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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实践与思考

作者

赵文富

中共南充市嘉陵区委党校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了指示批示 , 要求坚持好、发展好“枫桥经验”,公安部于 2019 年部署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各省地市也纷纷开始命名地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目前各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实践仍在如火如荼的进行,有关“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的理论研究应继续深化拓展。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对于营造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蓄发“中国之治”新优势,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意义。

近年来,南充市公安局嘉陵分局火花派出所立足区情,把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作为推动推升基层治理的重中这重,于 2023 年 6 月成功创建四川省省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现在正大力创建国家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这对于构建城乡社区治理新格局,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实践意义和时代价值。

一、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嘉陵实践

南充市公安局嘉陵分局火花派出所以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为总抓手,紧紧围绕“多元化化解矛盾、全时空守护平安、零距离服务群众”开展工作,履行维护辖区稳定、推进社区治理的职责任务,切实推进“百万警进千万家”、“六小警务在身边”工作,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为“平安嘉陵”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 一) 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基本情况

南充市公安局嘉陵分局火花派出所是嘉陵区历史最久、体量最大的派出所,辖区是南充市嘉陵区政治经济中心、文化教育高地。辖区面积约 15 平方公里,所辖街道 80 条、社区 7 个、警务室 6 个;实有人口 14.6 万余人,从业人员 2.1 万余人,实有单位 4600 余家,居民小区 245 个;辖区内有公立、私立学校 41 所,在校学生 3.6 万余人;现有民警 21 人,职工 7 人,辅警 40 人,其中 50 岁以上民辅警 12 人,平均年龄40 岁。

(二)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探索实践

1. 多方联调、化解矛盾,做社会治理的“先行人”

坚持源头治理,积极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机制。建立了排查机制,落实警力下沉,民警进入社区两委班子,以网格化为管理单元,广泛建立信息员、社区工作群,把信息工作的触角延伸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准确、全面地掌握收集各类矛盾隐患信息,做到了苗头早发现、情况早处置;全市首个提出并试行矛盾纠纷网上联调机制,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机结合,将调解组织搬到网上,实行视频联调。实现了矛盾化解从“上门”到“上网”,网上网下双向联动,积极会同有关单位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单位内部。

2. 群防群治、智慧防控,做人民群众的“守护人”

火花派出所针对辖区内传统产业与现代服务业态交织、老旧小区村居与高档住宅区错落的实际,大胆探索创新,采取传统与科技相结合的手段解决治安重点问题,牢固树立“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理念,有效融合警力和民力,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群防群治力量,构建覆盖广、形式多、精细化的治安防控体系。

3. 服务为先、凝聚民心,做为民服务的“有心人”

派出所在6 个警务室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实现“网上办、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一站式服务。火花派出所严格落实市、区党委政府和市公安局的相关要求,全所 66 名民警、职工及辅警扎根在第一线,用责任、担当、辛劳和汗水守护一方平安。

二、“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价值

火花派出所的实践表明,“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不仅是基层警务的模式创新,更对公安工作现代化与基层治理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一)有利于建立适应新时代要求的警务运行机制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是基层公安派出所工作状态的生动写照。追本溯源,这类问题的核心症结在于公安派出所职能定位存在模糊地带,或实际工作内容与既定职能定位出现偏差,导致基层警务资源被过度分散、工作重心难以聚焦。长期以来,“打防结合、预防为主” 虽已成为公安工作的共识,但在实践层面,不少派出所仍未摆脱 “重打击、轻防范”的传统工作惯性。这一倾向在多地公安机关对派出所的绩效考核指标中体现得尤为明显——指标设计多向“案件数量”“打击成效”倾斜,直接导致基层派出所的工作重心始终围绕“案件 + 打击”展开,治安预防、矛盾化解等基础性工作反而被边缘化。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恰恰在于强化治安预防前置与基层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正是要以这一经验为指引,牢固树立“预防为先、协作共治”的理念:一方面,通过广泛动员群众参与社会治安防范,构建“警民联动、群防群治” 的防控网络,从源头减少违法犯罪滋生土壤;另一方面,通过重塑工作目标与考核导向,推动派出所真正实现“基础牢、出事少、治安好、党和人民满意”。这一过程,本质上是推动警务运行机制的系统性变革,从过去“事后处置、被动应对”转向“事前预防、主动管控”,从“粗放式资源投入”转向“精准化效能提升”,最终逐步构建起以预防为核心、以共治为支撑的现代警务模式,为基层派出所“降压减负”提供根本路径,也为社会治安治理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有利于提高公安派出所工作效能。

