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文化与基层社会治理的融合路径及实践探索
折雅暄
东胜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 017000
引言
随着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基层治理成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环节。本文试图从融合的角度出发,系统梳理群众文化与基层治理之间的关系,提出切实可行的融合路径与实践模式,从而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有效参考。
一、群众文化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价值功能
1.1 群众文化有助于提升治理认同与制度信任
群众文化作为基层社会的重要文化表达形式,具有强烈的地方性与群众性特征,其内容源于生活、形式丰富多样,深受广大居民喜爱。通过群众文化活动,如文艺演出、主题宣传、民俗展演等,将党的政策、法律知识、主流价值观念以生动、直观的方式传递给居民,能够有效缩短政策与群众之间的心理距离,使制度安排更具亲和力与可接受性。同时,这种文化方式在潜移默化中增强了群众对制度的理解、认可与信任,降低了制度执行的阻力,有助于缓解基层治理中的矛盾冲突,提升社会秩序的稳定性。尤其是在传统行政宣传效果有限的背景下,群众文化以其软性方式提升了制度的传播效能,增强了治理的文化渗透力与制度认同感,为现代治理体系注入文化支持与价值引导。
1.2 群众文化推动治理参与的群众化与协同性
随着基层治理理念从“管制型”向“协同型”转变,群众的参与度与主动性成为治理效能提升的重要标志。群众文化通过搭建开放性、包容性的参与平台,使普通居民由“看客”转变为“主角”,在文化活动中主动建言献策、组织协调、监督执行。例如,社区广场舞队、村史馆共建、节庆策划等活动不仅激发了居民的参与意愿,更打破了传统的行政单向管理模式,推动形成多元共治的互动格局。同时,这些活动增强了居民的归属感与集体认同,构建了以情感纽带为基础的治理共同体。群众文化还在不同群体间搭建沟通桥梁,促进代际交流与邻里融合,为基层社会积累宝贵的社会资本与治理资源,增强了基层治理的韧性与持久力。
二、群众文化与基层治理融合的现实困境
2.1 群众文化参与治理的制度化程度仍显不足
当前在基层社会治理实践中,群众文化尚未被充分纳入制度体系进行顶层设计和统筹推进,部分地区仍将其简化为“文体活动”或“群众娱乐项目”,忽视了群众文化在激发社会活力、凝聚社区认同、增进公共协同中的深层治理功能。这种片面认识直接导致文化活动缺乏清晰的政策指引与战略定位,文化资源的配置往往不具备治理导向,难以有效服务于社会建设的总体目标。此外,群众文化介入治理的路径缺乏明确制度规范,相关职能部门之间协作机制松散,文化项目在执行过程中频繁出现“单点突破、缺乏联动”“阶段启动、缺乏延续”等问题。当前顶层制度尚未建立起文化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治理的长效机制,公共财政对群众文化治理功能的投入比例偏低,考核体系中也鲜有文化与治理成效挂钩的指标。这些因素叠加,导致群众文化在治理中的地位边缘化,难以持续稳定地发挥其应有作用。
2.2 基层文化人才与治理能力结构失衡
在基层群众文化活动与社会治理融合过程中,人才问题始终是制约发展的关键短板。一方面,部分城乡接合部与欠发达地区缺乏专业的文化策划与执行人才,这直接影响了文化活动的质量与持续性;另一方面,现有的文化工作者普遍重“艺术技能”而轻“治理思维”,多数不具备社会治理、公共参与、社区组织等相关能力,导致文化项目无法与治理目标实现有效对接。更为严重的是,在社区、乡村等基层层面,文化组织往往依赖临时志愿队伍或兼职人员,缺乏稳定的人力资源支持,工作开展常呈现“人员轮换频繁、经验难以积累”的困境。同时,基层治理中对文化人才的职能认知尚未转变,多数仍将其视为“表演服务者”,忽视了其在引导舆论、培育公民意识、塑造社区共同体方面的独特作用。因此,必须在机制上优化文化人才的职业发展通道,提升其治理能力,推动形成“专业化 + 本土化”的人才结构。
2.3 融合路径缺乏系统规划与评价机制
群众文化与基层治理的融合过程虽然在各地已有尝试,但在整体规划上仍显零散与随意。现阶段文化参与治理的模式多为地方探索或阶段试点,缺乏系统性的战略设计与科学的路径图谱。从资源整合、组织机制、服务内容到传播方式等层面,尚未形成明确的操作规范和协同机制,不同部门间职责交叉、数据不通、考核不一的问题突出,致使文化治理融合工作难以规模化、规范化地推进。此外,文化项目与治理目标之间的契合程度缺乏可量化的评价标准,现行评估方式多以参与人次或活动频次为主,难以衡量其在社会认同构建、邻里关系改善、社会风险预警等方面的实效。这种“重过程、轻结果”的评价导向,使得部分文化项目形式大于内容,群众参与热情受挫,文化赋能治理的目标难以实现。因此,亟须建立一套科学、动态的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政策激励与机制约束,推动群众文化在治理中实现实质性融合。
三、群众文化与基层治理融合的路径探索
群众文化要真正融入社会治理体系,需从制度引导、内容设计、组织机制等方面进行系统融合。首先,要加强制度设计,将群众文化纳入基层治理体系顶层设计中,设立“文化 + 治理”专项项目与经费,推动文化治理制度化、常态化。其次,在内容设计上,应增强文化活动的治理导向,例如将法治宣传、环境保护、邻里互助等内容融入到文艺演出、书画活动、村史编写中,使文化活动成为治理教育的有效载体。此外,还应加强组织协同,发挥群众文化组织、志愿者团队、社区文化协会的桥梁作用,推动文化活动与社区治理议题的同步展开,实现“文化活动 + 治理议题”的双轨运行。同时,探索构建“参与—反馈—评价—优化”的文化治理评价机制,以数据反馈提升治理精度和文化干预效率。
四、融合路径的典型实践与经验启示
以某地“文化夜话”项目为例,该活动由村民自发参与,每周固定时间在文化广场举办“议事 + 文艺”融合夜话,村“两委”干部与居民共同参与,以文艺表演开场,再围绕社区治理议题进行意见征集和公共讨论,实现了群众文化与治理任务的高度融合。此类实践表明,只要注重群众的参与主体地位,赋予文化以社会治理功能,便能在提升居民获得感的同时增强基层治理效能。此外,某市通过设立“文化治理积分制”,对参与文化活动和社区治理的居民给予精神与物质双重激励,既增强了文化吸引力,又形成了良性的治理生态,成为群众文化治理模式的重要创新。实践经验表明,融合型治理不应只是文化的简单嫁接,而是文化与制度、人与组织之间深度互动、互为支撑的综合机制,需要基层党组织的领导、群众的参与和制度的保障共同推进。
五、融合发展中应注意的问题与展望方向
尽管群众文化与基层治理融合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融合深度不够、资源投入不足、活动创新力欠缺等问题。未来需进一步健全文化治理的组织体系,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提升文化工作者的政策敏感性和治理能力。展望未来,群众文化将在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发挥更加关键的作用,其与基层治理的深度融合将成为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创新的重要动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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