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科研院所党风廉政建设与科技创新的协同发展路径
王维子
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 湖南省长沙市 410006
中医药作为国家重要的卫生资源与科技资源,近年来在“健康体系”“自主创新”战略中地位日益凸显。中医药科研院所既是传统文化与现代科技融合的平台,也是反腐倡廉制度落实的关键区域。科技创新本质上追求效率、速度与突破,而党风廉政建设则强调规范、纪律与约束,两者的张力构成了制度运行的基本图谱。近年来,随着科研资金规模扩大、项目竞争加剧,廉政风险也从原本的“管理盲区”浮现为系统性挑战。在此背景下,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与科技创新形成良性互动,实现制度“防腐”与机制“促创”的共生,是理论研究与制度建设的双重使命。
1、当前协同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廉政机制与科研创新链脱节
在当前的科研管理中,党风廉政建设大多集中于行政、财务等传统管理领域,而与科技创新实际操作过程的衔接往往较为薄弱。很多科研机构的廉政机制尚未真正嵌入到科研项目的各个环节中,尤其是项目遴选、合作评估和成果转化等创新链条的关键节点。由于缺乏直接的监督机制和专门的风险管理制度,科研人员在这些环节中的行为往往缺乏必要的约束,导致创新活动可能受到外部利益和无形权力的影响,科研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受到挑战。尤其是一些跨学科、跨机构的合作项目中,廉政管理的盲点更加显著,相关监督机构的介入往往迟滞或力度薄弱[1]。
1.2 科研行为监管困难与责任模糊
随着科研领域的不断拓展,尤其是跨学科、跨机构合作的日益增多,科研管理中的廉政监督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多方合作带来了技术、资金和人员的复杂交织,但同时也使得科研行为的监管面临较大困难。具体而言,由于项目的多样性和合作形式的灵活性,传统的监管模式在很多时候显得力不从心。责任的划分和归属变得模糊,导致科研管理中缺乏清晰的问责机制。即使出现问题,也难以明确责任人,问责效果不明显,廉政制度的执行力也因此大打折扣。特别是在科研项目的资金管理、合作合同签署等环节,缺乏有效监督,容易导致科研资金被滥用或流失,甚至影响科研项目的公正性与可信度。制度的模糊不清不仅影响了科研的健康发展,也对科研人员的廉洁自律构成了考验。
2、协同发展路径:以制度重构与流程再造为核心
2.1 构建“科技—廉政”制度双轨融合体系
推动科技创新与廉政建设的协同发展,首先需要建立一套全新的制度架构,将两者的管理体系进行有效整合。具体来说,纪检工作应提前介入科研项目的各个阶段,尤其是在项目立项、预算审批和外部合作等关键环节。在项目立项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充分审查项目的合规性与公平性,确保项目的立项过程没有受到不正当利益的干扰。预算审批环节也应与纪检监察工作紧密结合,严格控制资金的使用方向与范围,避免资金滥用现象的发生。在外部合作方面,科研机构要建立明确的审查机制,确保合同签署和资金划拨等工作的透明、公开。除此之外,还应设立联合审议机制,鼓励纪检部门与科研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与协作,做到相互监督、共同管理。科研伦理委员会的工作,也应当与纪委的工作密切结合,共同为科研活动的廉洁提供保障[2]。
2.2 构建“全过程 + 嵌入式”廉政风控机制
在科研管理的全过程中建立廉政风险控制机制,是确保科研与廉政相得益彰的重要举措。应从项目立项、执行、转化到评估的整个科研生命周期进行全面的廉政风控设计。首先,在立项阶段,要建立细化的廉政风险清单,对每一个环节的潜在风险进行评估并提前制定应对方案。执行阶段需要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避免各方责任模糊,确保每一项资金的使用、每一个数据的披露都能得到有效监控。转化环节尤为重要,科研成果的转化不仅涉及技术性问题,还涉及知识产权的管理和资本运作,因此需要更加严格的廉政要求。研究成果转化时,应明确划定“红线”并设立风险点,防止项目负责人或合作方因私利干预科研成果的正当流通与公正评估。在评估阶段,要建立完善的评估机制,并确保所有科研成果的质量评估、市场价值评估都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下进行[3]。
3、协同发展路径:以组织文化与人才机制为牵引
3.1 构建廉洁导向的科研文化认同机制
科研文化作为推动科研创新和廉政建设的核心力量之一,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为了确保科研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始终秉持廉洁自律的原则,科研院所应当通过多维度的文化塑造,构建以廉洁为核心的科研文化认同机制。首先,将中医伦理与科研伦理有机融合,倡导“名节为先”的科研精神,以此培养科研人员的道德自觉与社会责任感。在此基础上,科研院所可以通过设置“文化墙”“荣誉树”“廉洁榜”等方式,让廉洁理念变得更加直观和可感知,强化科研人员对廉政文化的认同与践行。同时,可以定期组织道德讲座、廉洁文化主题活动等,增强科研人员的廉洁意识,使其在潜移默化中形成廉洁自律的科研精神[4]。
3.2 优化科研人员考评与激励制度
科研人员的考核与激励机制,直接影响到其工作态度和科研成果的质量。为了避免单纯的成果导向导致道德风险的积累,科研院所应当在考核标准中加入廉洁行为指标,并将其与科研绩效挂钩。在科研人员的评审中,除了项目的数量、论文的质量等硬性指标外,还应当考察科研人员的廉洁自律、职业道德等软性素质,确保其在实际科研活动中能坚持公正、透明的原则。与此同时,要构建“德才兼备”的人才选拔与动态淘汰机制,对于那些在科研过程中存在不正当行为或违背学术道德的人员,应及时调整其岗位或予以淘汰,避免其对团队氛围与科研质量产生不良影响。对表现优秀的科研人员,应当给予相应的激励,既包括物质奖励,也包括职业发展机会,以此激发科研人员的内在动力,推动科研工作的长期稳定发展。
4、结语
本文深入分析了中医药科研院所党风廉政建设与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协同发展路径。通过这些措施的落实,中医药科研院所不仅能够在科研创新中取得更大突破,也能为科研生态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未来,进一步完善这些机制并落实到每一个具体环节,将是中医药科研院所发展的关键。
参考文献:
[1] 余超 , 薛伟 , 段倩 .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夯实国企作风根基[J]. 企业文明 ,2025,(07):72-73.
[2] 李子雯 . 基层党建与党风廉政建设协同推进的机制研究[N]. 企业家日报 ,2025-07-13(003).
[3] 王翠莹 . 党风廉政建设要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智慧和力量 [J]. 大庆社会科学 ,2025,(03):79-84.
[4] 阚和庆 . 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助推党的自我革命的内在逻辑和实践要求 [J/OL]. 社会科学家 ,2025,(03):32-39
王维子 ;1984.10,; 女 ; 土家族 ; 湖南常德 ;; 中级 ; 党建,研究方向:机关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创新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