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治转型之后新阶段:农村集体合作社制度和公司制管理
张明星
山东省济南市平阴县孝直镇政府 250402
一、引言
随着中国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村治模式历经多次变革,从早期的乡政村治到乡镇服务中心与村治的统合治理,如今正迈向农村集体合作社制度和公司制管理的新阶段。这一转变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对于推动农业现代化、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农村集体合作社制度以土地集体所有为根基,整合农村各类资源,实现规模经济和产业多元化发展,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等多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公司制管理的引入则为农村经济组织带来了现代企业制度的优势,提升了管理效率和市场竞争力。小岗村、长江村等先行村在这方面的成功实践,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借鉴。
本文旨在系统探讨这一新阶段的内涵、特点、运行机制以及面临的挑战,为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有益的思路和建议。
二、村治模式的历史演进
2.1 乡政村治阶段
改革开放初期,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打破了人民公社体制下的集体生产模式,农村经济得到了极大的解放。与之相适应,乡政村治模式应运而生。在这一模式下,乡镇政府作为国家政权的基层组织,负责执行国家政策、管理农村公共事务;村民委员会则作为村民自治组织,在乡镇政府的指导下,负责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等。
乡政村治模式在一定时期内适应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这一模式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如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之间的关系不够明确,存在行政干预过多的现象;村民自治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农村公共事务管理效率低下等。
2.2 乡镇服务中心与村治的统合治理阶段
为了解决乡政村治模式存在的问题,一些地区开始探索乡镇服务中心与村治的统合治理模式。在这一模式下,乡镇政府设立各类服务中心,如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等,将公共服务职能从乡镇政府中分离出来,集中到服务中心,为农民提供一站式服务。同时,加强村民委员会的自治能力建设,明确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的职责边界,减少行政干预,充分发挥村民自治的作用。
统合治理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农村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增强了村民自治的活力。但是,随着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农民需求的日益多样化,这一模式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如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有限,难以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需求;农村经济组织的发展受到制约,缺乏市场竞争力等。
三、农村集体合作社制度
3.1 制度内涵与特点
农村集体合作社制度是以土地集体所有为基础,农民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形式。其成员主要是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入股,共同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农村集体合作社具有以下特点:
1. 土地集体所有:土地是农村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农村集体合作社制度坚持土地集体所有,这是保障农民权益、实现农村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土地集体所有使得农民能够共同享有土地增值收益,避免了土地私有化带来的土地兼并和农民失地问题。
2. 成员自愿联合:农民根据自身的意愿和利益需求,自愿加入集体合作社,共同参与生产经营活动。这种自愿联合的方式充分尊重了农民的主体地位,能够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 民主管理:集体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成员享有平等的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重大事项由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充分体现了成员的意志和利益。
4. 互助性经济组织:集体合作社以服务成员为宗旨,通过开展生产、供销、信用等方面的互助合作,提高成员的生产经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实现共同发展和共同富裕。
3.2 经济功能与作用
1. 实现规模经济:通过整合分散的土地、劳动力、资金等生产要素,农村集体合作社能够实现规模化生产和经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例如,在农业生产中,可以统一采购农资、统一进行机械化作业、统一销售农产品,从而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益。
2. 推动产业多元化:农村集体合作社可以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发展多种产业,如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实现农村产业的多元化发展。产业多元化不仅能够增加农民的收入来源,还能够促进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和农村经济的繁荣。
3. 增强市场竞争力:集体合作社作为一个经济组织,能够集中力量开拓市场,提高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通过品牌建设、质量认证等手段,提升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使农民能够在市场中获得更多的利益。
3.3 政治与社会影响
1. 促进民主管理与参与:农村集体合作社的民主管理制度为农民提供了参与农村事务管理的平台,增强了农民的民主意识和参与能力。农民通过参与集体合作社的决策和管理,能够更好地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 增进公共服务与福利:集体合作社可以利用自身的经济实力,为成员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和福利,如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开展农村教育和培训、提供农村社会保障等。这些公共服务和福利的提供,有助于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
3. 强化农村社会凝聚力:农村集体合作社的发展能够促进农民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增强农村社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在共同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农民之间形成了相互依存、相互帮助的关系,有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农村社会。
四、公司制管理的引入
4.1 公司制管理的概念与特点
公司制管理是指将现代企业制度引入农村经济组织,按照公司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方式进行运营和管理。公司制管理具有以下特点:
1. 产权明晰:公司制企业的产权关系明确,股东对公司的资产享有所有权,公司对股东的资产享有法人财产权。这种产权明晰的制度安排有利于激发股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障公司的稳定发展。
2. 权责明确:公司制企业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相互协调。这种权责明确的制度安排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决策效率和管理水平。
3. 管理科学:公司制企业引入了科学的管理理念和方法,如战略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实现了企业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4.2 公司制管理在农村的应用与优势
1. 提升管理效率:公司制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能够提高农村经济组织的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通过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和流程,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和权限,能够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2. 增强市场适应能力:公司制企业具有较强的市场意识和竞争意识,能够根据市场需求和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和产品结构。这种市场适应能力能够使农村经济组织更好地融入市场,提高市场竞争力。
3. 吸引外部投资:公司制企业的产权明晰和规范运作有利于吸引外部投资,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的资金和活力。外部投资者可以通过购买公司的股份或参与公司的项目投资,与农村经济组织实现互利共赢。
4.3 农村集体合作社与公司制管理的融合
农村集体合作社可以借鉴公司制管理的理念和方法,实现自身的转型升级。例如,在产权制度方面,可以将集体资产量化到成员,明确成员的产权份额,建立产权流转机制;在治理结构方面,可以引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现代企业治理机构,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在财务管理方面,可以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和审计。
