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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供应链协同的铁路招投标效率提升策略研究

作者

李雪

湖北省劳务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 430000

铁路作为国家基础设施的关键组成部分,在交通网络建设与区域协调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随着“十四五”期间铁路投资不断加大,工程项目招投标成为资源配置与执行管理的重要环节。但实践中仍存在信息壁垒、部门割裂、制度僵化等问题,导致流程效率低、履约风险高,甚至出现流标、重招等现象。传统以行政主导为核心的招投标模式,已难以适应现代铁路工程对高效协同与透明治理的要求。在此背景下,引入供应链协同理念,有助于打通信息链条,提升决策效率,推动形成覆盖全生命周期的集成化、系统化采购管理机制,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与工程质量提升。

一、铁路招投标的现状与效率瓶颈

(一)铁路招投标流程分析

铁路工程的招投标流程一般包括三个阶段:前期筹备、投标评审、合同执行。前期筹备阶段由项目单位牵头,完成工程量清单编制、控制价审核、资格预审文件设计等工作。此阶段往往涉及设计单位、预算咨询单位、项目公司多个主体,彼此之间信息传递多靠线下或非集成的电子邮件系统,存在数据延迟、信息遗漏等问题。投标评审阶段则包括公告发布、投标接收、开标评标、定标公示等环节。目前大多数铁路招标采用“技术评分 + 经济标价”的综合评估方式,但评标专家常常难以精准理解技术文本内容,导致技术方案判断偏差。合同执行阶段中,中标方需按进度提交材料、设备与施工计划,接受招标人管理。此阶段对信息跟踪、履约情况的动态反馈要求高,但现行系统普遍缺乏实时监控能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首先是信息不对称问题严重。在实际招投标过程中,设计、预算、采购、施工等环节数据缺乏标准接口,尤其在工程量清单与设计模型(如BIM)之间缺乏统一转换逻辑,导致投标企业需大量重复建模,资源浪费严重 [1]。其次是部门协同效率低。铁路项目的管理主体通常包括铁路局、建设单位、专业咨询公司等多个组织,因管理权责未明确,常常出现审查与反馈周期不一致、责任互相推诿等问题,严重影响投标人响应效率。再次,流程冗长且重复审批环节多[2]。以某特大型铁路项目为例,招标周期平均超过 90 天,仅资格预审环节就需 5 轮文书往返,极大延长招标时效。最后,缺乏跨链条的协同机制,投标企业多为一次性参与者,缺乏与上游设计单位和下游供应商的系统性合作机制,造成中标后项目调整频繁、供应风险高。

(三)效率低下的表现与后果

铁路招投标效率低下的直接表现之一是招标周期普遍较长,且投标企业参与积极性下降。在实际项目中,投标人往往因招标文件内容不清、响应机制繁琐以及评标过程不透明等因素,对参与意愿持谨慎态度,导致有效投标数下降,竞争性减弱。同时,工程履约阶段问题频发,诸如施工方案反复调整、材料标准不一致、工期延误等现象较为常见,其根源往往在于招标阶段信息传达不充分、投标响应质量不高,最终引发补充协议签订、结算争议与履约纠纷,增加了建设单位的监管成本与项目管理难度。更为深层的问题在于,招投标效率的滞后使得铁路建设整体资源配置出现错配与浪费,影响工程整体推进速度与造价控制,进而制约区域交通网络的优化升级和国家重大基础设施规划的高效实施。

二、供应链协同理论在铁路招投标中的应用分析

(一)供应链协同理论概述

供应链协同(Supply Chain Collaboration, SCC)是一种以提升整个供应系统效率为目标的管理理念,核心是上下游企业通过信息共享、流程同步与风险共担,实现从需求预测到履约交付的系统优化。在协同层级上,通常分为信息协同(如实时数据共享)、流程协同(如联合计划与排程)、决策协同(如联合定标与绩效考核)三个层面。典型模式包括供应商管理库存(VMI)、联合预测与补货(CPFR)等,其核心在于打通企业间信息孤岛,提升系统对外部变化的响应速度与柔性。

