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高等教育校企合作的深度融合与改革
梁世雄
兰州信息科技学院 730300
引言:
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和科学技术发展迅速,社会对人才需求更具有多元化、高层次的特点,而作为社会人才培养的主阵地的高校教育,传统的以传授知识为形式很难适应企业实践创新的需要。通过校企融合,将高校教育资源与企业实践资源进行融合,有利于高校按需育人、企业提高创新能力。当前,我国高校校企合作尚处在浅层次阶段,缺乏深度和实效,研究其深度融合与改革策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高等教育校企合作现存问题剖析
(一)合作机制不完善
高等教育校企合作缺乏长期沟通机制不利于深层次合作发展,高校和企业双方各有其事,对于合作的目的、事项等长期缺乏深层次的沟通。多数合作仅基于临时需求仓促搭建,无长期规划计划。同时,缺乏协调机制也给校企合作带来了困难,由于校企合作要涉及高校教务处、科研处、院系部等部门,以及企业人资、研发、生产等部门,主体分工不明确,协调困难[1]。
(二)利益诉求不一致
高校考核评估体系偏重学术研究,教师开展校企合作过多注重学术研究成果,在发表论文的数量与质量上做文章,对于企业需求不看重,研发成果往往具有理论意义,与企业生产实际联系不紧密,很难转化为实际生产中的生产力。企业作为以盈利为目标的经济组织,参与校企合作时更看重短期经济效益,它们期望高校直接提供现成的技术解决方案,或者输送无需过多培训就能上岗创造价值的“即插即用型”人才。对于投入大量时间和资源开展长期人才储备,还有深度参与高校人才培养的整个过程,企业积极性普遍不太高,这种对短期利益的片面追求情况,极大影响校企合作的深度与持续性,难以构建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二、高等教育校企合作深度融合与改革策略
(一)构建协同创新机制
共建创新平台对高校与企业合作意义重大。高校具备丰富学术资源、先进科学研究理论、优质科研人员,在科研的基础研究、学问研究上有优势;企业则具有充足资金、完备生产设施、对市场敏感。高校与企业共建产学研联合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能够使高校和企业双方优势互补,在创新平台上高校可以针对企业遇到的实际问题,结合市场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科学研究,使科研更加符合实际,更加实用;企业借助高校科技力量,参与到技术研究的前端,高瞻远瞩,提升核心竞争力。创新平台的运行,形成知识创新、技术研究、成果转化的循环,推进产业升级,也推进高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高校教育结合产业。
实施联合攻关是充分整合校企资源,开展合作的有效方式。产业发展中常常面临一系列的技术瓶颈,关键的技术突破需要多种学科知识的结合,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高校和企业联合攻关,针对行业关键技术,组织多学科知识的团队,利用高校的基础研究和理论创新、企业丰富的工程实践和产业化经验,在联合攻关中,高校研究人员努力开发新技术的原理,创新新方法,为解决关键技术难题提供原理和技术路线,企业利用其工程化的优势,将高校的研究成果放大改进,形成产品或可实施运用的工艺流程。该合作模式有利于解决产业发展的关键性技术,推动行业技术发展,在项目合作中培养大量理论基础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创新型技术人才,为产业可持续性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2]。
(二)完善政策保障体系
政府制定激励政策对激励校企双方积极开展深度合作起着引领、推动作用。对于企业来说,参与校企合作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等生产要素,而这部分生产要素的投入很难在短时间内得到较大的经济回报。所以,通过政府出台减免税、补贴等优惠政策,减轻企业参与合作成本,提高企业参与积极性,如根据学生接受实习人数、实习期限、对学生培养的投入情况,给予一定比例的税收减免比例,减轻企业负担,鼓励企业重视对实习生的培养,为学生实习创造更好的条件;对积极参与高校科研转化并进行产业化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帮助企业进一步扩大生产、继续研究等,让企业真正在校企合作中受益,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对高校来说,政府学科建设、科研立项等方面的政策导向发挥着引领作用,在一流学科评估、重点学科建设等方面将校企联合作为重要的评估依据,引导着高校重视企业合作、主动转变自身科研导向和人才培养模式,贴近产业发展需求,增强服务社会的本领。
完备的法律法规是保障高校校企合作健康顺利实施的条件之一。当前我国的校企合作由于法律法规的缺失,在诸多环节中都存在一些问题和纠纷。例如在实习实训过程中,对于学生的实习劳动权、实习报酬、实习安全保护等方面缺少法律规定,容易出现企业忽视学生权利而产生法律纠纷的问题;知识产权归属过程中,大学与企业共同研发的知识产权归属、知识产权的利益分配等原则模糊,容易引起高校与企业就成果转让的纠纷及争执。制定专门的校企合作法律规章制度势在必行,通过规定学校与企业在实习实训、知识产权、协议履行等环节中的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明确学校与企业双方的行为准则和法律规范,为校企合作顺利实施提供保障。一旦出现纠纷,双方都能够依法解决,避免矛盾升级,形成公平、和谐、有序的合作氛围,为校企合作的长足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使校企合作始终沿着法治道路行稳致远。
三、结语
高等教育校企合作进行深度融合与改革意义特别重大,这关乎高校人才培养、企业发展以及经济繁荣。虽说目前校企合作面临合作机制和利益诉求等方面问题,但可以通过构建协同创新机制来实现双方优势互补,还能完善政策保障体系为合作提供有力支持。如此一来校企合作必将走向深度融合,能为经济社会培养出更多优秀人才,进而推动高等教育与产业协同发展。
参考文献:
[1] 王彦又 . 校企合作在高等教育与产业发展中的作用研究 [J]. 中外企业文化 ,2024,(10):198-200.
[2] 陈国珍 . 基于“校企校”合作的成人高等教育的困境与路径——以丽水“中职—电大”直通车项目为例 [J]. 教育教学论坛 ,2022,(27):29-32.
梁世雄,身份证号:622424199410203216,性别:男,民族:汉族,籍贯:甘肃省定西市通渭县,学历:本科,职称:助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