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视角下财税类课程群的构建
李婉
郑州经贸学院 河南省郑州市 450000
一、引言
随着我国税收征管体系向“以数治税”转型,企业对财税人才的需求从传统核算型向综合应用型转变,要求从业者既掌握扎实的税法理论,又具备熟练的涉税实操技能。然而,当前高校财税类课程设置普遍存在“重理论、轻实践”“课程间缺乏协同”等问题,导致学生难以将税法知识转化为岗位能力。
二、现时教学困境
随着金税四期工程推进与智能财税软件普及,企业财税岗位呈现“核算自动化、风控前置化、服务场景化”新特征(黄莉娟,2024)。然而教学实践中发现,涉税课程普遍存在教学逻辑断裂现象:《税法》课程侧重理论讲解,《纳税申报》《涉税服务实务》等实践课程与理论课程衔接松散,学生在学习中常出现“学用脱节”的情况。
这一困境的根源在于课程间缺乏协同机制。现有研究虽提出课程群整合思路,但多聚焦课程内容归并,仅能解决“知识点重复”问题,无法解决现有财税类课程“技能训练碎片化”“理论和实践教学间隔长“等问题,国外如德国高校采用“基础课+ 专业课模块化”模式,强调理论与实践的同步推进,这为我国课程群建设提供了借鉴。
本研究在现有成果基础上,创新性地提出“税种理论与涉税技能映射”框架,将课程群建设与岗位需求直接关联,形成“理论螺旋”与“实践螺旋”的协同结构,旨在通过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破解传统教学模式的困境。
三、涉税岗位技能需求分析
(一)调研概况
本研究选取制造企业、商贸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9 家单位,对办税员、税务会计、税务顾问等岗位进行调研,总结出三大核心涉税技能需求。基础技能主要为各类系统操作,包括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等;进阶技能主要为展开专业分析,涵盖税收政策解读、应纳税额核算、税收风险识别等;高阶技能则为综合应用,如税务合规计划、税务争议处理、跨部门协作等。
表1 岗位技能与课程对应关系

(二)借鉴DNA 双螺旋模型,构建两大核心链:
理论认知链(知识基因),以税法各类规定及其原理为主线,包括:税法政策、涉税业务核算、税收风控标准、合规规划原理等,多表现为陈述性知识,从财税政策解读能力、税会差异分析能力、合规方案设计能力等多重能力构建认知;岗位技能链(技能碱基),以涉税操作为基础,包含:票据处理、纳税申报、税收风险诊断、智能合规规划等,多表现为程序性知识,从系统操作能力、风险诊断能力、决策实施能力等多重能力形成自动化技能;理论和技能链的耦合点多表现为不同涉税情境下的税种技能锚点,如:电子税务局实操、风险指标监控、方案落地执行。
四、双螺旋式财税类课程群的构建
(一)设计课程体系
理论课程链:以《税法》为起点,顺次设置《税务会计》《纳税检查》《涉税服务实务》《涉税服务相关规律》等课程,一方面按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逻辑递进,构建各税种理论和涉税服务的系统性知识架构。流转税类强化链条管理和特定环节征管能力;所得税类突出税会差异调整与综合所得管理;财产税类注重地域政策差异应用。实践技能链:对应理论课程设置《纳税申报实训》《智慧税务综合实训》等,形成“基础操作—综合应用—创新拓展”的技能进阶路径。
双螺旋衔接机制:理论教学设置主理论、辅实践,在理论学习的过程中把实践课程所使用的各类教学实训软件,提前引入理论课程进行演示,以此将计算和操作应用相融合;后置实训课程一方面复习理论,一方面开展实时操作应用,理论 + 实训 + 新理论 + 综合实训的循环实现螺旋上升。
(二)挖掘理实融合
以增值税等主要税种为例,从其理论要点出发,结合涉税岗位基础、进阶和高阶技能,探寻两者可行的融合路径。
1. 增值税
增值税部分理论要点主要包括:征税范围界定、税率适用、进项税额抵扣规则、特殊业务处理等;基础涉税技能主要着重发票的开具、认证和申报表的填写,进阶涉税技能主要关注进项税额转出风险识别、混合销售的计税方式选择,高阶涉税技能聚焦供应链税务合规计划、出口退税合规计划。
两者融合路径可通过课程中基础规则、案例解析、模拟实操三阶段教学单元的设置,讲解为主、发票开具为辅;教学中采用“政策解读+ 软件模拟”双轨模式,讲解进项税额抵扣规则后,立即通过系统模拟认证平台操作演示,如:讲解进项税额抵扣规则后,立即通过系统模拟认证平台操作演示;实践中则模拟实操为主,要求学生在分析视同销售业务时同步完成申报表填列。
2. 消费税
消费税部分理论要点主要包括:征税范围、计税依据、纳税环节和 . 税收优惠政策;基础涉税技能主要着重应税消费品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填写,进阶涉税技能主要关注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目和税率的判断、处理自产自用、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税务问题,高阶涉税技能聚焦消费税纳税合规计划、应对消费税纳税检查。
两者融合路径可通过课程中建立“税目税率对应表”,将计税依据理论与卷烟、白酒复合计税实训结合;教学中学生模拟计算不同生产环节的消费税并追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实践中则模拟实操为主,对接案例,要求学生在分析纳税环节时同步设计委托加工与自行生产的税负对比方案。