(二)铁路招投标与供应链系统的关系

铁路工程的招投标工作不仅是项目采购程序的一部分,更是铁路建设供应链中至关重要的“源头配置机制”,其作用在于对“人、材、机”等资源要素进行初始组织与分配。该机制运行的科学性与效率,直接决定了项目施工的启动节奏、物资供应的匹配程度,以及后续施工、运输、设备安装与调试各环节的有序推进。从供应链视角出发,铁路招投标不应被割裂地视为行政审批或采购行为,而应视作整个项目链条的协调起点,其质量高低会对工程周期、预算执行率及风险暴露水平产生持续影响。只有将其纳入供应链系统性管理之中,打通上下游的业务接口、数据信道与反馈机制,才能真正实现铁路工程全过程的资源最优配置与协同高效运作。

(三)供应链协同的适配性与可行性分析

从适配性角度来看,当前我国铁路建设已具备较为良好的协同管理基础环境。一方面,政策层面持续推动数字化转型与流程再造,多个行业级信息系统逐步建成并投入使用,例如电子化招标系统、铁路工程管理平台等,已实现招标公告、文件下载、投标上传、开评标全流程的线上操作,为数据打通与信息协同奠定了平台基础。另一方面,主要施工单位和设备制造企业已在内部建设了较为成熟的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供应链管理系统(SCM),具备与外部平台接口对接的技术能力,能够支持跨组织、跨系统的数据交换与信息共享。此外,BIM 与 GIS 等空间数据技术逐渐与工程管理深度融合,打破了传统“图纸 + 清单”割裂的项目管理模式,使设计、采购、施工等环节在模型中实现直观可视与参数关联,为协同作业提供了更强的技术支撑。从可行性角度分析,协同机制的实际落地已具备一定的操作条件与试验基础。在多个铁路项目中,项目业主、设计单位与施工方已尝试构建基于统一平台的数据协作机制,实现工程量清单自动提取、图纸版本统一、任务节点共享等功能。这些技术与管理的集成应用显著缩短了招标周期,提升了响应速度,并减少了后期因信息偏差引发的合同变更与履约争议,初步验证了供应链协同机制在铁路招投标中的现实适用性与成效空间。

(四)典型案例解析

在部分已实施协同机制的铁路工程项目中,协同管理平台的引入打破了设计、预算、施工等单位之间的界限,实现了数据在招标全周期内的有效整合与共享。通过建立标准化的接口协议,设计单位输出的三维模型数据可直接转换为清单项,减少了人为干预与重复录入,提高了投标文件编制的准确性和一致性。评标阶段,招标方和评审专家能够基于统一的技术平台对投标内容进行对比与模拟,评估施工计划与资源配置是否匹配工期与成本约束,避免了传统文本式投标中存在的理解偏差与评标主观性。同时,协同平台还具备自动记录操作过程、保留数据版本、生成辅助评标报告等功能,使整个招投标流程更加透明、可控和可追溯,有效提升了项目管理的专业化与规范化水平。

三、基于供应链协同的铁路招投标效率提升策略

(一)构建信息共享平台

为实现铁路招投标的信息透明与高效共享,建议由铁路主管单位牵头,建设覆盖全国铁路项目的统一“铁路招投标协同数据平台”。该平台应基于区块链技术构建底层架构,实现招标公告、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澄清记录、历史投标数据等关键信息的“全生命周期留痕”。通过区块链的不可篡改特性,保障数据真实性与可追溯性,防止篡改和信息遗失。例如,在某轨道交通项目中,通过上链存储设计变更记录,实现了评标专家与投标单位对图纸版本的一致理解,有效降低评审争议。此外,平台应引入权限控制机制,根据用户角色设定访问边界,如投标企业可查看招标资料但不可修改,评标专家仅在特定时间段访问技术标内容。配合BIM 模型,实现工程量清单与模型之间的自动关联与对接,使清单编制自动化、透明化,提升投标文件准确性,减少人为误读与数据重复录入。

(二)优化招投标流程设计

铁路招投标流程改革应坚持“扁平化、模块化、智能化”原则,以减少不必要的流程节点和信息滞后问题 [3]。首先,在资格预审阶段,可推广动态信用库制度,将通过历史项目考核的优质单位纳入统一资源池,对其后续投标实行免审或简化审核,减少重复提交资质文件所耗人力与时间。其次,在技术与商务评标环节引入智能辅助评标系统,通过自然语言处理算法、机器学习模型等手段,提取技术标中的关键参数(如施工工艺、工期压缩率、质量控制体系等),为专家提供风险预警与比选建议。例如,某平台可在 20 分钟内自动分析 10 份投标文件,并生成对比图谱,大幅缩短人工比对时间。最后,设置由项目管理单位与建设方共同参与的联合审议机制,突破“专家团主导、缺乏项目视角”的定标局限,提升评标的实用性与科学性。

