为文化中心固定课程时,标准化的公共空间被转化为具有文化厚度的记忆场所,空间意义的转变促使居民对惯常环境产生新的感知与情感依赖,同时,非遗活动中频繁出现的代际协作与邻里共作场景——例如老年传承者教授青少年制作传统手工艺、多户家庭共同筹备民俗庆典——极大强化了场所的互动属性与情感黏性,使物理空间逐步沉淀为承载集体记忆、促进社会交往的文化容器,最终达成群众文化基础建设硬件与软件资源、空间功能与精神需求的多维度融合共生。

二、非遗文化传承视阈下的群众文化建设开展策略

(一)构建多层级主体协同的活态传承支持网络

突破单一行政主导的传统运作框架,积极整合市县文化馆、社区工作站、非遗保护中心及民间传承团体等多方力量,形成责任共担、资源互补的联动机制,尤其注重为基层实践主体提供常态化经费支持与技术指导;相关工作人员应依据不同非遗项目的传承特性与实际需求,针对性制定社区传承人扶持计划,通过设立专项补贴、购买社会服务、开放公共空间使用权等方式降低在地化实践门槛,同时引导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专业人士下沉至乡镇街道,协助梳理地方性知识谱系、优化传承教学方法并开发适宜社区传播的数字化资源包;更为关键的是建立定期协商反馈渠道,使传承群体、居民代表与文化管理部门能够在平等对话中共同调整传承策略,确保支持措施精准回应实践痛点而非流于形式化的政策供给,从而为非遗融入日常文化生活营造坚实的环境基础。

(二)依托社区日常生活场景重塑文化实践载体

避免将非遗传承局限于独立开展的专项活动,着力将传统技艺、民俗仪式等文化元素渗透至居民常态化生活轨迹中;文化站等基层机构需打破活动室封闭运营模式,主动衔接社区节庆、农时节点、家庭聚会等自然形成的社会文化时序,例如在春节庙会增设传统手工艺体验区、于乡村丰收季融合地方戏曲展演、结合家庭生命周期仪式引入相应传统祝福技艺展示,使非遗实践成为生活叙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空间设计方面应改造利用闲置物业、街角广场等非正式场所,设置开放式工具墙、流动展演车等低干预装置,便于居民在通勤、休憩间隙自然接触并介入非遗实践,此种无门槛嵌入模式既能消解文化参与的刻意感,更能通过重复高频的日常接触积淀集体情感记忆,最终在社区内部形成自我维系的文化生态循环 [2]。

(三)建立居民赋权导向的文化表达与创新平台

从根本上转变群众在文化建设中的被动接受者角色,创建具有实质决策权的在地文化理事会,由传承人、社区居民、文化志愿者等多元主体组成评审小组,共同决定非遗资源的传播方向、创新形式与内容开发方案;相关工作人员需系统性地设计参与阶梯机制,为不同认知水平与技术能力的居民提供差异化介入路径——如初学者参与数字化档案整理、进阶者加入创意工坊、高阶者主导社区文化项目运营——同时开放传统文化元素符号库与工具包资源,配备必要的技术指导团队辅助居民进行跨界实验,例如将蓝印花布纹样转化为社区建筑彩绘元素、用方言民谣旋律创作垃圾分类宣传曲;特别需要构建成果转化激励机制,通过社区基金认购居民文化创意产品、组织创新成果巡展等方式激发持续创作动力,使公共文化资源真正转化为居民自发表达、自主创新的共享资产,培育内生驱动的文化发展模式。

总结

综上所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群众文化建设的深度互嵌,是以文化实践为纽带重构当代社区精神共同体的创造性探索,随着数字技术对文化生产方式的颠覆性影响以及城乡社会结构的加速变迁,非遗传承赋能群众文化建设的模式亟需进行动态化调试——既要警惕商业化开发对文化本真性的稀释,更要防止保护主义思维扼杀文化自然演进的活力,只有通过持续的在地实践反馈与跨学科理论对话,才能将非遗所蕴藏的生命力真正转化为滋养当代中国社会肌体、丰润人民群众精神世界的活态文化河流,最终绘就以人为核心、古今交融的社会主义文化发展图景,并在全球文化多样性保护的宏观格局中贡献更具阐释力与操作性的中国方案。

参考文献

[1] 易晓梅 . 非遗文化传承保护与群众文化活动的结合策略 [J]. 中国民族博览 ,2023,(17):250-252.

[2] 尹保权 . 非遗传承视野下群众文化开展问题及对策 [J]. 赤子 ( 上中旬 ),2015,(22):118-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