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商精神的现代性转化
孔文思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 272067
一、儒商精神的核心理念及历史作用
(一)儒商精神的核心理念
儒商精神作为儒家精神与商业实践深度融合的产物,其核心理念植根于中华传统文化的深厚土壤,历经千年传承与演变,形成了以“义利统一”为精神根基、“知行合一”为实践特征、“儒家五常”为价值凝练的完整体系。
1. 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的理念在儒家经典中根基深厚,强调关爱他人、尊重生命,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商业实践中,儒商将此理念贯穿于企业运营的各个环节,注重人才选拔与培养,关爱员工生活与工作需求,以顾客为中心,关注社会大众利益,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2. 义利共生
儒家思想中的义利观对儒商精神影响深远。儒商注重在商业活动中秉持仁义之心,坚决不谋取不义之财,强调在义的指引下合理求利,实现义利统一。在现代社会,这种理念体现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企业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关注环境保护、员工权益、社区发展等。
3. 诚信至上
诚信被视为商业的灵魂,儒商文化极为重视诚信经营。诚信经营能助力企业塑造良好品牌形象,建立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在现代市场经济中,诚信依然是企业的生命线,企业一旦失去诚信,将失去市场信任,面临生存危机。
4. 尚中贵和
“尚中贵和”理念强调处事要把握适度,追求恰到好处的平衡,高度重视人际关系的和谐。儒商巧妙将这一精神运用于商业竞争与合作中,注重遵循道义,反对不正当竞争,寻求合作与共赢。同时,在企业内部管理中注重营造和谐工作氛围,促进员工之间的团结协作。
(二)儒商精神的历史作用
1. 推动商业经济繁荣
儒商精神通过构建“义利共生”的经营准则,为不同历史时期的商业发展提供了制度与精神支撑。传统儒商以“以义取利”为核心,推动了明清时期区域商业网络的形成。儒商精神的当代转化进一步促进了市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企业应对市场波动提供了方法论。
2. 塑造良好商业道德风尚
儒商精神以“诚信为本”“以和为贵”的精神内核,成为商业道德建设的核心范式。儒商在义利观层面主要调和了商业逐利性与社会公益性的矛盾,其“利民惠民”的人道观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共同富裕”目标一致。儒商精神在商业道德建设中的实践,有助于提升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道德水平。
3. 促进社会文化交流与融合
儒商精神作为中华传统文化与商业实践深度融合的结晶,在促进社会文化交流与融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历史上,儒商通过丝绸之路等贸易通道,将中华文化传播到世界各地,促进了文化的相互借鉴与融合。在当今全球化的背景下,儒商精神依然推动着不同地域文化的交流与融合,成为连接不同文化的重要桥梁与纽带。
二、儒商精神现代性转化的可行性及必要性
(一)价值内核的时代耦合
儒商精神的价值内核与社会主义商业精神存在深度的内在逻辑契合。儒商精神秉持“见利思义”“以义取利”的价值范式,这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倡导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统一”的精神要求一致。同时,儒商精神中的“济世利民”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集体主义”本质相契合,能够为企业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促使企业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在推动社会发展中实现自身价值。
(二)管理哲学的跨时空呼应
儒商精神的管理智慧与现代企业治理理念存在方法论上的呼应。儒商精神“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与现代企业“人性化治理”理念深度契合,有助于提升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同时,儒商精神中“尚中贵和”“趋时应变”的辩证智慧,能够帮助企业在制定战略和决策时兼顾原则性与灵活性,提升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和应变能力。
(三)经营精神的现代性激活
儒商精神的经营智慧能够为现代市场经济提供有益的借鉴。儒商精神中“诚信至上”的道德自律与现代市场经济“信用经济”的本质要求高度契合,有助于规范市场主体行为,降低交易成本,维护市场秩序。同时,儒商精神“厚德载物”的包容精神与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跨文化经营”的要求存在天然契合,有助于企业在跨国经营中尊重当地文化,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四)精神基因的代际传承
儒商精神的工作精神与社会资本建构方式与现代企业家精神存在品质契合与精神同源性。儒商勤奋敬业、自强不息的精神内核能够激励企业家保持积极进取的态度,勇于创新。同时,儒商精神“尚中贵和”的社会资本建构方式有助于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增强社会认同感,实现企业与社会的共同发展。
(五)文化话语的建构可行性
儒商精神的现代化转型有助于构建中国特色商业文明话语体系。通过对儒商精神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可以将其融入当代商业实践和国际经济交往中,向世界展示中国商业文明的独特魅力和价值追求,提升中国在国际经济舞台上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三、儒商精神现代性转化的路径
(一)深化企业内部文化精神构建
企业是儒商精神实践的主体,应将儒商精神融入企业核心价值观和经营管理体系。具体而言,可以构建儒商精神导向的ESG 指标体系,将“仁义礼智信”等儒家核心理念量化为具体的评价指标;凸显企业党组织引领功能,确保企业发展方向与国家战略一致;锻造儒商型企业家梯队,通过培训、交流等方式提升企业家的儒商素养。
(二)强化政府引导职能
政府在儒商精神推广中应发挥重要作用。可以出台相关政策激励企业践行儒商精神,如设立“儒商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对符合标准的企业给予税收、荣誉、市场准入等方面的优惠;完善法规约束体系,明确企业伦理建设的法律要求;树立行业示范标杆,通过典型经验带动全行业社会责任投入的增长;强化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与引导,构建统一的“儒商精神与社会责任”信息平台。
(三)激活社会监督网络
社会监督是推动儒商精神现代性转化的重要力量。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应发挥枢纽衔接功能,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媒体平台应强化儒商精神的传播力度,营造崇商重德的舆论生态;构建完善的监督保障体系,通过消费者动态反馈、舆论监督曝光等方式对企业失德行为形成约束机制。
参考文献:
[1] 罗能生 . 传统儒商精神与现代中国市场理性建构 [J].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 1998(01):6-11.
[2] 曾建平 . 儒商精神的实质及其现代价值——“儒商精神与 21 世纪中国及东南亚经济的发展”国际学术研讨会综述 [J]. 中国文化研究 , 2000(28):142-145.
[3] 汤恩佳 . 儒商精神与二十一世纪经济的发展 [J]. 船山学刊 , 2000(02):20-22.
[4] 刘凌 . 科学评价“儒商”及其“诚信”[J]. 泰山学院学报 , 2005(01):86-89.
成果来源:2025 年度济宁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儒商文化与现代工商业文明研究”专项 25JSGX-RS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