3.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部分理论要点主要包括:收入确认原则、税前扣除项目、税收优惠、关联交易定价;基础涉税技能主要着重年度申报表填报和税会差异调整,进阶涉税技能主要关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资料留存备查、关联申报与同期资料准备,高阶涉税技能聚焦利用税收洼地进行架构合规计划。
两者融合路径可通过课程间建立“税会差异对照表”,将收入确认理论与申报表填报实训绑定教学;教学中学生分组完成从政策解读到资料归档的全流程模拟;实践中则模拟实操为主,对接高新技术企业案例,要求学生在分析税收优惠政策时同步设计亏损弥补方案。
4.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部分理论要点主要包括:应税所得项目分类、费用扣除标准、税率结构、扣缴义务规定;基础涉税技能主要着重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计算、劳务报酬等其他所得代扣代缴计算、个人所得税APP 操作申报,进阶涉税技能主要关注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申报、非居民个人所得税计算与申报,高阶涉税技能聚焦高净值人群税务合规计划、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处理。
两者融合路径可通过课程中将专项附加扣除理论与 APP 申报流程同步教学;教学中学生以家庭为单位处理跨年度收入与扣除项目;实践中则模拟实操为主,引入案例,要求学生结合税率表设计税负最低的行权方案。
通过对上述主要税种理论、实践间映射关系及融入路径的梳理可见,税法理论是技能形成的基石,而技能训练又能加深对理论的理解与运用。通过课程模块绑定、教学方法融合、实践载体支撑的三维路径,可实现二者的紧密结合与动态协同,最终满足涉税岗位对专业人才的需求。
(三)实施保障
1. 教学方法革新
第一,建立“税收案例库”,涵盖最新政策案例、典型稽查案例,使案例教学常态化,引导要求学生课上课下从税务机关、企业、中介机构展开多视角思考与分析;第二,借助模拟虚拟仿真实验室和智慧化教师开展情境模拟教学,复制税务局办税大厅、企业财务室场景,引入电子税务局、开票系统等真实软件,让学生以角色扮演的形式开展涉税业务处理。借助学习通等在线平台,开展翻转课堂与混合式教学,课前微课引导自主学习;课中聚焦难点讨论;课后通过在线平台布置实训任务,教师实时批改反馈。最终,实现从“讲授式”到“沉浸式”的教学方法的转换,实现浸润式课堂氛围。
2.“双师型”教学团队的打造
一方面,要求教师参与真实税务咨询、稽查项目;鼓励考取税务师、注册会计师等资格证书,使校内教师实践化;聘请税务局业务骨干、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担任兼职教师,讲授“金税四期监管要点”“税务筹划实战经验”等课程,指导实训环节,使行业专家课堂化;定期召开“理论教师—实践教师—行业专家”三方研讨会,共同修订课程大纲、设计实训项目,确保教学内容与行业需求同步,使教研活动协同化。
3. 评价体系的重构
传统财税课程评价以期末闭卷考试为主,侧重考查学生对法条的记忆和公式的套用,导致“高分低能”现象频发——学生能准确背诵企业所得税税率,却无法完成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申报;能默写增值税计算公式,却难以识别进项税额转出的风险点。为破解这一困境,“双螺旋”课程群构建能力导向为核心的评价体系,通过多维指标、过程追踪、场景化考核等多手段的过程性评价学生的涉税综合素养。知识掌握度的考核涵盖税法理论准确性和政策动态的敏感度,技能熟练度包括基础操作规范性、综合问题解决效率和工具应用熟练度,素养适配度则
企业涉税风险点的预判与应对能力体现的税务风险识别敏感度、小组角色参与度、观点表达清晰度反映的团队协作与沟通能力等维度进行评价。
综上所述,本研究基于“双螺旋”理念构建的财税类课程群,通过系统剖析各税种理论与涉税岗位技能的映射关系,实现了理论教学与实践训练的深度融合,强调学生通过“学中做、做中学”构建知识体系,与双螺旋中“实践螺旋”的设计逻辑一致。实践表明,该课程群能有效提升学生的岗位适应能力,为应用型财税人才培养提供了可复制的模式。未来需进一步深化校企协同,推动课程群建设向更高质量发展。
参考文献:
[1] 黄莉娟 , 杨晓华 . 数智时代应用型财会人才职业能力需求及培养路径 [J]. 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4(06):58-61.
[2] 胡扬 , 胡娟 , 胡小梅 . 数字化视阈下“财税课程群”虚拟教研室建设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J]. 长沙大学学报 ,2024(38)4:102-107.
[3] 张星娟 . 高质量发展背景下会计学课程群建设研究 [J]. 产业创新研究 ,2024(19):196-198.
1.作者简介:李婉(1984.02-),主要研究方向:税法、管理会计。2. 基金项目:本文系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 2025 年度一般课题“思专创融”视域下财税新质人才培养转型研究(项目编号:2025YB0366);2025 年度课程思政教学团队建设项目的阶段性研究成果;2022 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