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生成艺术对大学生审美判断的影响机制
姜保成
天津理工大学 天津市 300384
在数字技术与艺术领域深度融合的当下,AI 生成艺术工具基于深度学习算法构建生成模型,实现了图像、音乐、文本等艺术形式的辅助性创作,既重构了艺术生产方式,更引发了关于艺术本质、原创性界定及审美标准的持续性争议。作为自幼浸润于数字技术环境中的“数字原住民”群体,其审美判断力正遭遇技术赋能与认知解构的双重挑战。因此系统探究 AI 生成艺术对大学生审美判断的影响,有助于突破传统审美心理学的认知框架,帮助青年学子在数字浪潮中构建主体性审美体系,有效防范技术依赖与审美钝化的潜在风险。
一、AI 生成艺术
AI 生成艺术本质上依赖海量训练数据,通过概率生成模型重组已有视觉元素,而非人类艺术家的灵感迸发。算法虽然可以混合不同艺术风格,但这种混合本质是对训练数据中风格特征的参数化重组,难以实现跨文化语境的深度融合。而人类创作是情感与经验的物化过程。如宋末画家郑思肖画兰不画根,隐喻其异乡漂泊的亡国之痛;徐渭以泼墨大写意宣泄仕途坎坷的悲愤;八大山人笔下白眼瞪天的鸟兽,暗含对清廷的讽刺。这些作品通过形式语言承载集体记忆与个体生命体验,形成不可复制的审美价值。而 AI 生成缺乏主观创作动机,本质是视觉元素的组合拼贴,难以实现情感表达与主体性体验的深度投射。从价值层面看,AI 作品属于数据驱动型衍生创作,需警惕其表面创新性;且算法难以解析符号背后的深层语义,导致艺术价值的平面化。
AI 生成艺术通过算法优化实现的视觉完美性,容易触发受众的快速审美反应。要实现深层审美判断,需激活慢思考系统,对作品的原创性依据、文化符号内涵展开溯源式分析,包括数据来源合法性追溯与跨文化语境解析。长期过度依赖 AI 工具可能诱发理性认知惰性,形成技术中介化的审美钝化,即技术手段替代了主体性的审美反思。
二、影响机制的路径分析
1. 技术赋能:拓宽审美认知边界
某高校艺术课程中,学生使用 AI 工具生成中国传统纹样的数字化变体,通过对比分析唐宋至明清的风格演变规律。研究表明,参与项目的学生对纹样风格特征的识别准确率有效提升,并且能够精准归类不同朝代的审美偏好。AI工具基于数十亿图像数据训练,可瞬时生成跨时空、跨文化的视觉样本,使学生接触远超传统教材的审美多样性。
2. 认知干扰:算法偏好对判断的隐性操控
某设计课程中,学生使用同一 AI 工具完成海报设计,第三方评估显示作品间视觉元素相似度接近一半,且多数学生未主动调整默认设置。推荐系统算法基于点击率优化内容分发,导致学生潜意识模仿平台推荐的高曝光度风格,抑制了实验性探索。当工具效率成为首要目标,审美判断退化为对算法统计规律的服从,这正应验了霍克海默在《启蒙辩证法》中警示的“工具理性霸权”。
3. 价值冲突:原创性标准的解构与重构
AI 生成依赖数据训练与用户指令的协作,使传统“作者 - 作品”单一线索断裂。如 2023 年美国版权局审理的 AI 艺术作品《Zarya of the Dawn》版权争议案,法院需要同时追溯训练数据源、提示词设计者、生成结果修改者三方责任,这种责任追溯机制使“原创性”判定从主体身份转向贡献度评估,所以当本雅明所述的“艺术灵晕”从创作仪式感中剥离,审美判断被迫在技术实用性与人文神圣性之间重构价值支点。
三、高校美育的应对策略
针对 AI 生成艺术对大学生审美判断产生的多维度冲击,高校美育需主动变革,构建系统性的防御与引导机制。
1. 课程体系的重构
在艺术史论、美学原理等课程中深度嵌入对 AI 艺术本质的哲学探讨,引导学生超越工具应用层面,对技术本质展开批判性反思,破除对算法“客观性”与“先进性”的迷信。在创作类课程中,需要明确区分 AI 辅助创作与纯粹人工创作的教学目标与评价标准。可以设置阶段性的“无 AI 介入”创作环节,强化对手工技艺、媒介物质性、身体感知的深度体验,维护传统艺术媒介的独特价值与审美深度。同时,教师在教授学生理解基础算法逻辑过程中,要培养学生辨识AI 生成内容特征的能力,鼓励学生主动解构AI 推荐系统的运作机制,了解其潜在的审美偏好塑造作用,从而提升数字媒介环境下的信息甄别与批判能力。
2. 评价体系的革新
建立“人文- 技术”双向评价维度,既考察学生对AI 艺术工具的驾驭能力,更注重评估学生艺术表达的原创性深度与人文价值内核。大幅提升创作构思、草图演进等过程性环节在评价中的权重,要求学生清晰阐释创作意图、文化引用来源及价值诉求,尤其在使用 AI 工具时,必须详细说明提示词设计的思考、人工干预的程度及最终作品希望传达的人文内涵,将评价重心从“技术呈现效果”转向“思想深度与人文表达”,明确区分“数据重组”与“意义创造”,警惕技术便利导致的创造性思维萎缩。
3. 价值观的深度引导
以艺术史经典为锚点,学校需要构建“数字时代的艺术哲学”通识课程,通过对比 AI 创作与人类艺术的精神性差异,强化学生对艺术情感表达、文化隐喻、精神反思等人文价值的坚守。学校更要明确教导学生在使用 AI 工具时遵守数据伦理规范,并预判 AI 生成物的伦理风险,培养其作为数字时代创作者的责任担当。
四、结论与展望
在数字技术重塑艺术生态的进程中,人工智能生成艺术既突破了传统审美认知的边界,也悄然解构了人类主体性在艺术评判中的核心地位。面对这一双重性变革,高校美育亟须构建批判性思维框架,穿透技术赋能的表象迷雾,警惕算法逻辑对审美主体性的隐性驯化。唯有通过系统性教育革新,方能培育出既精通技术逻辑又葆有人文精神的审美主体。而这种主体性超越不是对技术的简单拒斥,而是实现“以技术为镜,照见人性本真”的升华。当青年学子在 AI时代完成“以我观物,以物见我”的主体性重构时,技术理性与人文精神的共生共荣才能真正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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