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略图

建筑设计功能与美学平衡问题与对策

作者

姬星宇

重庆市设计院有限公司 重庆 400000

一、建筑功能与美学的内涵及其关联性

(一)功能性的内涵

建筑的功能性是指其在特定情境中支持人类使用活动的有效性与适宜性,是建筑设计最基础且不可或缺的属性。其内容不仅包括空间形态与尺度的合理组织、水平与垂直交通流线的高效衔接,还涉及结构体系的稳定与安全、围护构造的耐久性及适配性、材料性能与施工工艺的协调、热工与声光等物理环境的舒适控制,以及建筑运行过程中能源消耗与维护管理的经济性等多个方面。

(二)美学性的内涵

建筑的美学性并非流于表面的形式装饰,而是以比例、尺度、节奏等构成元素的协调为基础,通过形体与结构逻辑的契合、色彩与材料肌理的互补、自然与人工光影的组织,以及界面细部的精致处理,营造出具有秩序感与象征性的空间意境。建筑美学不仅传递视觉愉悦,更能唤起情感共鸣,其作用贯穿于听觉、触觉、运动路径感知等多重感官层面。同时,美学还承载着特定地域环境与历史文脉的文化表达功能,使建筑不仅成为使用空间的容器,也成为社会记忆与文化认同的媒介。

(三)二者的内在联系

功能性与美学性并非相互排斥的两极,而是建筑设计逻辑中的互补要素:功能为美学提供物质与结构前提,美学则在功能框架内强化体验与意义。恰当的美学组织不仅不会削弱功能,反而可通过界面信息的清晰化、空间引导的直观化以及行为路径的优化,提升整体的使用效率与环境可读性。

二、当前建筑设计中功能与美学失衡的主要表现

(一)功能至上导致美学缺位

在部分公共建筑及大规模住宅开发实践中,受制于资金投入回报率、建设周期控制及运营成本压缩等现实因素,设计主体往往倾向于优先满足空间利用率与经济性指标,将建筑简化为满足基本使用需求的“容器式”设施。此类建筑普遍缺乏整体性的审美构思,其空间构成趋于模式化,外立面形式缺少韵律与层次,细部设计处理粗疏,视觉形象呆板单调。

(二)审美至上导致功能缺陷

某些标志性建筑在追求造型创新和视觉冲击的过程中,存在功能性被边缘化的倾向。为强调建筑的独特性与视觉辨识度,部分项目采用极端夸张的形态与复杂的构造逻辑,虽在短期内制造了视觉话题性,却牺牲了空间组织的合理性与运营管理的可行性。这类“雕塑化”建筑常存在流线混乱、使用效率低、维护成本高企等问题,且其环境适应性与能源性能普遍较差,甚至无法满足预期的基本使用需求。

(三)缺乏整体协调与语境融合

此外,相当数量的建筑在形态表达上与地域文化、自然环境及城市肌理缺乏关联,呈现为脱离语境的“孤立审美物”。这类建筑往往无视周边环境的空间秩序与文化内涵,其造型语言与城市整体风貌缺乏对话,造成视觉上的突兀割裂,破坏城市景观的连续性与整体协调性。由于缺乏在地性认知与系统性规划逻辑,这些建筑难以被公众产生情感认同,无法在文化意义层面建立长期价值。

三、建筑设计实现功能与美学平衡的对策

(一)树立综合性设计理念

要实现建筑功能与美学的协调统一,首要任务是在设计理念层面确立“功能—技术—美学”一体化的整体观。建筑不仅是满足使用需求的物质设施,更是文化内涵与审美意蕴的空间载体。若仍以功能与形式对立的线性思维进行设计,势必导致二者的割裂与冲突。因此,在项目前期策划阶段,设计团队应将空间效能、技术可行性与美学表达视为同等重要的组成要素,并通过对使用者行为模式、活动类型及空间流线等进行系统性调研与分析,将使用逻辑转化为形式生成的内在动力。通过这种“以用定形、形随机能”的方法,使美学表达植根于合理的功能组织之中,从而避免“功能至上”导致形式僵化或“形式优先”引发功能缺陷的极端倾向,实现从理念源头对二者进行协调整合。

(二)强化前期整体规划与多方案论证

建筑设计的复杂性决定了功能与美学协调不能依赖后期修补,而应依托前期的科学规划与充分论证。在总体策划阶段,应通过功能分区、空间模块化组合以及流线组织等策略建立清晰的空间秩序,为后续形态塑造与细部设计提供逻辑框架。同时,应鼓励团队在概念设计阶段提出多套平行方案,通过专家评审、公众参与、运营模拟等方式进行综合比选,确保所选方案在满足使用效能的同时具备形式潜力与审美品质。在技术层面,可引入参数化设计、生成式算法设计等数字化手段,对形态逻辑、结构体系、能耗控制等要素开展多维度模拟与优化,在满足功能约束条件的前提下实现形式创新。这种以整体规划为前提、以多方案论证为保障的路径,可有效避免因前期规划不足或方案单一导致的功能与美学脱节问题。

(三)加强多专业协同合作

建筑设计过程涉及建筑、结构、机电、暖通、幕墙、景观、室内等多个专业领域,其系统性和复杂性决定了任何单一学科都难以独立实现功能与美学的统筹。因此,应建立基于全过程的多专业协同机制,将各类技术顾问在项目早期即纳入决策体系,通过跨学科整合推动设计逻辑与技术逻辑的同步演进。借助 BIM(建筑信息模型)、CIM(城市信息模型)等数字化协作平台,可实现信息的实时共享与冲突检测,降低因沟通滞后或信息断裂引发的设计偏差。在这种协作框架下,各专业不仅能在各自领域优化性能与施工可行性,还可共同参与空间形态构思与美学意向表达,使建筑在满足结构合理性与系统性能的同时兼具空间体验与视觉品质,从而实现功能与美学的内在统一。

(四)引入地域文化与环境因素

建筑作为文化的空间载体,应回应特定地域的历史脉络、自然生态及社会文化特征。在设计中引入地域文化元素与环境语境,既有助于提升建筑美学的深度,也可增强空间功能的环境适应性。具体而言,可通过材料选择、色彩控制、尺度比例与立面语言等手法,将地方传统技艺、在地文化符号与现代建构语言融合,使建筑与周边环境形成协调共生的整体关系。

(五)完善评价体系与政策引导

要实现功能与美学的长期平衡,还需在宏观层面构建科学的评价体系与有效的政策引导。目前,建筑评价机制普遍偏重经济性、技术性与功能性指标,对公众审美体验与文化价值的考量不足,容易导致设计趋于功利化和形式化。应建立涵盖空间效率、运营成本、能耗绩效、使用者体验、公众感知、美学创新等多维度的综合评价体系,将审美价值与人本关怀纳入建筑评审标准之中。在政策层面,政府及行业组织可通过设计竞赛、示范工程、评优制度等方式鼓励创新性与文化性的设计实践,并在规划审批、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环节设置激励机制,引导建筑创作兼顾功能绩效与美学品质。

四、结语

建筑设计中功能与美学的平衡不仅是技术问题,更是理念与价值的统一。功能是基础,美学是升华,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偏废。唯有以科学的设计理念为引导,结合多学科协作与完善的制度保障,方能实现建筑的使用价值与审美价值的双重统一,推动城市环境的整体品质提升。

参考文献

[1] 杜相 . 学校建筑设计中的功能性与美学的平衡 [J]. 中国建筑装饰装修 ,2024,(03)

[2] 武靖伦 . 现代建筑设计中传统建筑设计元素的应用研究 [J]. 中国建筑装饰装修 ,202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