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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研发机构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作者

玉忠

内蒙古科学技术研究院

新型研发机构在成果转化、企业孵化与产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如何建立新型研发机构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是保证其健康发展的关键环节。然而,在实际运营中,新型研发机构在体制机制上存在着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制约了机构的研发效率与创新能力。本文以政府设立的事业单位性质新型研发机构为研究对象,探讨新型研发机构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对策,以期为机构的健康发展提供参考。

一、新型研发机构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与传统科学事业单位相比,新型研发机构的体制机制较为独特。打破事业编制管理,建立灵活多样的市场化管理运行机制是主流观点。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首创的“四不象”体制和无行政级别、无机构类别、无人员编制的事业单位性质为发展趋势。但就目前的运行体制机制来看,突破这些还是存在一定的困难,更多的是在现行体制上做出一些变革,尝试走出一条市场化的道路而努力而已。

(一)无法打破传统的行政管理体制,很难形成宽松灵活的管理体制。大多数新型研发机构仍是政府或部门直属事业单位。事权、人权、财权都被掌握在政府其他职能部门手里。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里做出“允许科研类事业单位实行比一般事业单位更灵活的管理制度,探索实行企业化管理”的决定。如何实行企业化管理,关键一步还是打破传统的行政管理体制。

(二)人员管理模式沿用体制内模式,严重依赖事业编制。薪酬待遇等无法全部实行市场化运行。首先,人的身份没有改变,还属于事业身份,执行全国统一的工资福利标准。绩效工资虽然提高了标准,但是与市场化的薪资标准仍存差距,且相关部门严加把关。其次,职务晋升与薪资待遇的提升还是沿用传统的考核模式。

(三)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仍受传统体制影响。新型研发机构内部职能部门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该遵从市场化需要,随时进行调整和优化,适应其发展。而现行体制仍在延续体制内的职能部门设置和人员配置,如有变化须通过编制管理部门或干部管理部门的审批。

(四)财务资产管理执行政府财务资产管理制度,预算、经费、资产、采购、绩效等管理必须与一般行政事业单位要求相一致。比如对外投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明确规定,事业单位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但是新成立或由传统科研机构刚转换的新型研发机构,除了财政拨款以外无其他资金来源,如遇成果转化的需要成立公司或参股、持股就受到限制。

(五)绩效考核不灵活。财政预算资金绩效考核指标和目标设定由于涉及行业多,考核目标的不同,存在考核标准低,考核指标相对死板等问题。与新型研发机构的考核周期和绩效导向等不太相适应。

二、解决新型研发机体制机制中存在的问题的思考

(一)打破传统,探索建立企业化运行机制。

对新型研发机构只保留事业单位性质,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组织架构实施决策与执行机构分离机制,运行机制按企业化管理。其职能职责定位为成果转化和高科技企业孵化。与企业主要区别为不为盈利为目的,而是以技术创新、产业升级为己任。

(二)推行市场化的用人机制。

打破事业编制管理传统模式,除了院领导由政府任命或聘用以外其余人员均实行市场化聘用和薪酬制度。按需设岗,按岗用人,最大限度发挥每个人的能力。

(三)给予宽松的预算编制政策

首先,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新型研发机构初创期必须给予稳定的经费支出,市场化运行趋于成熟或自行解决自身发展的情况下,可以改变经费支持方式和退坡机制。其次,预算编制给予宽松的政策,政府划定经费使用范围,不再要求精准编制预算。其三,探索实行直拨资金模式。最后,除财政预算内资金外,其他收入均纳入单位预算,不再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四)允许突破现有经费使用规定

首先,允许制定新型研发机构自身特点相适应的经费使用管理规定,推行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制度,同时建立单位自行监管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合法性与安全性。其次,优化审批流程,确保各级领导与相关部门了解经费的使用下,建立快速、高效的审批机制,简化各种审批手续。其三,建立经费使用的白名单和黑名单制。最后,加强相关人员的培训与教育,提高他们对经费管理的认识与理解。通过培训与教育,能够使相关人员了解经费管理的政策法规与规章制度,掌握经费使用的规范与要求,提高经费管理的水平与能力。

(五)鼓励创收激发科研人员的创造积极性

首先,科研人员从企业获得的科研经费,一律执行包干制。不干涉经费使用,充分发挥科研人员的自主性,主动性,激发创造活力。其次,提高成果转化收益的分成比例。机构只提取小部分收益,用于弥补成果转化过程中发生的一些管理费用以外,其余全部奖励给科研人员,提高科研人员的获得感。

(六)探索和建立全成本核算制度

目前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和核算都以资金的消耗为基础,研发过程中形成固定资产在折旧期内慢慢消耗殆尽,没有计量并统计到科技成果里。也无法计量其前前后后的各项投入。然而,成果转化不同于科研项目。第一,它不仅仅是科研活动,第二,它最终结果是市场化应用,形成产品或应用技术,成为创新驱动从而带来效益。比如,某高校或研究机构一个团队研发了一个市场化前景很好的技术。但是高校没有进一步开发的经费,这个技术就无法转化。新型研发机构正好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去为这项技术的转化服务。例如企业有这个需求,但是苦于没有经费,二怕浪费资金,不敢去尝试转化这项技术。通过科学的论证、调研后,新型研发机构决定转化这项专利,拨入团队成果转化经费,开始研发、小试中试这项技术。给团队 1000 万元经费支持,但是按现行规定,科研经费使用完毕后,“费用化”了。无法计量其成本。但是引入成本核算机制后,以这个团队为核算单元,所有的支出按照《事业单位成本核算具体指引》的规定计入成本,最后,形成的产品市场化以前,对这项成果的成本可以计算出来。如果某个企业真正需要这个成果,核算出来的成本应成为成果的出让“底价”。

(七)改进绩效评价机制,建立容错机制

按现行制度使用财政性资金,必须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科研项目的申请立项为例,绩效目标的考核为最终指标。但是财政部门绩效考核制度的建设和考核指标逐渐成熟,还需完善。对成果转化、企业孵化、产业技术创新为己任的新型研发机构来说,用传统事业单位或科研机构的模式来绩效考核难免有点牵强。首先,项目本身比较特殊。对一项科研成果而言,转化过程的绩效设定不能生拉硬套科研项目的指标。其次,成果转化能不能成功都是个未知数,最后绩效评价也不好下结论。鉴于此,应该改进现有评价体系和考核指标,建立适用新型研发机构的一套评价体系,并且建立相应配套的容错机制。

三、结语

总而言之,本文对新型研发机构体制机制存在的问题和提出解决的对策对于解决新型研发机构的体制机制的创新方面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然而,体制机制的创新是个非常复杂的工程,需要随着环境的变化而不断调整与完善。因此,未来还需要进一步关注与研究新型研发机构体制机制存在的新问题与新挑战,不断完善与优化预算管理、经费管理、收入管理、成果转化、绩效评价体系,以适应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的需要。同时,希望本文的研究能够为新型研发机构的体制机制创新方面提供一定的参考与借鉴,推动其健康发展与科技创新。

作者简介:玉忠(1974.03--);男;蒙古族;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人;毕业于内蒙古财经大学;学历本科,现有职称:高级会计师;研究方向: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