(二)有利于优化公安派出所工作效能

创建工作通过“资源整合”与“机制优化”,破解警力不足困境,传承专门工作与群防群治结合传统,凝聚群众力量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推动传统手段与科技深度融合,以新技术实现精准防控。从资源看,“火花平安联盟”520 余名社会力量相当于“扩充警力 7 倍”,2024 年协助破案 23 起、排查隐患 320 处,缓解警力压力;从机制看,“线上调解”减少民警现场处置时间,平均每起纠纷处理时长从 48 小时缩至 8 小时,民警可将更多精力投入核心业务。数据显示,2024 年火花派出所民警人均处理案件量下降 25% ,但案件办结率提升 18% ,群众满意度达 98% ,实现“减负增效”双赢。将“枫桥经验”融入日常警务,通过理念革新与方法创新,有效提升工作效能,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

(三)有利于全面提升基层治安治理水平

从国家治理战略布局来看,基层治安治理重要性日益凸显。中央文件多次强调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与“基础工程”。作为国家治理关键一环,公安派出所因扎根一线,在风险排查、矛盾化解等工作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是连接国家与群众的重要纽带。“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深度融合“枫桥经验”与警务实践,推动基层派出所从 被动应对转向主动治理,从单一管理升级为协同共治。

创建工作推动基层治理从公安主导向多元共治转变,显著提升了基层治安治理的精细化、专业化水平,高效整合治理资源,实现治理效能跃升,为基层治安治理现代化筑牢根基。

三、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存在的问题

尽管火花派出所创建成效显著,但结合基层实践与调研,当前“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仍存在三类共性问题,制约创建深度与可持续性。

(一)对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认识不到位

部分民警对创建工作的内涵理解存在偏差:一是 “任务化”认知,将创建等同于“达标考核”,认为“完成台账、通过验收”即可,忽视“矛盾化解、服务群众”的核心目标。有的民警或辅警认为“创建是领导的事,与日常工作无关,和自己关系不大”,参与群防群治的主动性不足;二是“经验化”依赖,部分老民警仍沿用“传统调解、人工巡逻”模式,对“线上联调、智慧防控”等新机制接受度低;三是“孤立化”看待,将创建与党建、社区治理割裂,未主动融入地方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与街道党工委、社区“两委”沟通不足,网格排查数据未共享,导致重复劳动。

(二)创建 “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存在形式主义倾向

创建过程中出现“重痕迹、轻实效”的形式主义问题:一是台账过度留痕,要求每起纠纷“有纸质记录、有照片、有视频”,部分民警为完善台账,花费大量工作时间整理材料,反而挤占矛盾化解时间;二是活动“重数量、轻质量”,如反诈宣传仅追求“发传单、挂横幅”的数量,但群众知晓率提升甚微,未达到宣传效果;三是工作中存在为创建而创建、为考核而创建的情况,简单布置创建任务,没有把工作做实做到位,导致部分警务室出现空转现象,未能真正发挥警民沟通联系、服务基层群众的作用;四是进企进校访户工作停留在台账报表,切实解决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少,在册义警人数看似庞大,但绝大多数都未参与平安志愿活动,没有充分调动大家的参与积极性。

(三)多部门联动不够密切

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活动中,“多元共治” 的部门协同机制尚未完全打通,存在“联而不动、动而不畅”问题:一是响应不及时,多部门联调时,大局意识不强、总体站位不高,对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狭隘地认为是公安派出所的事,整体联动、协同共治的意愿不强烈,工作缺乏主动性,部分部门可能因“业务繁忙”延迟参与或不参与;二是权责不清晰,对于“跨领域矛盾”(如劳资纠纷涉及人社、工会、企业等),部分部门存在“推诿扯皮”,导致纠纷调解拖延;三是资源不共享,在争取党政支持上不主动,没有借势借力,没有主动联络争取有关部门,各部门数据未打通,很多部门的数据未接入公安智慧平台,民警排查隐患时无法获取完整信息,影响防控精准度。

四、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的路径思考

“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创建活动,既是新时代公安派出所建设的关键抓手,更是推动基层治安治理能力与治理水平现代化的核心举措。结合新时代 “枫桥经验” 内涵与火花派出所实践,需从“理念、机制、行动”三方面发力,推动创建工作走深走实,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注入持久动力。