(三)建立协同治理机制

推进铁路招投标协同治理,需要构建以制度为核心的跨组织协调机制。建议设立“铁路工程协同委员会”,由铁路局牵头,吸纳设计、施工、监理、设备供应等关键环节代表单位参与,负责审定跨部门协同作业流程、接口标准与信息对接规则,确保制度执行具备统一性与约束力 [4]。例如,在项目初期明确各参与方的 BIM 模型责任分工与交付时间节点,统一模型接口标准与技术参数,避免因格式冲突或数据不一致影响工程整体进度。同步建立协同绩效评价体系,围绕信息响应及时率、数据共享完整性、联合问题处理效率等指标对项目单位进行量化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信用评价、中标概率调整、合同履约评估等联动机制,推动形成协作积极、信任互通、优胜劣汰的良性生态体系,全面提升铁路工程项目的组织效率与治理能力。

(四)强化政策与制度保障

制度建设是协同机制得以落地的根本保障。建议在原有《铁路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基础上,增设“协同组织与职责”章节,明确要求项目单位根据项目体量与复杂程度设立“协同工作组”或“协同负责人”岗位,专门负责平台使用、数据对接、跨部门沟通与协作协调任务,确保信息链条高效运转。同时,尽快出台《铁路协同招投标技术操作指南》,明确包括数据建模标准、BIM 清单编码规则、信息交换格式、平台接口规范等关键细则,为项目单位提供统一、可操作的执行依据,推动协同机制规范化、标准化运行。为提升制度执行力,还应探索建立失信负面清单制度,对在协同工作中敷衍塞责、拒不共享数据、篡改信息、故意延误节点等行为进行公开通报、限制后续投标资格等联合惩戒,提高制度约束的实效性与威慑力。

(五)提升企业协同能力

协同效率的实现不仅依赖平台和制度,更有赖于参与企业自身协作能力的提升。建议大型施工企业设立协同投标中心,配置专职BIM 建模人员、预算清单工程师与法务合规人员,组建快速响应团队,专责处理跨部门技术文件与协同接口对接问题 [5]。例如,中建某局通过设置联合备标小组,实现从招标公告发布到技术标初稿完成仅需 72 小时。另一方面,推广“模块化投标包”理念,将项目按设计、施工、物资采购等不同模块拆分,由企业协同编制,统一整合提交,提高各类资源的匹配度与适应性。对于中小企业,鼓励其依托第三方协同服务平台(如“数字投标助手”、“BIM 云平台”),获取模板化、共享化资源与技术服务,实现降本提质、共享协同,增强其市场竞争力和专业履约能力。
总结:
铁路工程作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其招投标效率直接关系到项目成本控制、进度安排与资源配置水平。本文以供应链协同理论为基础,系统分析了当前铁路招投标存在的信息不对称、流程冗长、协同不足等问题,并从信息平台建设、流程再造、协同机制构建、制度完善与企业能力提升五个方面提出了系统性的效率提升策略。研究表明,只有打破组织壁垒,建立统一的数据基础与协同规则,才能实现招投标全过程的资源优化与高效执行。未来还需在工程实践中不断完善协同机制,实现铁路工程管理模式从“分散执行”向“集成协同”的全面转型升级。
参考文献
[1] 徐超 . 铁路工程招投标过程中的问题及策略 [J]. 运输经理世界 ,2024,(34):160-162.
[2] 底周阳 . 铁路工程建设全过程造价影响因素及造价体系研究[D]. 石家庄铁道大学 ,2023.001020.
[3] 王 国 栋 . 铁 路 工 程 造 价 全 过 程 管 理 策 略 研 究 [J]. 财讯 ,2024,(01):53-55.
[4] 李 德 鸿 . 浅 析 招 投 标 阶 段 工 程 造 价 控 制 措 施 [J]. 居舍 ,2023,(24):145-148.
[5] 马旭 . 优化铁路工程造价全过程管理研究 [J]. 四川建材 ,2023,49(09):222-223+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