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跨朝代”文化误读现象的分析
李文琪
济南大学 山东省济南市 250022
正文:
本文着眼于中国古代的文化误读现象,先阐述“文化误读”的理论认知,再以《诗经》中的爱情诗为例,深入分析不同朝代对同一部作品所产生的文化误读现象。
“文化误读”的理论认知
张威在《文化误读与比较新闻学》中,将“文化误读”分为两种呈现方式:一种是下意识的误读,另一种是有意识的误读。所谓下意识的误读,即当事人以己方的价值观去衡量他方的行为,以自己的文化为中心,得出否定或肯定的对方的结论。而有意识的误读与下意识的误读迥异,它往往与政治、意识形态相连,囿于成见。这种误读多出于政治和文化需要,从而有意识地对某部作品或某种思想进行创造性解读。
“文化误读”的影响也是多方面的,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它是促进文化发展的重要契机,可以为新文化的产生和发展注入活力,从而避免走文化僵化与封闭的道路。如《金瓶梅》中的潘金莲在作者笔下是口毒心狠、嫉妒淫荡的阴险妇人形象,而在我国现代著名作家孟超心中则是一位深受封建思想毒害的悲剧性人物,这显然不同于正处在封建社会的作者的创作本意。
二、《诗经》学的“跨朝代”误读
《诗经》中存在大量爱情婚恋诗,这类诗歌具有自然、浪漫、质朴甚至略带野性的特点,反映了我国周代美好的社会生活与风土人情。然而自汉代以来,这些优美的爱情诗遭到了许多有意误读,人们或将其视为“美刺诗”,或将其视为“淫诗”,更有甚者将其视为“贞诗”。这些“文化误读”多出于不同时期,是不同朝代的学问家和思想家在特定历史文化背景下,根据政治或思想文化需要,而进行的刻意误读。
(一)以“经”解《诗》,美刺君臣
在“通经以致用”的汉代,经学因适应其政治环境而独领风骚。鲁齐韩毛四家出于“用”的目的,以“经“解《诗》,劝谏君王,教化百姓,将本无此意的诗句强加附会,使得汉代《诗经》研究带有强烈的政治功利性。《汉书•儒林传》中,太傅王式面对指责时,为自己辩护道:“臣以《诗》三百五篇朝夕授王,至于忠臣孝子之篇,未尝不为王反复诵之也;至于危亡失道之君,未尝不为王深陈之也。臣以三百五篇谏,是以亡谏书。”刘武以《诗》尽臣子规谏之道,故自认为无罪。由此观之,汉代以“经”解《诗》,深矣。
《毛诗序》有言:“《关雎》,后妃之德也也。……乐得淑女以配君子,忧在进贤,不淫其色,哀窈窕,思贤才,而无伤善之心焉,是《关雎》之义也。”在毛公看来,《关雎》是一首歌颂后妃进贤不妒之德的诗。《韩诗序》则认为“《关雎》,刺时也”。无论是赞美后妃之德,还是讽刺君臣,皆与《关雎》歌颂美好纯真爱情的本义背道而驰,为有意误读。正如程廷祚曾概括汉儒说《诗》的特点为:“汉儒言诗,不出美刺二端。”由此可见,在论诗不出美、刺二途的汉代,爱情婚恋诗被严重扭曲,其文学性遭到破坏,变成美刺君臣的工具。
(二)以“理”释《诗》,尽灭人欲
汉儒言诗多以美刺君臣为主,而宋儒言诗则更加注重道德仁义。为了巩固统治、重整伦理纲常,“存天理,灭人欲”的理学文化成为时代宠儿。
理学家们为了建构理学文化,将《诗经》进行理学化阐释,既以《诗经》证其道,又以其道来论诗,且“说经之书,亦多空衍义理,横发议论,与汉唐注疏全异,形成了“六经注我”的宋学风习。
在宋代理学家中,朱熹无疑是代表性人物,也是理学文化的集大成者。在他看来,《诗经》中的爱情婚恋诗乃是淫情污作,其有言曰:“言此淫奔之人,但知思念男女之欲,是不能自守其贞信之节,而不知天理之正也。”朱熹承认男女情欲的存在,但将其视为淫情。如《静女》:“此淫奔期会之诗。”《溱洧》:“此诗淫奔者自叙之词。”在“存天理,灭人欲”的理学文化背景下,这种误读似乎不难理解。为了适应政治道德的需要,理学家们将《诗经》随意取舍,有意误读,以维护封建秩序,构建理学文化大厦。
(三)以“朴”论《诗》,固守纲常
所谓“朴学”,即清代考据之学,在清代犹为盛行。受其影响,清代诗经学研究家敢于“疑毛批朱”,讲求实证,否定淫诗说。如毛奇龄在《白鹭洲主客说诗》中讲到:
“古者诗三千余篇,及至孔子,去其重,取可施于礼义者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是三百篇皆可施于礼义者也,皆弦歌者也。向使为淫奔诗,则不惟礼义所绝,几见有淫诗而可弦之歌之者,且淫诗何诗,谓可以合之舜之《韶》、武之《武》,与夫在朝在庙之雅颂耶?”
经过论证,他认为《诗经》既为孔子所删,又可“弦而歌之”,必然不会有淫诗,从而全盘否定了朱熹的“淫诗说”。此外,学者姚际恒引入“贞诗”的概念,以此来反驳朱熹的“淫诗说”。如《诗经通论》中,他在解读《东门之墠》时称:“此诗自《序》《传》以来无不目为淫诗者,吾以为贞诗,亦奚不可?男子欲求此女,此女贞洁自守,不肯苟从,故男子有室迩人远之叹。”文中,他以女子贞洁自守来证其“贞诗说”,但依然不承认婚恋诗所歌颂的是男女爱情故事。因此,“贞诗说”并未对《诗经》中的爱情婚恋诗进行正确解读,而是出于深固礼教纲常、维护封建统治秩序的目的所作出的一种文化误读。
三、结语
总而言之,无论是汉代“美刺诗”,还是宋代“淫诗”,或是清代“贞诗”,它们都是不同朝代的政治家和思想家出于维护封建统治的需要,以自身所信奉的思想观念为标准,对《诗经》所作出的有意识的误读,歪曲了作品本义。当然,不可否认的是:这些文化误读现象,为当时的社会带来了诸多有利影响,促进了封建社会的稳定。因此文化误读的影响是多方面的,我们应当全面看待、正确理解这个问题,从而为文化的传播和发展筑牢理论根基。
参考文献:
[1]张威.文化误读与比较新闻学[J].国际新闻界,2001(02).
[2]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2.
[3]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第 2 册[M].台北:艺文印书馆,2001 年影印本.
[4]程廷祚著,宋效永点校.青溪集[M].合肥:黄山书社,2004.
[5]郑福田.名家藏书:第十五卷[M].内蒙古:远方出版社,2001.
[6]戴维.诗经研究史[M].长沙:湖南教育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