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法》下家园社协同积分激励模式
胡静静
六安市和美佳苑幼儿园 237000
引言:《学前教育法》颁布实施为学前教育发展提供法律保障,明确规定家庭、幼儿园和社区共同责任,构建家园社协同积分激励模式有利于调动各方主体参与积极性从而形成教育合力。通过从积分激励模式构建、多元主体权责以及实践应用三方面探讨家园社协同积分激励模式建设路径,以期为学前教育多元主体协同参与提供理论参考和实践指导。
一、《学前教育法》下积分激励模式构建
(一)家园社协同积分体系设计要素
家园社协同积分体系设计需考量多项要素,应明确积分指标体系包括家长参与教育活动、幼儿园组织家园互动等方面指标形成全面评价标准;建立积分等级划分根据参与度、贡献度设置不同等级,并与相应激励措施挂钩促进良性互动;积分体系需设置合理权重,针对不同区域特点和发展阶段进行差异化配置确保激励效果。
积分体系设计还应注重公平性与可持续性,建立透明公开积分规则让各主体清晰了解获取方式与使用规则;建立积分转化机制,将积分转化为实际服务或资源支持形成良性循环生态;积分体系需与《学前教育法》要求紧密结合,既体现法律精神又符合实际需求,通过科学设计引导家庭、幼儿园与社区形成合力共同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二)积分激励模式运行机制与流程
积分激励模式运行机制主要包括统筹规划、过程监管、评价考核三大核心环节,统筹规划环节需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由教育主管部门牵头协调家园社三方代表共同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责任分工和预期目标,该环节重在顶层设计确保整体框架科学合理,既符合法律精神又契合地方实际。过程监管环节着重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通过巡查指导、信息通报等方式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并对突发情况及时应对处理保障模式运行通畅。
评价考核环节则构建多维度考评体系,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方式进行科学评价,先启动试点先行选取条件成熟区域进行小范围尝试积累经验;随后进行中期调整,根据试点反馈情况修正完善相关机制;最终全面推广将成熟模式向更广范围复制推广,整个流程中应注重数据沉淀和分析,建立健全积分数据库为决策提供支撑。
二、家园社多元主体在积分激励模式中权责
(一)家庭、幼儿园与社区积分获取与使用途
家庭是幼儿成长第一环境,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获取积分:主动参与园内亲子活动、担任家长委员会成员等;获取积分后家庭可以用于兑换幼儿园优质教育资源、获取专业育儿指导、参与特色课程活动或减免部分费用。幼儿园是教育主阵地,可以通过组织高质量家园共育活动、提供专业育儿指导等方式获取积分并将积分用于申请社区资源支持、获取家长志愿服务或提升园所声誉。
社区是重要教育场域,可以通过提供场地设施、组织社区教育活动等方式获取积分;社区获取积分后可以用于申请教育资源倾斜、提升社区教育品牌影响力或扩大社区服务范围。三方主体积分获取途径既相对独立又相互关联,形成良性互动格局,积分使用需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确保各方权益,注重引导各主体关注幼儿发展需求,将积分转化为实际教育成效真正实现协同育人目标。
(二)各主体间积分协同互动实施策略
各主体间积分协同互动需建立健全组织保障机制,成立由相关部门、幼儿园、家长代表和社区人员组成协调小组,负责整体规划与统筹协调,建立定期交流机制,通过联席会议、经验分享等形式促进各方沟通增进相互理解;还应建立资源共享平台整合各方优势资源,实现资源高效配置与利用为积分互动提供物质基础与技术支持。
积分协同互动实施过程中应注重激发各主体内生动力,通过积分激励提升参与热情,注重培养各方合作意识形成共同育人理念,实施策略应遵循循序渐进原则,从小范围试点到逐步推广不断总结经验完善机制;还应重视宣传引导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宣传积分模式意义与操作方法营造良好氛围;积分协同互动应和现有教育体系有机结合,避免增加额外负担确保实施效果,通过科学策略引导各主体形成教育合力共同促进幼儿健康成长。这种教学不但能提高学习兴趣和课堂效率,更能帮助学生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为学生的未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积分激励模式实践应用与优化
(一)典型区域家园社协同积分模式案例分析
某市率先探索家园社协同积分激励模式,建立童心积分体系将家长参与、教师指导和社区支持纳入统一框架,通过建立积分管理平台实现全程记录和实时反馈,家长可以通过参与教育活动、提供志愿服务等获取积分,幼儿园通过开展家园活动、提供专业指导等获取积分,社区通过提供场地资源、组织公益活动等获取积分,各方积分可以用于教育资源互换、专业服务获取或公共资源使用,形成良性互动格局。
某县则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推出协育星积分模式,着重解决教育资源不平衡问题,该模式突出相关部门引导作用,通过财政支持和政策倾斜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学前教育,该县建立积分等级评定制度,根据参与度和贡献度设置不同等级并和相应激励措施挂钩。两地积分模式虽各具特色但均取得显著成效,家长参与度明显提升,幼儿园与社区联系更加紧密,教育资源配置更加合理为其他
地区提供有益借鉴。
(二)积分激励模式评估反馈与调整完善
积分激励模式实施后需建立科学评估体系,从参与度、满意度等多维度进行综合评估,评估主体应包括相关部门、家长代表等多方力量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公正。评估方式可以采用问卷调查、实地走访等多种手段相结合全面了解实施效果。评估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各相关主体,当做调整完善依据形成闭环管理。
针对评估发现问题应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及时优化完善,可以从一些方面进行调整:优化积分指标体系使其更加科学合理;完善积分获取和使用规则增强操作性;加强信息平台建设提升使用便捷度;强化宣传引导提高各方参与积极性。调整过程应坚持问题导向与需求导向相结合,充分尊重各方意见建议确保调整方向正确。
结论:《学前教育法》下家园社协同积分激励模式构建为推动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新思路,通过科学设计积分体系、明确各方权责、探索实践路径能够有效激发多元主体参与热情形成教育合力。未来应加强政策支持,完善运行机制拓展实践应用,使积分激励模式更加成熟完善真正发挥促进作用,家园社协同积分激励模式实践探索任重道远,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在实践中不断创新发展,为学前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 林宏 . 内江市”家园校社”协同育儿的体育教育模式初探 [J]. 四川体育科学 , 2025, 44(1):100-104.
[2] 王群 . 学前教育中家园社协同教育有效路径探析[J]. 2024.
[3] 严伟利 . 高质量发展背景下家园社协同育人模式的探索 [C]// 广东教育学会2023 年度学术讨论会论文集(六).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