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略图

民俗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困境及应对

作者

马丽莎

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

本文基于活态传承理论与文化空间理论,通过文献研究、田野调查与问卷调查,构建“生态—技艺—传播—保障”四维保护框架。生态维度聚焦文化空间守护与跨区域协同;技艺维度着力传承人培育与数字化保护;传播维度构建多元教育与新媒体矩阵;保障维度完善政策协同与动态监督,为民俗音乐类非遗的活态传承提供系统性方案。

中国民俗音乐是中华民族文明积淀的听觉记忆,是田间劳作、节庆仪式中自然孕育的艺术瑰宝。从陕北信天游的苍劲到侗族大歌的空灵,从蒙古长调的悠远到江南丝竹的婉转,它们不仅是声音的艺术,更是承载族群历史与情感的文化基因。然而,现代化与全球化正重塑其生存土壤:城市化瓦解传统社区,劳动号子因航运机械化失去场景;“师徒相授”链条因青年外流断裂;流行文化挤压下,青少年对抖音神曲的熟悉度远超本民族民歌;商业开发中,丽江纳西古乐为迎合游客缩短时长、加入电子伴奏,沦为“文化快餐”。国家层面已将其纳入文化强国战略,贵州“侗族大歌生态保护区”、陕西“陕北民歌振兴计划”等实践相继展开,但仍存在三大矛盾:“抢救性保护”与“活态传承”失衡、“行政主导”与“社区自主”冲突、“原生态坚守”与“创新发展”困惑。探索符合国情的保护路径,成为时代课题。

一、中国民俗音乐类非遗传承现状

(一)传承主体:从“单一世袭”到“多元参与”

传统传承人以家族与师徒为核心:福建南音“蔡氏家族”五代坚守琵琶技艺,古琴“虞山派”通过拜师仪式传艺。但这一群体面临危机:国家级传承人平均年龄 68 岁, 70% 因健康无法教学,“传男不传女”的古训更限制人才储备。国营院团与高校是制度化传承主力:中国歌剧舞剧院整理民歌,中央音乐学院设民族声乐专业,但演员“技巧有余,韵味不足”,高校侧重乐谱却忽视“哭腔”“蝉鸣技巧”等口传精髓。民间自发组织(民歌协会、民乐社)热情高但专业不足;少数年轻人成为“跨界传承者”——95 后侗族歌手王静以“侗族大歌 + 流行”抖音吸粉 50 万,00 后古琴手李雨桐 B 站直播单场观看破 10 万,却因“创新过度”遭传统派批评。

(二)传承方式:从“口传心授”到“技术辅助”

传统“口传心授”强调身教,徒弟通过示范与感悟习得精髓,虽“韵味纯正”却效率低下、难以规模化。学校教育存在“标准化与个性化矛盾”:统一教材难容地域变体,班级合唱中侗族大歌的“多声部”常被简化为单声部。数字化传承突破时空限制,内蒙古长调传承人可云端指导青海徒弟,但年轻传承人过度依赖视频,缺失面对面交流的默契。展演与竞技提升关注度,却催生“表演化倾向”:为获奖,传承人刻意迎合评委,对传统曲目“标准化改造”,丢失地域特色。

(三)政策支持:从“零散保护”到“系统推进”

国家层面,2011 年《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将民俗音乐纳入保护;2024 年非遗保护专项资金提至每年15 亿元, 30% 用于此类项目。

地方层面,贵州投入 2 亿元实施 “侗族大歌保护三年计划”,陕西设“陕北民歌振兴基金”,内蒙古将长调传承与草原生态保护结合,政策体系逐步完善。

二、中国民俗音乐类非遗传承困境

(一)生存空间急剧萎缩

传统场景消失:川江号子因三峡大坝与航运机械化,“拉纤”场景不复存在,传承人仅能在博物馆“模拟表演”;定居化让蒙古长调失去“逐水草而歌”的土壤,年轻牧民更爱用手机播放流行乐。

社区功能弱化:城市化导致乡村空心化,民俗活动简化,音乐表演机会锐减;流行音乐、短视频替代其 “娱乐功能”,受众持续流失。

(二)传承链条濒临断裂

传承人老龄化与后继乏人:国家级传承人平均年龄 68 岁, 70% 患慢性病,能完整掌握核心技艺的中青年不足 10% ,蒙古族长调等项目面临“人亡艺绝”。传承意愿低下:学习需5-10年入门,经济回报却微薄—陕北民歌传承人月收入约 3000 元,仅为务工收入一半;福建南音学徒需无偿随师3 年,“招徒难”成普遍问题。

技艺简化与流失:为适应短期培训或商演,侗族大歌“多声部”简化为单声部,古琴“泛音技巧”因难度高被省略;部分依赖身体记忆的高难度技艺,随老艺人离世永久消失。

(三)保护实践存在异化风险

过度商业化消解本真性:丽江纳西古乐演出从 3 小时压缩至 45 分钟,加入电子琴;湘西苗歌强行融入迪斯科节奏;阳朔“刘三姐对歌”成固定套路,丢失即兴特质。行政干预疏离社区:某省将民间乐社合并为“国营剧团”,规定曲目与形式,导致老艺人因“不自由”退出。数字化形式化割裂活态:某博物馆用 VR 展示“古代民歌表演”,却未邀请当代传承人参与,沦为“技术秀”。

