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制度创新研究
吴占林
伊金霍洛旗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 017200
引言
作为国家治理体系的关键环节,空间规划体系的优化与用途管控机制的完善,对构建科学合理的国土开发保护体系至关重要。通过建立功能定位明确、开发秩序规范的空间发展模式,可实现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转型,将有力支撑高质量发展战略的实施,为中国式现代化进程提供坚实保障。
1 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制度创新发展的现状
1.1 规划许可的优化调整与改革整合后的机构尚不配套
作为建设项目的法定凭证,用地规划许可证由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用以确认项目选址和用地范围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在国土与规划部门合并后,该证件的独立功能已逐步弱化。各地纷纷调整流程,或取消或整合,为提升效能、缓解企业压力,需全国统一优化管理方式
1.2 部分规划许可设置与城乡融合趋势不符
现行的规划审批体系主要涵盖建筑项目、乡村建设及临时工程的许可申请。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这些许可的审批标准趋于一致,均围绕用地规模、空间定位、现状地类、建筑体量、垂直高度及楼层数量等核心要素展开。随着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推进,区分城乡审批已失去现实意义,实行统一审批机制将更有利于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与空间用途的有效管控。
1.3 规划监督无法形成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闭环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中的规划监督,主要通过跟踪服务和过程监控来确保规划的严格执行,从而维护其权威性。目前,规划核实与土地核验是实施监督的关键方法,然而它们之间的具体关联尚未明确。不同地区对此的处理方式各异,有的将两者整合为单一验收流程,有的则分别进行。由于监管规划范畴界定模糊,既难以实现用地与规划的有效衔接,又因掺杂非规划性技术要素而引发职责不明等状况。这种情况致使工程验收交付后,常因建筑设计细节调整诱发民众投诉及法律纠纷。
2 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制度创新途径
2.1 构建共同发力的规划与管制协调制度
纵观空间治理演变,我国已从依赖资源高耗、牺牲生态的快速增长,转向追求资源循环、生态优先的可持续发展。治理范围从城市延伸至全域,治理对象从单一要素扩展到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系统整体。空间治理与资源配置已成为推动高质量转型的关键支撑。从全局视角出发,统筹自然资源分配,提升空间利用效能,是国土规划与用途管控的核心任务。
从宏观视角出发,空间规划与用途管控需基于主体功能定位,发挥区域主导优势;应突出区域特色,在农业主产带、生态保护核心区及都市发展圈,国土规划分别侧重农田、自然环境和城市建设用地布局,并实施分类管理策略,制定符合各区特点的资源调配方案,各功能区域的空间布局需严格遵循规划标准,城市化地带应优先保障建设用地,农产品生产带次之,生态重点区域则需控制城镇用地扩张,以实现功能协调与优势互补的开发保护格局。
2.2 实施土地用途管制
新政要求以土地用途管制为核心,通过总体规划将地类划分为农业、建设及未开发用地。为保护耕地资源,我国实施严格的土地用途管理制度,明确禁止农用地随意转为建设用地,并对建设用地规模实施总量控制。该制度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托,在规划执行中有效维护了粮食生产安全,遏制了城市无序蔓延的态势。
区域管理策略主要涉及土地开发规划的用地分类与功能划分。其中,开发管制着重于可建设区域与限制开发区域,既满足了经济发展需求,又强化了生态敏感区的保护;而土地功能划分则特别关注基本农田的严格管理。此外,土地用途转换的全过程监管,重点在于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各个环节控制。农地用途变更许可作为土地管理的行政手段,是实现耕地保护的重要措施。这种地类转换的监管模式,为全要素空间管控提供了参考范例。
2.3 以分级分类为引领,实行差异化审批和监管
针对项目特性实施分类管理,优化审批流程,提升规划许可的精确度。在居住项目审核中,着重考察采光间距、交通动线、车位配置、绿化比例及配套设施,以全面提升居住质量;针对商办项目,则重点评估功能分区、用途性质、建筑高度、立面设计及土地腾退情况,致力于优化市场环境;工业项目的审查重点包括行业准入门槛、对周边用地的影响以及环评、水评、交评等指标的落实情况,旨在促进绿色可持续发展。
基于全域全要素的国土空间治理需求,构建统一的技术标准框架,以支持国土空间规划的实施与用途管理。以国土空间调查、规划及用途管制中的用地用海分类为基准,完善耕地、城乡建设用地、林地、水域、湿地等要素的规划与管制技术标准,确立统一的自然资源分类与认定准则。依据空间规划审查技术标准,确立各层级规划强制指标规范,优化用途转换、准入审批及效能评估的技术指引。
2.4 以法治保障为前提,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制度规范
考虑到国土空间的多维特性,立法应融入差异化空间治理思维,采用多样化的用途管控策略。此外,可借鉴各地“多审合一”与“多证合一”改革实践,将风险分类分级及差别化审批监管措施制度化,明晰规划资源综合验收的定义与重要性,并移除规划核实作为竣工验收的前置要求。同时,可赋予部分地区试点权限,为科学规划土地保护开发格局、完善空间管理机制提供制度支撑。
此外,应加快健全政策框架,适时修订或颁布管理细则。各地区可制定规划许可指南、规划资源验收细则,界定免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项目类别,列明事中事后监管清单,强化信用监管,统一管理机制与标准,以提升规划管理的精准性与实效性。
2.5 建立联动管理机制
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与审查过程中,规划编制团队与用途管理部门协同制定管制规则,重点围绕永久农田、生态保护边界及城镇开发界限等控制线的划定与优化,同步探讨管控机制,兼顾功能布局与监管需求。通过深入解析与管控分析,及时应对用途管理反馈的实施难题,优化方案以提高其可操作性与实效性。在监督环节,应组建涵盖综合规划、管控及执法等专业人员的专项小组,协同处理违背规划要求与用途管理规定的状况,并解决规划内在问题,为方案执行与用途管理效能评估提供依据。
依托资源勘查数据,运用国家标准化测绘体系,融合多源空间信息,构建统一的国家地理信息数据库。数据处理过程遵循规范,确保信息精确、可靠与完整。在保障信息安全方面,构建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信息平台至关重要。通过实施全程留痕机制,确保规划数据的可追溯性和可查询性,有效防止数据泄露和丢失。
结语
综上所述,在推进国土空间规划落地时,需秉持人本思想,科学构建指标系统,强化监测预警机制,定期开展城市评估并提出优化建议。为实现生态与经济的平衡发展,应贯彻开放协同原则,构建统一协调、功能互补的空间规划管理体系。
参考文献:
[1] 毕云龙 , 李颖 , 相洪波 , 等 . 优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工作的思考与建议——从福建省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探索与实践谈起 [J].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 ,2024,37(09):41-48.
[2] 陶荣 , 肖昶 , 徐雯 , 等 . 空间治理视角下国土空间规划与用途管制衔接制度研究 [J]. 地理空间信息 ,2024,22(05):14-18+37.
[3] 杜怡眉. 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四川壤塘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分区划定策略研究 [D]. 长江大学 ,2024.
[4] 易家林 , 郭杰 , 欧名豪 , 等 . 面向治理转型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完善路径探讨 [J]. 中国土地科学 ,2024,38(01):6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