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诗乐图谱》看吕柟的“中和”乐教思想
李微
湖南师范大学 410600
吕柟,字仲木,号泾野,陕西高陵人,明成化十五年(1479)生,逝于嘉庆二十一年(1542),人称泾野先生。吕柟“少儁悟绝人”,受业于渭南薛敬之、河东薛瑄等人,“学行为世儒所宗”,是与王阳明、王廷相等齐名的一代大儒。正德三年进士第一,授翰林院修撰兼经筵讲官。嘉靖中谪解州判官,摄行州事,后任南京吏部考功郎中、尚宝司卿和太常寺少卿。嘉靖十四年, 升北京国子监祭酒。嘉靖十五年秋升为南京礼部右侍郎, 再次回到南京, 嘉靖十八年, 时年六十一岁的吕枘致仕回乡, 结束了他长期在外为官的生活。《诗乐图谱》成书于嘉靖十五年(1536,时年58 岁)八月,共六册,十八卷。嘉靖十四年(1535),吕柟升北京国子监祭酒。在国子监,作《监规发明》,以约束诸生。此外为了改善国子监学风,强调对礼乐的学习,编撰《诗乐图谱》。全书包括: 六调图谱、礼字集: 钟磬调三卷、乐字集: 琴调三卷、射字集: 瑟调三卷、御字集: 笙调三卷、书字集: 箫笛调三卷、数字集: 埙箎调三卷。以儒家“礼、乐、射、御、书、数”六艺命名, 列出六调。此六调即六种( 类)不同乐器记谱。
《诗乐图谱》的产生与特点都受到吕柟音乐思想影响,吕柟尊崇儒学,重视音乐的教化作用,致力于用音乐使学生“养其性情之正,育其和平之徳,仰副我圣皇教养之厚意也”。中和思想,由来已久,中和思想在中国古代美学思想中的意蕴是极其丰富的,涉及到艺术审美,人格审美等多个方面。《说文解字》中记载:“和,相应也”。“和”的本义从语言学上追根溯源与音乐直接相关。首先就音乐作品而言,是对音响层面的本质要求,其次就音乐作品创作而言,是对艺术家创作的指示导向,最后就艺术接受而言,则是实现对接受者性情的调理。乐教正是基于音乐艺术作品的和谐之美,因为只有和谐的音乐才能起到对人的调理作用。例如《诗乐图谱》所涉乐器包括: 钟、鼓、金钟、玉磬、琴、瑟、笙、箫、笛、埙、箎、棁、敔等 13 种。每种乐器均配有图片。现据谱前文字分别加以说明。吕柟在《诗乐图谱》对金钟、玉磬介绍时写道:“以中和之音养性情之德,优游讽咏,则非僻自消,而渣滓浑化,此乐音之感招也。”在这段文字中可见吕柟认为,用中正平和的音乐来涵养性情品德,从容舒缓地吟诵,那么邪僻的念头自然消散,内心的杂质也会逐渐化去,这便是音乐的感化力量。这里的“性情”二字,结合文意分析,应是重在德性,有涵养的性情离不开人的德性修养,在古人的观念中只有拥有圣人之德才能治理好天下。音乐具有调理性情的价值观念并非吕柟的首创,这种观念历史起源很早。在《尚书·舜典》中记载:“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乐器合奏时追求整齐、和谐、协调。这样的音乐作品可以让人进入一种中正平和的精神状态,从而实现调理人性情的作用。在吕柟的的乐教思想中,看重的是音乐对人德性修养的影响。从音乐文化的发展上看,他的这种观点也是有理可循的。例如在汉代古琴崇尚的雅正琴风,史称雅正派,琴者追求君子品格,中和之美成为琴乐的审美标准,‘雅正’之风也使君子与琴的关系更为紧密,并在琴乐实践中促成了“以和为美”的审美风尚,至此“中和”成为古琴琴乐最重要的特征。”吕柟《诗乐图谱》也有琴调三卷。由此看来,吕柟的乐教思想追求中和之美,强调音乐对人德性修养的功能。
琴技可以说是古琴由声入乐,进入艺术领域的基础,琴体、琴谱是静态的死物,只有人的参与才能进入动态,古琴艺术作为时间艺术,正是以动态的琴技将琴体和曲谱转化成流动的音乐。所以,琴技是将琴者的情感,曲谱的内涵从无声化为有意的关键。以吕柟《诗乐图谱》的第二册“琴调”为例,古琴以‘中和’为美,这种‘中和’在具体实践中也可以细分为两个层面:一为心境的‘中和’,一为演奏技法的‘中和’。吕柟在古琴弹奏的过程中,其中和乐教思想在古琴中的体现主要包含了演奏技法方面。关于演奏技法,吕柟认为:“琴之五弦,五声也。其下二弦,少宫、少徵也,若去一留七,去七留一,则止用六弦矣。故七声具而后乐和焉”。在古琴弹奏时,吕柟只采用六根弦弹奏,恰好符合中和的乐教思想。从旋律音高与调式看,吕柟采用黄钟宫调,在旋律上,我国古代所提出的声、度之“中和”,儒家提出的“中和”肯定五声,否定变宫、辨徴,强调音乐的节制,譬如只能平缓不能疾速、音调只能平直不能委婉、技巧只能简洁不能重复等,而吕柟的琴谱刚好做到了这一点。
由此可见,不论是在理论的乐器说明时,还是在乐谱本身,都在强调中和之美,对中和之美的导向最终会落实在人的德性修养,这些现象的产生都离不开吕柟以中和为核心展开的乐教思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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