(四)资源整合与传播不足

部门壁垒导致资源分散:文化、教育、旅游等部门各自为政,重复投入或遗漏;“花儿”流行于甘、青、宁三省,却因政策不一、传承人不交流导致技艺碎片化。传播渠道单一:仍依赖剧场演出、节庆展示,新媒体应用不足,受众狭窄。

三、中国民俗音乐类非遗保护与传承路径

(一)生态维度:守护文化空间与社区传承

1. 分级文化生态保护区

按濒危程度与生态依存性设三级体系:国家级(如蒙古长调)由文旅部牵头,跨省协同保护核心村寨与民俗活动;省级聚焦省内项目,恢复区域性活动;社区保护点(如某村鼓吹乐)由县级支持,通过村规民约维系音乐与日常生活关联。

2. 激活社区内生动力

成立“民俗音乐保护委员会”,由传承人、村民等自主制定计划;对“三代传承”家族授“传承世家”称号并奖励,打破“传男不传女”限制;设社区“民俗音乐学堂”,以“学歌积分制”(兑换文具、电影票)吸引青少年,每年举办大赛,获奖选手可与国家级传承人同台。

3. 跨区域与跨境协同

跨省项目成立“保护联盟”,共享资源、联合展演;中蒙、中越边境共享音乐实施互派交流、联合申遗;设“跨界研究中心”(如西北花儿研究中心),为协同提供理论支撑。

(二)技艺维度:完善传承人体系与数字化保护

1.“四级传承人”培育体系

国家级:从省级选拔,负责核心技艺示范与研究,年出专著或教学视频;省级:区域传承与教学,月授社区课;市级:基层传习与表演,周参与活动;民间:社区认定,鼓励日常传承(如家庭唱民歌),作为补充。

2.“三维数字化保护”工程

抢救性记录:对 70 岁以上传承人,用 4K 视频、3D 音频、动作捕捉记录“音、形、意”(如古琴指法、长调颤音);建“中国民俗音乐数字图书馆”,分类存储资源,开发APP 支持离线学习;开发VR 剧场与 AI 学习系统,用户可“置身”鼓楼、窑洞与虚拟传承人互动,短视频平台设 “数字展厅”,支持“合拍”传播。

3. 平衡标准化与创新

编《民俗音乐核心技艺规范》,明确“不可变要素”(如侗族大歌多声部)与“可变要素”(如歌词);设“创新实验室”,支持与作曲家、电子音乐人合作,举办创新大赛,评选“传承奖”“融合奖”。

(三)传播维度:多元渠道融合与受众培育

1.“三阶教育体系”

基础教育:音乐课设“民俗单元”,编《图说中国民俗音乐》配音频二维码,开展“民歌传唱日”;高等教育:开鉴赏课与专业课程,邀传承人任兼职教授,设“民俗保护”研究方向;社会教育:社区大学开老年班,文化馆办工作坊,企业设“员工体验日”。

2.“文旅融合”活态链

开发“民俗音乐之旅”线路,含学唱、制乐器、观仪式;在古镇设“民俗音乐厅”(如苏州评弹书场),建“夜间音乐市集”,传承人摆摊表演,收益归己;开发文创:歌词T 恤、乐器摆件、“民歌学唱包”等。

3. 新媒体传播矩阵

短视频:传承人入驻抖音,发“1 分钟学唱”“技艺揭秘”,平台设话题扶持,办“我唱家乡歌”挑战赛;长视频与直播:B 站制纪录片《民歌的故乡》,传承人直播教学并设打赏分成;跨界合作:游戏融入民俗音乐(如蒙古长调作背景音乐),影视综艺邀明星学唱推广。

(四)保障维度:多主体协同与制度创新

1. 完善政策法规

修订《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增设“民俗音乐专章”,保护鼓楼等场所,明确传承人版权;制《分类保护指南》,分“抢救性”“生产性”“创新性”三类,定资金比例。

2. 多主体协同机制

政府:跨部门联席会统筹资源,确保资金年均增长;社区:自主组织传习、监督措施落地;市场:企业“非遗 + 品牌”合作获税收减免,文旅企业反哺社区;学术:高校研究传承规律,开发数字化工具,培养复合型人才。

2. 监督评估与反馈

设“三维指标”:传承人数量、青少年参与率;核心技艺保留度;创新作品与收入。第三方评估并公示;开通投诉热线与听证会,民众投票决策“表演是否变味” 等议题;动态调整:优则增资推广,劣则整改,自然消亡项目经论证后终止保护。

项目来源: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资助性计划项目,课题题目:中国民俗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路径研究;项目编号:2025-ZZJH-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