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的常见问题及对策研究
刘远
湖南益源上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怀化 418000
引言
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进程中,建设工程行业始终占据重要地位,是推动城市化进程、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的核心力量。招标投标作为建设工程 关键前置环节, 承担着资源优化配置、保障市场公平竞争、提升工程经济效益等多重使命。规范有序的招标投标活动,能够确保优质企业参与工程建设,实现技术、资金、人力等要素的合理流动与高效整合,对保障工程质量、控制建设成本、维护市场秩序意义深远。
然而,随着建设工程行业规模不断扩张,市场环境日益复杂,招标投标过程中逐渐暴露出诸多深层次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干扰市场正常竞争秩序,造成资源浪费,更可能衍生出工程质量隐患、腐败滋生等严重后果,对行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形成阻碍。基于此,深入梳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常见问题,剖析其形成根源,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对策,成为当前行业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本文将基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视角,系统展开研究,以期为行业发展提供有益参考。
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常见问题分析
(一)法律法规与制度执行层面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的法规体系虽 已初步建立,但仍存在诸多漏洞。现行法律法规在部分关键环节的规定较为笼统,缺乏细化标准与操作指 如电子招标投标中的数据安全、法律效力界定等问题,法规未能及时跟进明确 出现监管空白与争议 。不同层级法规之间也存在协调性不足的情况,上位法与下位法在部分条款的衔接上存在矛盾,影响法规执行的权威性与统一性。
例如,在某省开展的 招标投标相关法规,要求招标公告需在指定的全 竞争 然而,该省自行制定的地方性 这就导致项目在招标时,一些省外企业因未 争。同时,在评标环节,国家法规规定评标委 而该省的地方性法规对专家比例的规定 的情况,使得评标结果的公正性受到质疑。 上的矛盾,不仅给招标人、投标人带来困扰,也增 与统一
制度执行监管不足是法规难以有效落地的重要因素。在实际监管过程中,多头管理现象突出,不同部门间职责划分模糊,存在交叉监管与监管真空并存的局面。监管手段较为传统,主要依赖人工审查与事后检查,缺乏对招标投标全过程的动态监测与智能预警,难以在问题萌芽阶段及时发现并处理 。对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有限,处罚标准较低,违法成本与违法收益严重失衡,无法形成有效威慑。
地方性规定差异冲突进一步加剧了制度执行的复杂性。各地方基于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的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在资质要求、评标标准、审批流程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 这种差异虽在 定程度上体现了地方管理的灵活性,但也导致跨地区企业参与投标时面临规则不统一的困境,增加了市场交易成本,阻碍了全国统一建设工程市场的形成。
(二)市场秩序与竞争环境层面
围标串标现象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市场中屡禁不止。部分投标企业相互勾结,通过约定投标报价、轮流中标、陪标等手段,将招标投标活动异化为形式化流程,排挤其他潜在竞争者,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围标串标行为隐蔽性强,涉及多方利益主体,且往往存在信息不对称,监管部门难以有效识别与查处。
虚假招标、明招暗定问题严重损害招标投标制度的公信力。一些招标人在招标前已事先确定中标人,通过设置倾向性招标条件、量身定制评标标准等方式,为特定企业 “量身打造” 中标机会。这种行为使得招标投标沦为走过场,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被侵害,市场资源配置功能失效,形成 “劣币驱逐良币” 的恶性循环。
不正当竞争手段多样,扰乱市场正常秩序。除围标串标、虚假招标外,部分企业还采用恶意低价竞标、商业贿赂等手段谋取中标。恶意低价竞标企业在中标后,往往通过偷工减料、变更设计等方式降低成本,导致工程质量下降;商业贿赂行为则滋生腐败,破坏行业风气,损害公共利益与政府形象。
(三)招标主体与参与方行为层面
招标人违规操作行为时有发生。部分招标人利用自身主导地位,随意更改招标程序,压缩招标时间,影响投标人正常参与。在招标文件编制过程中,设置不合理的资质条件、技术参数等,排斥潜在投标人。甚至存在干预评标结果、不按规定签订合同等行为,破坏招标投标活动的公正性与严肃性。
投标人资质造假问题频发,干扰市场公平竞争。一些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能力的企业,通过伪造业绩、虚报人员资质、虚构财务数据等手段,骗取投标资格。资质造假企业一旦中标,难以保证工程建设质量与进度,给项目实施带来巨大风险,同时也对具备真实资质企业的发展空间造成挤压 。
评标专家评审不公正现象影响评标结果客观性。部分评标专家缺乏职业道德与专业素养,在评审过程中受人情关系、利益诱惑影响,未能严格按照评标标准进行评审。存在随意打分、倾向特定投标人等行为,导致评标结果无法真实反映投标人实力,损害招标投标活动的公平性 。
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问题的成因剖析
(一)制度不完善因素
法规更新滞后是导致制度难以适应市场发展的关键原因。随着建设工程行业技术创新、模式变革加速,新型招标投标业态不断涌现,如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EPC 总承包招标等。但相关法规修订周期较长,无法及时对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规范,使得实践操作缺乏明确法律依据。
配套细则缺失进一步削弱了法规的可操作性。许多法律法规仅提出原则性要求,缺乏具体实施细则与操作流程。对于评标方法的选择、异议投诉处理等关键环节,没有统一明确的标准,导致各地、各项目执行过程中差异较大,增加了市场主体行为的不确定性。
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降低了违法违规成本。现行法规对招标投标违法行为的责任界定不够清晰,处罚措施较为宽松,且存在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对于围标串标、虚假招标等严重违法行为,往往以罚款等经济处罚为主,缺乏对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追责与行业禁入等严厉措施,难以形成有效震慑。
(二)市场环境因素
信用体系不完善是市场秩序混乱的重要诱因。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尚未建立起覆盖全行业、全流程的信用评价体系,企业信用信息分散在不同部门与平台,缺乏统一归集与共享机制。信用信息的缺失使得守信企业无法得到有效激励,失信企业得不到应有的惩戒,难以形成 “守信者荣、失信者耻” 的市场氛围。
