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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预算法下事业单位会计与预算管理协同机制构建

作者

白雪梅

吉林省梨树县财政信息中心 136500

引言

新《预算法》的实施标志着我国预算管理法治化和规范化迈入新阶段,也为事业单位会计与预算管理的协同创新提出了更高标准。事业单位在履行公益服务、资金管理和资产运营等方面责任重大,预算管理作为资金分配和绩效评价的重要手段,会计管理作为资金运行和财务监督的核心环节,两者协同不仅关乎资金的安全与效益,更影响单位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然而,当前不少事业单位在实际管理中仍存在预算编制与会计核算“两张皮”、资金流向与用途监管不严、预算绩效与会计信息脱节等问题,难以实现预算资金的科学配置与高效运行。本文围绕新预算法背景下事业单位会计与预算管理的协同机制,探讨其理论逻辑、实践难点与优化策略,为推动事业单位财务治理体系现代化提供参考。

一、新预算法对事业单位会计与预算管理的规范要求与制度创新

新《预算法》对预算编制、执行、调整、监督、绩效管理等各环节提出更为严格和细致的规范,对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带来深刻影响。从预算管理角度看,强调全过程预算、部门预算、绩效预算,要求预算编制科学合理、执行严谨规范、绩效目标明确。会计管理方面,新预算法要求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及时,强化对资金流动的全程监控和信息公开。两者协同的本质要求是实现预算编制的科学性、执行的有效性与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三位一体。从具体内容来看,一是明确预算和会计管理的责任主体,落实各级管理责任。二是细化预算管理流程,将预算编制、执行、调整、监督与会计信息流转衔接起来。三是推动绩效管理与会计核算融合,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调整、会计记录关联。四是加强预算公开与会计信息透明度,便于监督与社会公众参与。新预算法的核心目标,是构建现代预算治理体系,推动财务管理体系与业务管理体系的高度融合,形成有序、高效、规范的资金运行机制。

二、当前事业单位会计与预算管理协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新预算法的政策引导下,部分事业单位会计与预算管理协同虽取得初步成效,但总体看仍存在诸多突出问题,严重制约了资金效能和管理绩效的提升。首先,预算编制与会计核算流程脱节,预算依据不够充分,实际支出与预算安排不符,预算刚性与会计弹性矛盾明显。其次,预算执行环节信息共享不足,会计人员对预算指标变化把握不及时,导致资金使用过程监管乏力,部分预算资金闲置或挤占挪用现象时有发生。第三,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尚不完善,会计数据与绩效目标分离,绩效考核结果难以有效指导预算调整和资金优化配置。第四,会计信息化与预算管理系统整合程度不高,信息孤岛现象严重,数据交互不畅,影响协同效率。第五,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对新预算法及相关协同管理知识掌握不足,专业素养与业务能力有待提升。第六,内控机制和风险防控体系薄弱,预算资金流向和使用过程缺乏有效监督。以上问题反映出事业单位会计与预算管理协同仍处于初级阶段,亟需在体制、机制、技术和人才等多方面系统发力。

三、事业单位会计与预算管理协同的理论基础与实现逻辑

会计与预算管理协同的理论基础在于两者目标一致、信息互补、功能互促。预算管理作为事前资金分配和目标设定的核心手段,会计管理则贯穿资金使用、流向、成本、绩效等全过程,是预算执行的基础与监督保障。实现两者协同,一方面需以预算为主线,把会计核算嵌入预算执行与绩效管理全流程,实现预算编制、执行、调整、控制、分析和反馈的闭环;另一方面要以会计信息为基础,动态监控预算执行进度、发现偏差、调整方案、支撑决策优化。两者在目标上共同服务于资金安全、效益最大化和规范管理,在信息流上通过共享预算数据、会计数据和绩效数据,实现对资金运行的全面掌控。协同的实现还依赖于信息技术支撑,通过一体化财务管理平台,打通预算、会计、绩效、资产等系统,实现数据同步、流程贯通和自动化控制。

四、新预算法下事业单位会计与预算管理协同机制的优化路径

提升事业单位会计与预算管理协同水平,需要从制度设计、流程重构、信息化建设、能力提升等多维度发力。首先,完善协同管理制度,明确会计与预算管理的责权边界,细化预算编制、执行、绩效考核与会计监督的具体衔接环节,推动制度刚性约束与弹性管理的有机统一。其次,优化管理流程,将预算目标、会计核算、资金流转、绩效考核等环节纳入统一管理体系,实现流程标准化、操作规范化。第三,加强信息化建设,搭建一体化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绩效考核、资产管理等系统集成,打通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实时共享和动态监控,提高协同效率。第四,提升财务人员业务素养,强化新预算法、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化管理等专业培训,打造高素质、复合型财务管理队伍。第五,完善内控体系与风险防控机制,加强预算资金流向、用途和绩效全过程监管,设立专门的内控岗位和监督机构,推动内部审计、外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第六,健全协同激励机制,将预算执行结果、会计监督成效、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单位考核体系,推动财务管理目标、责任和利益高度统一。

五、事业单位会计与预算管理协同的深化发展方向与建议

随着数字政府和智慧财务的不断发展,事业单位会计与预算协同将更加注重全过程、全方位和全生命周期的管控。建议未来应持续深化协同机制创新,推动预算绩效管理与会计信息化的深度融合,形成以结果为导向、以绩效为核心的动态管理体系。各单位应结合新预算法最新精神,定期梳理预算管理与会计监督的流程衔接点,优化管理规范,完善绩效考核,将资金分配、资产管理和风险控制纳入一体化流程。加强跨部门、跨层级、跨系统的数据整合,提升财务信息资源共享水平。推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在预算编制、执行、分析和监督中的应用,提高预算科学性和会计透明度。大力加强财务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岗位培训与职业发展路径,推动业务能力与管理能力“双提升”。完善外部监督和社会监督,健全公开透明机制,提升单位治理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结论

新预算法为事业单位会计与预算管理协同提供了政策基础和制度保障。通过制度创新、流程重构、信息化集成和队伍能力建设,能够实现预算编制、执行、绩效与会计核算的深度融合,提升单位资金配置效率和财务治理水平。当前仍需突破管理理念滞后、流程不畅、信息壁垒和人员能力不足等瓶颈,未来应持续推动协同机制优化、信息化建设深化和队伍素质提升,助力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现代化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参考文献

[1] 赵国俊 , 宋悦 . 新预算法下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与会计核算衔接研究 [J]. 预算管理研究 , 2023(03): 86-91.

[2] 李志刚 , 王颖 . 事业单位预算与会计管理协同机制创新探析 [J].财会月刊 , 2022(18): 55-60.

[3] 刘伟 , 张红 . 新预算法背景下事业单位会计与预算一体化管理模式研究 [J]. 会计之友 , 2023(10): 103-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