(一)深刻领会新时代“枫桥经验”内涵

以“思想破冰”破除认识偏差,强化全警对创建工作的理解: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将“枫桥经验”纳入民警年度培训,邀请党校专家、优秀“枫桥式派出所”代表授课,通过 “案例教学”让民警理解“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的实践要求,实现培训覆盖全警;二是转变工作理念,树立 “创建即日常、日常即创建”意识,将矛盾化解、群防群治纳入民警绩效考核,倒逼民警主动参与;三是深化实践认知,组织民警参与“社区蹲点”,每周至少1 天入驻社区,实地体验群众需求,如火花派出所推行 “民警走楼栋” 活动,2023 年民警累计走访居民1.2 万户,收集建议320 条,推动服务优化。

(二)始终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

将创建工作纳入地方治理大局,强化党委政府的统筹协调作用:一是完善领导机制,建议由县(区)委政法委牵头,成立“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含公安、民政、住建、人社等部门,每月召开协调会,解决联动问题,如嘉陵区可参照此模式,将火花派出所创建纳入“嘉陵基层治理重点项目”;二是明确权责清单,制定《部门联动权责手册》,划分公安(治安防控、矛盾初调)、民政(困难群众服务)、住建(物业监管)等部门的职责边界,避免推诿,如明确“物业纠纷由住建部门为主、公安协助”;三是整合资源保障,由党委政府统筹资金,支持智慧警务建设(如监控升级、平台开发)与群防群治队伍补贴(如义警志愿者交通补助),2023 年火花派出所获区财政20 万元专项经费,推动智能门禁全覆盖,为创建提供物质支撑。

(三)构建因地治宜的社会治安防控机制

结合辖区实际,打造 “接地气、可落地” 的防控模式:一是分类施策防控,针对老旧小区(智能门禁 + 巡逻队)、校园周边(护卫队 + 交通整治)、商业街区(商户联防 + 智慧监控),制定差异化方案,如火花派出所为拆迁安置小区增设“矛盾调解点”;二是科技赋能升级,推动“智慧平台”与部门数据打通,接入民政、市监等数据,实现“一人一档、一隐患一策”,如通过整合商户违规数据,民警可精准排查 “高风险商铺”;三是强化群众参与,推出“平安积分”制度,群众参与巡逻、调解可兑换生活用品,火花派出所 2023 年发放积分 1.2 万分,吸引300 余名群众加入义警队伍,提升群防群治积极性。

(四)“创”与“建”持续推进

避免“重创建、轻长效”,构建可持续机制:一是杜绝形式主义,简化台账要求,推行“电子台账”,减少纸质材料,将民警从“留痕”中解放,如火花派出所 2024 年取消 60% 的纸质记录,改为线上填报;二是聚焦实效评估,将 “群众满意度、矛盾复发率、案件下降率” 作为核心考核指标,替代 “活动数量、台账厚度”,2023 年火花派出所因群众满意度 98% 、案件降 38% ,获评省级示范;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将创建中的成熟做法(如线上联调、平安联盟)固化为制度,纳入《派出所工作规范》,如火花派出所制定《矛盾纠纷化解操作规程》,确保换领导不换机制、换民警不换流程。

(五)加强公安派出所文化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公安文化对于民警理性价值观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将深刻影响着公安民警思维与言行。以文化凝聚共识,打造“枫桥品牌”:一是培育精神文化,提炼“亲民、务实、创新”的派出所精神,通过“民警故事汇”(如 ×× 调解事迹)、“荣誉墙”(展示创建成果),增强民警认同感;二是打造品牌载体,结合区域文化,设计“枫桥文化 IP”,如火花派出所结合嘉陵江文化,推出 “江姐式民警”服务品牌,开展“沿江巡逻 + 便民服务”,2023 年服务群众 2300余人次;三是深化警民互动,举办“枫桥文化节”,开展“警民运动会”“矛盾调解观摩” 等活动,让群众感受“枫桥经验”魅力,2023 年火花派出所文化节吸引500 余名群众参与,警民关系进一步密切。

结束语

新时代“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是基层公安践行群众路线、推进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不仅是对基层公安工作的提升,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基层的具体实践,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增进民生福祉、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具有重要意义。南充市公安局嘉陵分局火花派出所的实践表明,只有立足辖区实际、聚焦群众需求、破解机制难题,才能让“枫桥经验”在基层落地生根。当前创建虽存在认识偏差、形式主义、联动不足等问题,但通过“深化认识、强化领导、特色防控、创建并重、文化赋能”等路径,必将推动创建工作从典型示范走向全面覆盖,为实现基层治安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平安中国提供坚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