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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思政组织融入企业治理体系的策略分析

作者

卢鹏旭

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随着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推进,国有企业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承担着更加重要的使命。如何提升企业治理的规范性与效率,已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核心议题之一。在此背景下,思政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优势日益受到重视,探索其在企业治理中的有效嵌入路径,不仅符合新时代国企改革的总体方向,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价值。

1 国企思政组织与企业治理体系的关系分析

国有企业思政组织是中国共产党在企业中设立的重要政治组织,是实现党对国有企业全面领导的重要载体。在企业治理体系中,思政组织不仅承担着政治把关、方向引领的作用,还在企业战略决策、制度执行、文化建设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职能。思政组织通过制度安排和组织机制的嵌入,能够将党的意志和国家方针贯彻到企业的各个治理环节之中,保障企业治理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运行。此外,思政组织还能够协调各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促进治理结构的有序运作,有效推动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因此,思政组织与企业治理体系之间不是简单的附属与依附关系,而是深度融合、相互支撑、共同提升的内在联系。

2 当前国企思政组织融入治理体系的问题

在实践过程中,国有企业思政组织在融入治理体系方面仍面临诸多问题。一方面,部分企业在制度设计上缺乏对思政组织作用的系统规划,导致参与企业重大决策的渠道不畅、程序不明,影响了政治功能的发挥。另一方面,思政组织与企业行政管理体系之间在职能分工上存在交叉与模糊,协同运行机制不健全,导致权责不清、效率低下。同时,部分思政工作者治理能力不足,难以满足新时代企业治理对专业化、制度化的要求。此外,监督机制不完善也削弱了思政组织对治理过程的全程监督与风险防控能力,制约了其在企业治理中的效果。

3 国企思政组织融入治理体系的优化路径

3.1 建立思政组织参与决策机制

国企思政组织应当在企业重大决策中发挥实质性参与作用,通过制度化、程序化手段实现全过程嵌入。国企思政组织需要明确决策参与的职能定位,厘清与董事会、经理层等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确保在企业战略规划、重大投资、人事任免、改革方向等核心事项中具备有效的话语权和监督力。通过建立党委前置研究讨论机制,国企思政组织可以在决策形成前提供政治判断、价值引导和方向把控,形成“先政治、后业务”的决策顺序,防止决策偏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国企思政组织还应当健全议事规则和议题设置机制,将党组织的决策建议与企业经营班子的意见进行有效衔接,推动决策内容从单一的经济指标向政治、社会、生态等多维价值体系拓展。同时,国企思政组织可以通过参与企业章程制定、治理制度修订等方式,把党的领导写入企业治理架构中,提升决策过程的制度约束力。

3.2 健全思政组织与治理协同体系

国企思政组织需要构建与公司治理各主体协同共治的运行机制,确保在制度框架内发挥引领、协调与保障作用。国企思政组织应当主动对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机构,在职责分工明晰的基础上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推动信息互通、决策协同、执行联动,防止因信息壁垒或权责交叉造成治理效能下降。通过制定党组织参与公司治理的流程图和职责清单,国企可以实现各治理主体功能互补、优势互促的协同效应。

国企思政组织可以推动构建“党建 + 治理”双轨融合模式,将党建工作要点融入企业治理流程之中,实现政治工作与业务管理同步推进。特别是在企业改革、并购重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领域,思政组织需要提前介入,提供风险预警和价值导向建议,形成全链条协同治理机制。同时,国企思政组织还应当加强与人力、财务、法务等部门的协作,推进治理数据共享、信息系统对接与决策结果反馈,提升协同效率和系统治理水平。

3.3 强化思政组织参与监督职能

国企思政组织应当把监督职能作为履行政治责任的重要抓手,切实提升监督的广度、深度与实效。国企思政组织需要聚焦关键领域、重点岗位和重大事项,紧盯企业改革方向、制度执行、廉洁从业、选人用人等关键环节,依托组织体系和制度优势,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全过程的监督机制。通过完善组织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有效联动,思政组织可以将监督权力嵌入企业治理链条中,实现对治理行为的规范引导与风险防控。

国企思政组织可以推动建立党委与纪检、审计、合规等监督体系的协同机制,形成监督资源共享、问题线索互通、整改责任压实的联动效应。特别是在监督责任的制度化方面,思政组织应当制定具体的监督工作指引,明确监督对象、监督方式和工作流程,避免监督“空转”或“缺位”。在实际操作中,思政组织还需推动建立问题发现与整改闭环机制,确保监督发现的问题得到及时纠偏和问责。同时,思政组织应当定期开展治理评估和风险研判,将监督成果纳入绩效考核与责任追究体系之中,不断增强监督工作的严肃性与权威性。

3.4 推进思政组织与治理人才融合

国企思政组织应当把人才融合作为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支撑,以体制机制创新推动思政干部与治理人才的双向贯通与协同发展。国企思政组织需要在选人用人机制上作出制度安排,推动党务干部与管理人才之间的交流互补,通过岗位轮岗、挂职锻炼、项目合作等方式,打破思政与治理工作的职能壁垒,构建复合型、高素质人才队伍。在干部培养方面,思政组织可以联合人力资源部门,建立覆盖政治素养、管理能力、法律知识、科技创新等内容的综合培训体系,提升干部在企业治理中的实际操作能力与专业判断能力。

国企思政组织还应当注重在治理体系中选拔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干部进入关键岗位,实现思政视角与治理逻辑的深度融合。通过在董事会、经理层及关键职能部门中配备具有党务经验的人才,可以增强治理行为的政治敏感性与规范性。同时,思政组织可以推动构建党务与业务融合发展的绩效评价机制,在激励制度上强化融合导向,调动各类人才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最终,通过机制设计和文化引导,思政组织能够推动治理队伍从“结构叠加”迈向“能力整合”,全面提升国企治理的系统性、协同性与前瞻性。

4 结语

国有企业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将党的政治优势有效转化为企业治理效能。思政组织作为党在国企中的核心力量,应当通过制度化、机制化方式深度融入企业治理全过程。通过完善决策参与机制、优化协同运行体系、强化监督职能以及推动人才融合,思政组织可以在引领方向、规范管理、凝聚力量等方面发挥关键作用。在新时代背景下,国企应当不断创新思政组织参与治理的路径与方法,推动党建工作与企业治理深度融合,为构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提供坚强保障与组织支撑。

参考文献:

[1] 张斌 . 学习型组织理论在国企思政工作中的作用 [J]. 山东国资 , 2025, (08): 116-117.

[2] 许军 . 国企思政工作与企业文化融合创新对经营生产的正向影响 [J]. 现代企业文化 , 2025, (18): 1-3.

[3] 王瀚伟 . 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国企思想政治工作探析 [J]. 四川劳动保障 , 2025, (09): 104-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