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和利用
唐荣
宁波市海曙区文物管理所 浙江省宁波市 315100
一、引言
在文化遗产传承的宏大画卷中,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占据着不可忽视的地位。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作为一类特殊的文物,虽然没有被确定为重点保护文物,但仍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和艺术价值,需要得到妥善的保护。[1] 它是历史的见证者,承载着过往岁月的记忆,对延续文化血脉意义非凡。海曙区作为宁波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之一,拥有丰富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资源。以海曙区为例开展研究,能深入剖析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与利用的现状、问题及对策,为其他地区提供借鉴,有助于更好地守护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推动地方文化繁荣与社会发展。
二、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概述
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是指尚未被公布为国家级、省级、市级或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它们可能因价值未被充分认识、保存状况不佳等原因未列入各级名录。与定级文物相比,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数量更为庞大,分布更为广泛,类型也更加多样。它们犹如散落各地的文化遗珠,虽未戴上“定级”的光环,但同样承载着历史记忆,具有独特的文化价值。它们的存在,为我们完整认识历史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和多元的视角,是文化遗产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三、海曙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现状
3.1 数量与分布
海曙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数量颇为可观,根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数据,海曙区共登记 1600 余处的不可移动文物,其中大部分未定级。从分布区域来看,这些文物广泛分布于海曙区的各个街道和乡镇。在老城区,如月湖街道、鼓楼街道等地,由于历史底蕴深厚,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较为集中,多为古建筑、古遗址等。而在一些乡镇,如集士港镇、古林镇等地,也分布着不少具有地方特色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如民居、桥梁、庙宇等。这些文物的分布,与海曙区历史发展脉络紧密相连,是区域文化的重要载体。
3.2 面临的主要问题
海曙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面临着诸多问题。一方面,自然因素与人为活动致使文物损毁威胁加剧。风雨侵蚀、地质灾害等自然力量不断侵蚀着文物的本体。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在数量和分布的广度上都远远大于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但由于价值未被认定,在城市建设中往往被忽略和破坏。[2]另一方面,保护意识薄弱较为突出。部分群众对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价值认识不足,缺乏保护主动性,甚至存在不当使用的情况。
四、海曙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与利用措施
4.1 保护措施
海曙区高度重视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出台了一系列保护政策,明确了保护的责任主体与工作流程。为确保保护工作顺利开展,设立了专项资金,用于文物的日常维护、修缮及环境整治。还积极引进专业人才,组建文物保护专班,提升保护工作的专业水平。如在海曙区鄞江镇建岙村,对一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下唐宗祠居进行了全面修缮,保留了其原有的建筑风貌,使其重新焕发了生机,为传承当地历史文化奠定了基础。
4.2 利用方式
海曙区积极探索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活化利用途径,将一些具有特色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打造成文化展示空间。如将文物建筑利用为陈列馆,海曙区开明街 26 号姚宅是一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原是屠呦呦外祖父姚咏白和舅舅姚庆三的住宅,屠呦呦少年时代有 10 年时间与父母一起在此寓居。通过陈列展示、环境布置、活动平台创设等方式,在该点位宣传屠呦呦生平事迹、科研成就及中医中药文化内涵。还利用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开发文化旅游线路,将多个文物点串联起来,结合周边的自然风光和特色美食,吸引游客前来参观体验。通过这些方式,不仅让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得到了更好的利用,还带动了经济的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五、海曙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面临的挑战
5.1 资金与人力问题
海曙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资金存在短缺状况,许多文物的日常维护与修缮因资金不足而难以开展。人力方面相对欠缺,专业保护人才数量有限,难以满足大体量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需求。资金与人力不足导致文物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部分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长期处于空置状态,加速了残损,使文物的价值有所流失,保护工作陷入困境。
5.2 技术与手段问题
在保护技术上,海曙区虽已应用一些数字化技术,如对部分石质文物开展三维扫描建模,但仍存在技术手段相对落后的情况。对于一些特殊材质或复杂结构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缺乏针对性的先进保护技术。保护手段也较为传统,多依赖人工巡查与使用人的日常保养维护,无法全面、准确地掌握文物状况,难以应对复杂多变的保护需求,影响了保护工作的
质量和效率。
5.3 公众意识问题
海曙区公众对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意识较为薄弱。一方面,由于宣传教育力度不足,许多人对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价值缺乏了解,认识不到保护的重要性。另一方面,部分群众受经济利益驱动,对文物进行不当使用。保护意识薄弱使得公众难以形成自觉保护文物的良好氛围,给文物的保护工作带来了诸多阻碍,不利于文物资源的传承与发展。
六、改进措施与建议
6.1 完善法律法规
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需从立法层面强化。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确立了清晰明确的法律制度和法定措施,尤其针对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全面加强了保护措施。[3] 文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文物保护法,出台地方管理细则,进一步明确针对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责任主体与义务范围,确保各方权责分明。细化保护措施与处罚标准,加大对破坏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完善资金保障机制,通过地方出台针对性的管理办法确保专项资金的设立与稳定投入,为保护工作提供坚实保障。建立科学合理的审核认定制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纳入保护体系,形成系统完善的保护法规体系。
6.2 加强宣传教育
提高公众保护意识,宣传方式需多样化。可利用社交媒体平台,制作科普图文、视频,讲述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识别和保护要求。开展社区文化活动,如文物知识讲座、体验活动等,增强居民参与感。与旅游结合,在 ΔA 级景区、景区村庄、历史街区等设置旅游导览标识、讲解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历史,让游客在游玩中感受文化魅力,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良好氛围。
6.3 形成保护机制
在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中,构建完善保护机制至关重要。通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文物行政部门可以进一步与属地政府、社区、村委、产权人、使用人等明确各方责任与义务,压实文物保护工作与监管,形成多方合力的保护机制。文物行政部门负责统筹监管、制定标准、组织普查评估,并提供技术指导与资金支持;属地政府需纳入发展规划,协调解决保护与民生矛盾,落实应急管理;社区 / 村委承担日常巡查、信息反馈和基层协调职责。产权人作为责任主体,须履行修缮维护义务,配合检查监督;使用人则需遵守安全规范,确保文物合理使用。
七、结论
本文聚焦海曙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剖析了其保护与利用现状,揭示了资金人力短缺、技术手段滞后、公众意识薄弱等问题,并从完善法规、加强宣传、形成机制等方面提出改进措施,为海曙区乃至其他地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与利用提供了理论与实践参考。
随着文旅融合深入与政策支持加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与利用将迎来新机遇。借助不断完善的保护机制与多元合作,文物的保护力度会更强,利用方式会更多样,能更好地融入现代生活,成为传承文化、促进发展的重要资源,实现保护与利用的良性循环。
参考文献:
[1] 张梦娟 . 西藏自治区不可移动文物法律保护研究 [D]. 西藏大学 ,2023.DOI:10.27735/d.cnki.gxzdx.2023.000033.
[2] 王楚云 . 文物影响评价的法治化路径——解释论和立法论的双线视角 [J]. 学术交流 ,2017,(02):109-114.
[3] 方华 . 一眼千年:开启跨越时空的对话 [N]. 金融时报 ,2024-11-22(005).DOI:10.28460/n.cnki.njrsb.2024.005489.
作者简介:唐荣(1990—),男,浙江宁波人,本科,助理馆员,就职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