行业自律不足导致市场主体行为缺乏自我约束。建设工程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作用发挥有限,未能制定完善的行业自律规范与标准,对会员企业的违规行为监督与惩戒力度不足。企业缺乏主动遵守行业规范、维护市场秩序的意识,过度追求经济利益,忽视社会责任。
市场竞争过度无序加剧了问题的产生。当前建设工程市场竞争激烈,企业数量众多,僧多粥少的局面使得部分企业为获取项目不择手段。市场准入门槛较低,大量低资质、低水平企业涌入市场,进一步恶化竞争环境,导致不正当竞争行为屡禁不止。
(三)主体意识与能力因素
法律意识淡薄是市场主体违规行为频发的思想根源。部分招标人、投标人对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缺乏深入了解,未能充分认识到违规行为的严重性与危害性。在利益驱动下,心存侥幸心理,不惜违反法律法规谋取私利,忽视自身行为对市场秩序与公共利益的损害。
专业能力欠缺影响招标投标活动的规范性与效率。部分招标人缺乏专业的招标管理知识与经验,在招标文件编制、评标组织等环节存在不规范操作;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流程与规则掌握不熟练,容易出现投标文件编制错误、错过投标截止时间等问题。评标专家队伍中也存在专业结构不合理、知识更新不及时等情况,影响评审质量。
职业道德缺失是导致评标不公等问题的重要因素。部分市场主体受拜金主义、功利主义思想影响,职业道德观念淡薄,在招标投标活动中违背公平、公正原则。评标专家利用评审权力谋取私利,招标人、投标人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严重破坏行业风气。
三、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问题的解决对策
(一)完善法规制度与执行机制
健全法规体系是解决问题的基础。应加快推进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修订工作,针对新型招标投标模式与市场发展需求,补充完善相关条款,明确电子招标投标、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等新业态的法律地位与操作规范。加强法规之间的统筹协调,消除不同层级法规之间的矛盾与冲突,构建科学、统一、完备的法规体系。
强化制度执行监督是保障法规落地的关键。建立集中统一的监管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避免多头管
理与监管空白。运用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手段, 搭建招标投标全过程监管平台,实现对招标公告发布、投标
文件递交、评标定标等环节的实时监测与 智能预警。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形成有效威慑。统一地方性规定有助于打破市场壁垒。国家层面应制定统一的招标投标管理标准与规范,各地在遵循国家
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加强对地方性法规的审查与备案管理,确保地方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衔接,促进全国统一建设工程市场的形成。
(二)规范市场秩序与竞争环境
加强围标串标打击力度需要多管齐下。建立围标串标行为识别模型,利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对投标文件雷同率、投标报价规律性等指标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可疑线索。完善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对查实的围标串标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将涉事企业与个人纳入失信名单,限制其市场准入。
建立透明招标流程是维护公平竞争的核心 全面推行电子招标投标,实现招标公告发布、投标文件递交、开标评标等环节全程电子化、透明 严禁设置倾向性、歧视性条款,确保所有投标人在同等条件下参 向社会公示招标结果、评标报告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维护公平竞 退出机制,提高市场准入门槛,加强对企业资质审核,淘汰低资质、 禁止恶意低价竞标、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对市场竞争秩序的动态 及时化解市场风险,维护市场稳定。
(三)提升主体行为规范与能力
规范招标人行为应强化责任约束。建立招标人责任追究制度,对违规操作、干预评标结果等行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加强对招标人的业务培训,提高其招标管理专业水平,规范招标文件编制、招标程序执行等行为。推行招标人信用评价制度,将招标人行为纳入信用管理体系,对守信招标人给予激励,对失信招标人进行惩戒。
严格投标人资质审核是保障市场公平的重要举措。建立全国统一的企业资质信息数据库,实现资质信息实时共享与动态更新。加强对投标人资质申报材料的审核,运用大数据比对、实地核查等方式,杜绝资质造假行为。对资质造假企业,依法取消投标资格,并处以高额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企业资质证书。
加强评标专家管理是确保评标公正的关键。完善评标专家遴选机制,优化专家队伍专业结构,提高专家准入门槛。建立评标专家继续教育与考核制度,定期组织专家培训,更新专业知识,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健全评标专家责任追究机制,对评审不公正、违反职业道德的专家,取消其评标资格,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规范有序运行,是保障工程建设质量、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促进建设工程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石。本文通过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常见问题的深入分析,从法律法规、市场环境、主体行为等维度剖析问题成因,并针对性提出完善法规制度、规范市场秩序、提升主体能力等一系列解决对策。
在实际工作中,需要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市场主体等多方协同合作,将各项对策落到实处。同时,随着建设工程行业不断发展变革,应持续关注招标投标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完善政策措施,不断优化招标投标环境。只有这样,才能推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朝着更加公平、公正、公开、高效的方向发展,为建设工程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筑牢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四、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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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刘远(1987.03)男,汉族,湖南邵阳,本科,工程师,从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