同时,农村集体合作社在融合公司制管理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坚持为成员服务的宗旨,注重保护农民的利益。例如,在利润分配方面,可以在按照股份分配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对成员的返利比例,增加农民的收入。
五、先行村的实践经验
5.1 小岗村:从土地承包到股份合作的探索
小岗村作为中国农村改革的发源地,在村治转型过程中进行了一系列积极的探索。早期,小岗村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解决了农民的温饱问题。随着时代的发展,小岗村面临着农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的挑战。
为了实现农业的现代化发展,小岗村成立了农村集体合作社,将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进行统一规划和经营。同时,引入公司制管理模式,成立了农业发展公司,负责合作社的市场运营和管理。通过与企业合作,发展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等产业,延长了产业链,提高了农产品的附加值。
在利益分配方面,小岗村采取了按股分红和按劳分配相结合的方式,充分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此外,小岗村还注重人才培养和引进,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为产业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
5.2 长江村:集体经济与公司制的深度融合
长江村在村治转型中,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的优势,实现了集体经济与公司制的深度融合。长江村以村办企业为基础,不断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通过整合资源,成立了集团公司,对村办企业进行统一管理和运营。
集团公司引入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了产权明晰、权责明确。在产业发展方面,长江村注重多元化发展,涉足钢铁、化工、房地产等多个领域。同时,积极推动产业升级,加强科技创新,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在村民福利方面,长江村实行了“按需分配”的制度,为村民提供免费的住房、医疗、教育等福利,实现了共同富裕。此外,长江村还注重精神文明建设,加强文化设施建设,丰富村民的精神文化生活。
5.3 经验总结与启示
小岗村和长江村的实践经验表明,农村集体合作社制度和公司制管理的融合是村治转型的有效路径。在这一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尊重农民的意愿和选择;要注重产业发展,通过产业多元化和升级,提高农村经济的发展水平;要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为农村发展提供智力支持;要完善利益分配机制,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实现共同富裕。
六、新阶段的运行机制
6.1 决策与管理机制
在农村集体合作社制度和公司制管理相结合的模式下,决策与管理机制更加科学和民主。一般来说,设立成员大会作为最高权力机构,成员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决策,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工作。
在决策过程中,充分尊重成员的意见和建议,重大事项需经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同时,引入现代企业的决策方法和工具,如市场调研、可行性分析等,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6.2 利益分配机制
利益分配机制是保障成员利益、促进合作社发展的关键。在这一模式下,利益分配通常遵循以下原则:一是按股分配,根据成员的出资额或股份比例分配利润;二是按交易量分配,根据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或交易额比例返还利润;三是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用于合作社的发展和公共服务。
例如,某农村集体合作社在年终利润分配时,首先提取 10% 的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提取 5% 的公益金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成员福利;然后,将剩余利润的 60% 按照股份比例分配给成员, 40% 按照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比例返还给成员。
6.3 监督与评估机制
为了确保农村集体合作社和公司的规范运行,建立健全监督与评估机制至关重要。监督机制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内部监督主要由监事会负责,对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工作进行监督;外部监督则由政府相关部门、审计机构等进行,对合作社和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活动等进行监督。
评估机制主要是对合作社和公司的经营绩效进行评估,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方面。通过评估,及时发现问题,调整经营策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七、面临的挑战与应对策略
7.1 制度衔接与政策支持问题
农村集体合作社制度和公司制管理的融合,涉及到土地制度、产权制度、税收政策等多个方面的制度衔接问题。目前,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还不够完善,存在一些政策空白和矛盾之处,给农村经济组织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例如,在土地流转方面,虽然国家鼓励农村土地流转,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土地产权不明晰、流转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导致土地流转困难。在税收政策方面,农村集体合作社和公司制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同,存在税收不公平的现象。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加强制度建设和政策支持。一方面,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农村集体合作社和公司制企业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和运行规则,为两者的融合提供法律保障;另一方面,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在土地流转、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方面给予农村经济组织更多的支持。
7.2 人才短缺与素质提升难题
农村经济的发展需要大量的专业人才,包括农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市场营销人才等。然而,目前农村人才短缺的问题较为突出,人才素质也有待提高。一方面,由于农村的生活条件和发展机会相对有限,难以吸引和留住高素质的人才;另一方面,农村现有的人才培养体系不够完善,农民接受培训和教育的机会较少,导致人才素质难以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
为了解决人才短缺和素质提升的难题,需要采取多种措施。一是加强人才引进,通过出台优惠政策,吸引高校毕业生、专业技术人才和企业管理人才到农村创业就业;二是加强人才培养,建立健全农村人才培养体系,加大对农民的培训力度,提高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和生产经营能力;三是加强人才激励,建立完善的人才激励机制,对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7.3 市场风险与应对措施
农村经济组织在市场竞争中面临着各种风险,如市场价格波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需求变化等。这些风险给农村经济组织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甚至可能导致经济组织的亏损和破产。
为了应对市场风险,农村经济组织需要加强市场风险管理。一是加强市场调研和分析,及时了解市场动态和需求变化,制定科学合理的经营策略;二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三是加强品牌建设,提高农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市场竞争力;四是加强风险管理,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和应急预案,降低市场风险带来的损失。
八、结论
农村集体合作社制度和公司制管理是村治转型之后的新阶段,这一阶段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农村集体合作社制度以土地集体所有为基础,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公司制管理的引入则提升了农村经济组织的管理效率和市场竞争力。两者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为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新的路径和模式。
通过对小岗村、长江村等先行村实践经验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这一模式在推动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然而,在实践过程中,也面临着制度衔接、人才短缺、市场风险等挑战,需要通过加强制度建设、政策支持、人才培养和风险管理等措施加以应对。
展望未来,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农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农村集体合作社制度和公司制管理将不断完善和创新,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